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護士有處方權嗎(深圳護士可以開處方了)
2023-04-18 18:10:49 1
作者:左醫生
6月23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以下簡稱《醫療條例》)修訂稿。
《醫療條例》借鑑了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在全國率先賦予護士一定的處方權,可以開具檢查、治療、外用藥的「處方」。
其中第64條規定:取得專科護士證書的護士,可以在護理專科門診或者社區健康服務機構,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等,以及開具外用類藥品。
根據深圳衛健委官網信息公開欄目,此次新修訂的《醫療條例》借鑑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在全國率先賦予護士一定的處方權,可以開具檢查、治療、外用藥的「處方」。
很少有人知道,其實早在2017年,安徽省就曾展開護士處方權的試點。2017 年 7 月份,安徽省醫改辦就印發了《盤活優質護理資源,做實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明確提出,探索給予執業護士在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傷口換藥等特定範圍內的「處方權」,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具處方。
圖源: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具體規定為:
1、臨床工作經驗豐富的高年資護士;
2、年齡在40歲以上;
3、具有15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4、經過專科護士培訓並取得專科護士證書;
5、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但在後續的落地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安徽試點並未實現事前規劃的效果。
1965 年,美國的科羅拉多大學創立了美國第一個 NP program。1992 年,美國護理學會對專科護士提出定義:具有研究生學位,能進行全面健康評估,能獨立進行高水平工作,擁有診治和治療的專家技能,能夠處理個體、家庭、社區實際或潛在的各種複雜反應,能制定臨床決策,管理急慢性疾病,促進健康的註冊護士。
圖源:AANP 官網
根據美國專科護士協會(AANP)報告顯示:截至 2021 年,美國已經有超過 355000 名具有NP 資質,而其中 96.2% 的 NP 具有處方權,平均每天開 21 個處方。
護理專業是美國很多中下階級孩子實現階級跨越性價比較高的幾個專業之一,內卷程度極其嚴重,對於課程的要求也十分嚴格,不亞於美國的醫師培養,「目前,我們專業的一些 clinical lessons 掛科率甚至能達到 40%,要求十分嚴格。在美國,專科護士的平均年齡是 49 歲。」
而中國,護士群裡整體學歷水平仍然處於較低的水平,以大專為主體,本科護士少見,研究生護士罕見,鄉鎮衛生服務機構的護士大多是中專、大專學歷。
在醫療圈,針對「護士該不該有處方權」的爭論主要分為三個派別:
護士群體——開心
眾所周知,在我國護士這份職業一直飽受偏見。雖然同屬醫務工作人員,但患者對於醫生的尊重要遠高於護士。這中間有歷史因素,有學歷因素,有收入因素,但歸根結底是因為在治病診療的過程中,醫生是「主攻手」,而護士為「輔助」。長此以往勢必會導致人才外流,造成行業衰退。
放開護士處方權,能夠提升護理人的職業認同感,激發進一步學習的動力。此外,允許部分護囑收費,可以縮小醫護收入差,有利於吸引新的人才。
醫生群體——擔憂
在相關問題的討論中,醫生群體提出了幾點擔憂。
傳統醫療體制下,護士的主要職責是執行醫囑。一旦護士擁有了開具處方的權利時,臨床醫生現有的職業優勢將會受到這份「驕傲」的衝擊。國外調查研究顯示:84%~94%的全科醫生認為護士執業者不應該擁有診斷成像和開藥的權利。
因此,有部分醫院管理者擔憂,隨著放開護士處方權,醫護之間將變得更加難以合作。
另外,護士的培養體系與醫生有較大差異,循證思路相對薄弱,貿然開放處方權是對於患者的不負責,也是對醫院的不負責。
這個擔心不無道理,但條例中說得很清楚,並非所有護士都有完整的處方權,只有獲得「專科護士證書」才可以在部分限定的場景下行使部分權力。從專科護士的門檻來看,負責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等,以及開具外用類藥品等問題還是綽綽有餘的。
藥師群體——抗議
說是藥師群體,其實也包括公衛等專業人員。平心而論,在對於診療尤其是藥物的理解中,他們都不比護士差,甚至還要更強。作為「難兄難弟」,如今護士群體迎來了希望,他們還在「黑夜」中徘徊,有情緒也很正常。
不過隨著改革越來越徹底,相信他們早晚也能迎來自己的春天。
中國護士擁有處方權,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只能交給時間!對於這次深圳立法,你持什麼態度呢?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參考文獻:1、https://mp.weixin.qq.com/s/-k16bDwJki9nFaJCRiS2mA
2、小狗科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