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黨員不能信仰宗教發言稿
2023-12-09 11:23:36 3
如果允許黨員信教,將使我們黨從思想上、組織上自我解除武裝,從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蛻變為一個非馬克思主義政黨,也就根本談不上繼續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以下是小編帶來的黨員不能信仰宗教發言稿,希望對你有幫助。
黨員不能信仰宗教發言稿(一)
近年來,隨著社會上信仰宗教的人數增多和對宗教認識的日益多樣,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我們黨內共產黨員參與宗教活動、與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關係的現象逐漸增多,有的黨員實際上成為宗教信徒。與此同時,社會上乃至黨內出現一種聲音,認為應該「開禁」,允許黨員信教,還羅列出黨員可以信教的種種理由以及黨員信教的諸多「好處」,甚至指責不允許黨員信教與憲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違背。
針對共產黨員涉及宗教現象日益增多,日前,中共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同志在《求是》雜誌撰文強調,共產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給黨員信教「開禁」,否則應及時勸其退中共黨組織。他稱,中共「黨員當然可以重新選擇信教」,但如此一來,所謂黨員身份僅餘形式上的「組織入黨」,對他本人和黨組織都不再具有實際的意義。如果黨員積極參與宗教團體生活和傳教,甚至利用黨員身份保護、推動非法的宗教活動,黨組織就應及時使其退出黨員隊伍。
通過系統學習我認為,我們黨對宗教問題的主張是準確的,對於黨員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則立場是一貫的,從未有過
絲毫動搖,這一原則是黨的馬克思主義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決定的。我們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應保持清醒認識,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這一原則。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我國憲法有明確的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黨的紀律又有明確的要求,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對此有幹部認為兩者是矛盾的,黨員信教是受憲法保護的,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引導:
(1)國家憲法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保障人們信教的自由,又保障人們不信教的自由兩個方面。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他在入黨時已經作出了自己不信仰宗教的自由選擇,這是完全符合我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宗教信仰對國家來說是個人的私事,這是就公民的信仰而言的,但是宗教對無產階級政黨來說,則不是個人的私事。無產階級政黨是馬克思主義科學革命理論所武裝的,是徹底的無神論者。用馬克思主義科學世界觀武裝全黨,宣傳無神論,帶領群眾為推翻舊世界而鬥爭,是無產階級政黨的任務。因此,這就決定了共產黨員只能是無神論者,不得信教,共產黨員的思想信仰行為必須與共產黨的先進性相一致。
(3)中國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組織,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作為其成員,只能是無神論者。共產黨為了保證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規定了黨員不得信教,而只是要求信教的人不能做共產黨員罷了。如果在共產黨員和信教之間,共
產黨員選擇了信教,就要勸其退黨。作為一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即可以作出信仰宗教的選擇。當然,這也就和共產黨員的無神論信仰發生矛盾,不符合共產黨員的條件。
(4)中國共產黨員信教,完全違背中國國情,如果我們黨允許不僅黨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為問題,而且能否繼續獲得佔人口大多數的不信教群眾的支持將成為更大的問題。
首先,允許黨員信教則會在黨內形成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兩種世界觀並存,有神論與無神論並存,這勢必造成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的動搖和喪失,在思想上、理論上造成黨的分裂。
其次,如果允許黨員信教,就等於允許一些黨員既接受黨組織的領導,又可以皈依於不同宗教人士的門下,接受各類宗教組織領導,這勢必在組織上造成黨的分裂。在當前境內外敵對勢力極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區從事分裂主義活動的情況下,允許黨員信教將極大削弱黨的組織在反分裂鬥爭中的戰鬥力。
第三,如果允許黨員信教,將使我們黨從思想上、組織上自我解除武裝,從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蛻變為一個非馬克思主義政黨,也就根本談不上繼續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第四,如果允許黨員信教,將會不斷侵蝕渙散黨的肌體,並使黨員成為某一種宗教勢力的代言人,利用政府資源助長宗教熱,也不可能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宗教,導致混亂現象蔓延。
第五,黨員不能信仰宗教,是由共產黨員的世界觀決定的,也是由黨的性質決定的,是黨的紀律的要求。黨員信教和參加宗教活動,不僅僅是黨員個人的信仰問題,而且是一個事關我們黨的形象的政治問題。黨員違犯黨的規定信仰宗教和參加宗教活動,就是違犯黨的紀律,就會降低黨在群眾中的威信,甚至助長宗教狂熱,導致宗教勢力的蔓延。
對於少數黨員信仰宗教,參加宗教活動等問題,我認為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對待,妥善處理。而正真解決黨員信教問題,我們黨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要把加強黨員黨性教育放在首位,使黨員正確理解和掌握黨的宗教政策,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黨員的起碼條件。
