商務部回應iPad稅 海關稱不違WTO規定
2024-11-22 08:12:10
泡泡網資訊頻道11月17日 就iPad徵稅引發的質疑,昨日海關總署監管司再度作出回應,稱個人自用iPad是物品,並非貨物,對其徵稅不違反WTO規定。商務部方面則表示,支持海關依法履責。
商務部此前曾致函海關總署,直指「iPad徵稅定為20%明顯過高,與WTO規則不一致,實際應為17%」。
商務部回應iPad稅 海關稱不違WTO規定(圖片來自網際網路)
海關總署在日前回應iPad高稅爭議時,曾稱「定價」5000元為「方便旅客」,完稅價格會定期調整。但沒有回應有關商務部致函中所提的質疑。
昨天海關總署監管司對iPad稅是否有違WTO規定作出回應。海關總署表示,在入境的時候,世貿組織(WTO)規則主要是針對國家、地區間的貿易,涉及的是貨物。個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貨物。貨物和物品是有區別的,物品具有「非貿易性」的特徵。54號公告針對的是個人物品。
根據國務院2006年批准的《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目前我國對貨物渠道進口的計算機整機關稅稅率已經降到零。對行郵物品中的筆記本電腦徵稅稅率為20%。中國加入WTO時籤訂的《信息技術協定》適用於貨物貿易。
估價方面,《海關估價協議》中「適用範圍」一項表明,「該協議適用於商業意義上正常進口的貨物」。值得注意的是,「非商業性進口,包括旅客入境物品或行李郵遞物品等」被列在「不適用本協議」的幾種情況中。而目前對個人物品中包括iPad在內的筆記本電腦的完稅價格,符合國際慣例,於法有據。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近日表示,海關總署今年7、8月份先後發布了43號公告和54號公告,主要是加強和規範個人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郵寄物品的監管。「商務部支持海關依法履行職責,支持海關對於公眾關注的問題給予積極的回應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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