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釐子免費禮盒竟然是水泥紙箱,單價高達30元
2023-03-31 00:10:01 2
車釐子算的上水果中的貴族了,為什麼會這麼貴呢?近日稱成都網友在購買車釐子時發現包裝的免費紙盒其實一點都不免費,單個禮盒就高達20多元!為什麼一個禮盒能那麼貴?水泥紙箱究竟是什麼?來和51區小編看看吧!
「今天買水果遇到黑心商家了。」5月26日,一名成都網友在微博爆料,講述了其在一家名為「田甜果園」的水果店購買車釐子的經歷。網友稱,購買水果時混著車釐子一起稱重的「免費紙盒」其實並不「免費」,換算下來的實際價格,竟然遠超單賣的10元價格,「拿過來一看才發現裡面有一層像水泥塊兒的紙殼。」
5月27日,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來到這家水果店進行實測探訪。以38元每斤的價格,混著禮盒一起稱重,購買了4斤車釐子,共計167.2元,老闆最終收取165元。而當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將水果和禮盒分開稱重後發現,單禮盒的重量就為0.36千克,換算下來,相當於27.36元,超出禮盒所售價格17.36元。而禮盒底部同樣墊了一層厚厚的紙殼,單重約為0.17千克。
底部墊上了厚厚的紙殼
5月26日,一名成都網友在微博中爆出了其當天的一段購物經歷。當天,該網友在位於龍江路錦宏駿苑小區門口的一家名為「田甜果園」的水果店內購買了幾斤車釐子,並順帶向老闆要了一個三斤裝的小禮盒。「老闆介紹,禮盒單獨買的話要十元,混著車釐子一起稱就不另算錢。」
「我掂了下盒子,就覺著不對。」該網友介紹,隨後將禮盒單獨稱重後發現,盒子的價格竟達到了20多元,比老闆口中單賣的價格超出了不少,而這超出價格的玄機則正是在這禮盒底部,「拿過來一看才發現裡面裝了一層像水泥塊兒一樣的紙殼。」之後,該網友將此經歷發布到網上,並直言「今天買水果遇到黑心商家了」。
消息一出,引發了不少網友的跟帖。眾多網友表示遭遇過類似情況,並稱這「應該算是潛規則了」。其中一名網友就表示,曾在水果批發市場購買水果,好幾次都遇到了這樣的「水泥紙箱」,「雖然是批發價,看似便宜了不少,但算下來大點的紙箱五六斤,也不便宜。」
更有網友稱,還曾遭遇到更「奇葩」的經歷,「上次買水果,吃到最後才發現裡面有個大雪碧瓶子,裡面有水」。
與水果一起稱禮盒「免費 」 結果4斤車釐子禮盒佔7兩
5月27日上午,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找到了「田甜果園」水果店。記者以需要送禮為由,提出需要一個小禮盒,購買幾斤車釐子。一名女店員給記者推薦了兩種小禮盒,稍大的5斤裝,稍小的為3斤裝。同時表示,有兩種計價方式,一是單獨按價稱重水果後,再另購禮盒,禮盒單價為10元;二是與水果一起稱重,禮盒不算錢。
記者隨後選擇了5斤裝的禮盒,並與水果一起稱重,最後重量為2.18千克,約為4.4斤。按照38元每斤的價格,計價為167.2元,優惠2.2元後,最後實際收取165元整。
之後,記者找來了一個電子稱,重新進行了稱重,同時又將水果和禮盒拆開分別稱重。重新稱重的總重為2.165千克,與店員所計重量基本一致,約為4.4斤。拆分稱重結果為:車釐子重1.805千克,約3.61斤,禮盒重0.36千克,約0.72斤。而在禮盒的底部,記者也發現有「水泥一樣的紙殼」墊底,其重量為0.165千克,約0.33斤。
按照38元每斤的價格計算,車釐子的最終價格約為137.1元,禮盒的價格約為27.4元,而墊底的紙殼價格約為12.54元。換句話說,165元的總價中有27.4元都屬於禮盒的價錢,而這一價格則遠遠超過單售的10元。即便將禮盒本身的10元價格計算在內,也超出了17.4元。
盒子重量有的稱多了 「大家都是這麼賣的」
5月27日下午,記者帶著禮盒再次找到了水果店。面對記者為何單禮盒就有27元且底部還有紙板的質問,店家接過了禮盒,連稱一般都是把10元的價格計算進去的。同時將禮盒放到了店內的電子秤上,顯示重量與記者無異,接著表示願意退還超出的17元。
店家表示,儘管說與水果一起稱,盒子不算錢,但實際上是計算在其中的,水果的重量多少會被禮盒影響。「即便計算進去,如果和10元的單售價格相當也無所謂,但這也超得太多了啊!」記者接著說。「一般都是稱合適的,可能有的盒子重量稱多了。」店員解釋。「那為何還有紙板呢?」記者又問。「大家都是這麼賣的。」店員回答。
對於店員的回答,記者又走訪了附近的多家水果店。對於禮盒的售賣方式與上述水果店無異——單買或混著一起稱重。「盒子都是出錢買來的,肯定是要算進去的,混一起的話,因為盒子不單獨算錢了,水果斤數肯定就要少些。」其中一水果店老闆介紹。而當記者順手拿過禮盒繼續詢問是否會有墊板情況時,店員一把拉回了盒子,表示「我們沒有」。
在另一家店,記者詢問禮盒情況時,表示單獨購買的價格為5元一個,店員稱,一般不會混著稱,由客人自願購買。當記者同樣拿過禮盒查看時,盒子內也的確沒有填充物。
存在不誠信經營 或涉嫌消費欺詐
那麼,店家的經營行為是否涉嫌違法呢?對此,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認為,其本質仍然可以判定為缺斤少兩,涉嫌消費欺詐。「按照法律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都需要明碼標價,打包銷售同樣需要明示價格,且應該給消費者講明。」王英佔說,在這起案例中,商家所說的禮盒單賣為10元,那麼在打包銷售時,其價格也應該明示包含在總價中,那麼在總價中扣除禮盒價之後,水果的份額就應當足量,「但目前看來,店家並沒有明示混著稱盒子的價格是在其中的,且未說明具體金額,而其盒子的實際換算價格遠超10元的售價,水果的分量就必然不足。」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紀師俊認為,商家的行為的確存在不誠信經營。其表示,在交易中,店家有義務確保產品的質量,包括其本身的安全性和重量。不過,在認定是否存在消費欺詐的情況上有一定難度。「這種情況在日常消費中十分常見,但因為涉及金額較小,消費者通常不會選擇通過消協或者其他司法渠道進行維權。」
這種黑心商家其實不在少數,小編提醒大家以後買東西還是分辨清楚,不要給他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