(2)在信教比較普遍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少數民族黨員在維護民族團結、保持邊疆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在一些多數人口信教的少數民族中,要準確區分宗教信仰行為和由宗教轉化來的民族習俗、禮儀之間的區別,採取靈活態度的對待。要把黨員信教同參加某些屬於民族風俗活動區別開來。對於已脫離宗教形式,轉變為具
有民族風俗習慣的活動,如婚喪儀式和群眾性節日活動等,不應視為信仰宗教或參加宗教活動。
(3)對信教黨員的處理,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①對於極少數參與煽動宗教狂熱,利用宗教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必須開除黨籍。②對於喪失共產主義信念、篤信宗教,或成為宗教職業者,經教育不改的,應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③對於共產主義信念動搖,熱衷於組織或參加宗教活動,經過批評教育,有轉變決心和實際表現,本人要求留在黨內的,可作限期改正處理;經過批評教育不改的,應勸其退黨。④對於受宗教觀念影響或迫於社會、家庭的壓力,參加一般性宗教活動,但本人能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為黨工作,服從黨的紀律的,要對他們進行耐心細緻的教育,幫助他們從思想上行動上擺脫宗教的束縛。
作為一名受黨教育多年的黨員幹部,我們必須保持高度的思想警惕性和政治覺悟,堅決抵制黨員信教的錯誤言論,自覺主動地把憲法責任和黨員義務承擔起來。並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不斷加強自身黨性建設,始終保持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
黨員不能信仰宗教發言稿(二)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教育引導離退休幹部和黨員始終保持公僕本色,始終牢記黨員身份,堅定理想信念,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意見》對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教育管理提出6點明確要求。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離退休幹部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堅決與邪教組織作鬥爭,並注意把黨員參加某些民族風俗活動同信教區別開來。」(2月5日澎湃新聞)
該《意見》是自1982年老幹部退休制度建立以來,第一個以中辦、國辦名義印發的老幹部工作綜合性文件。《意見》的最大特色是:把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增添正能量作為價值取向,對堅持不懈在老同志中開展以「展示陽光心態、體驗美好生活、暢談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增添正能量活動作出明確要求和規定。
也許有人會認為,離退休幹部黨員已不在位不在職了,何必要求他們「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呢?
首先,這是從嚴治黨的需要。共產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這本身就是黨的紀律的要求。黨員信仰宗教和參加宗教活動,不僅僅是黨員個人的信仰問題,而是事關共產黨的形象的政治問題。黨員違犯黨的規定信仰宗教和參加宗教活動,就是違犯黨的紀律,渙散黨的組織,消弱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甚至助長宗教狂熱,導致宗教勢力蔓延。某些幹部黨員雖然離退休了,但並沒有脫離黨組織,仍是共產員的身份,自然要遵守黨的紀律。
其次,這是堅定共產黨員世界觀的需要。共產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這是由黨的性質和共產黨員的世界觀決定的。共產黨員信仰宗教,參加宗教活動,違背黨的性質,消弱黨組織的戰鬥力,降低黨在群眾中的威信,也不利於正確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與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尖銳對立,共產黨員市無神論者,信仰宗教是唯心主義的東西。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必須樹立唯物主義的世界觀,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認識世界,解釋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做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某些幹部黨員雖然離退休了,但世界觀不能「離退休」,仍要保持共產黨人的本色。
再者,這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需要。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在全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使廣大黨員、幹部成為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模範,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由此看出,黨員幹部在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廣大黨員幹部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率先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於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某些幹部黨員雖然離退休了,但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上仍要當好社會的領頭羊。
另外,這也是淨化社會風氣的需要。社會風氣的好壞,與幹部黨員的言行舉止有很大的關係。幹部黨員是社會的標杆,對人民群眾的影響很大,離退休幹部黨員也不例外。
總之,離退休幹部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這是由黨的性質、黨的紀律、黨員的世界觀以及現實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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