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數字地形圖測繪規範(測繪人必須懂1:500)
2023-05-07 21:59:29 3
測繪一幅地形圖簡單
要測繪一幅合格的地形圖還得好好下功夫
1:500 1:1000 1:2000地形圖測繪內外業
1 地形圖測繪
1.1 圖根控制測量
圖根控制點是直接供地形圖測繪使用的依據。圖根控制點的密度應根據實地地物、地貌的複雜程度,地形圖測繪的測量手段和作業方式等情況決定;圖根點的密度不得小於每平方公裡14個。
圖根控制點相對於鄰近等級控制點的點位中誤差不得大於0.2米,高程中誤差不得大於0.1米。
圖根控制點宜選在地勢較高、視野開闊的地方並應設定標誌,相鄰點間必須通視。
根據實地情況結合目前的測量設備以及技術手段,本測區圖根控制點的平面測量可採用光電測距導線、GPS快速靜態/靜態相對定位和GPS RTK等滿足精度要求的方法。圖根控制點的高程測量可採用水準測量、光電測距導線、GPS快速靜態/靜態相對定位和GPS RTK等滿足精度要求的方法。
當解析圖根點不能滿足測圖要求時,可增補少量圖解交會點或視距支點作為測站點測圖。由圖根點上可支出一個支點,支點邊長不宜大於地形點最大於400米。
1.1.1 圖根控制測量採用光電測距導線施測時的要求
圖根平面控制測量應閉合或符合於路線等級控制點上。當需要加密時,圖根控制點不宜超過兩次符合;條件受限時,可布設成支導線,支導線的邊數不得超過3條。
圖根導線測量的主要技術要求:導線全長小於3000米,平均邊長300米,不小於1個測回,測角中誤差小於±20秒,導線的方位角閉合差小於
,導線相對閉合差小於1/4000。組成節點後,節點間或節點與起算點的長度不得大於2100米。
1.1.2 圖根控制測量採用GPS快速靜態/靜態相對定位施測時的要求
圖根控制測量採用GPS快速靜態/靜態相對定位施測時的要求基本等同首級GPS控制測量的要求。區別為標準差計算時固定誤差a和比例誤差係數b的取值不同,圖根控制測量時a取10mm,b的取20mm/km。
測定圖根控制點的高程採用GPS快速靜態/靜態相對定位時,必須聯測6個等級高程控制點用來進行高程擬合。
1.1.3 圖根控制測量採用GPS RTK測量方式施測時的要求
圖根點的平面和高程採用實時動態定位求取時用於求取轉換參數的點必須能夠控制測區範圍,平面點不得少於四個,高程點不得少於6個。
基準站與流動站應始終保持同步,應鎖定5顆以上衛星,GPOD值應小於6;流動站距參考站距離不得超過5公裡。每次設站均要進行已知點檢測或相鄰參考站所測點檢測,較差不能超過0.10m。參考站每次設站必須填寫參考站設站手簿。
流動站必須採用三角架對中整平,測量時每個點均要進行三次測量,每次測量時間不得少於5秒,對三次測量的成果進行比較(互差不得大於3釐米),取平均值作為最終成果。
1.2 外業數據採集
數據採集可採用極坐標法或GPS RTK進行作業,應在圖根或圖根以上控制點設站。
野外數據採集的技術要求:儀器的對中偏差不應大於圖上0.05mm,每個測站安置好儀器後,首先必須進行定向檢查,然後才能進行碎部測量。為確保定向的準確,防止因輸入的控制點坐標或點號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整站成果作廢,定向檢查可在不同的條件下選擇不同的方式:以測站點與定向點作距離檢查,距離較差不應大於±7cm,高程較差不應大於±7cm。
同時選另一近方向控制點作方向檢查,偏差不應大於2′。以測站點與定向點作距離檢查,距離較差不應大於±7cm 高程較差不應大於±7cm。同時檢測一個重複地物點,較差符合相應精度要求。施測地形地物點時,每一測站測完後,應歸零檢查,歸零差應不大於40秒。測站至測點的距離最長不超過600米,地形點間隔一般不大於20米,平坦地區適應放寬到40米。儀器高、覘標高量取至釐米。
1.3 內業數據處理
該次測量採用全解析數位化成圖,外業進行草圖的繪製,內業成圖。地形圖中地物標註符號應按現行地形圖圖式要求執行;地形圖數位化要素分層參照《公路勘測規範》中表5.5.2(下表)執行。
地形地貌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捨除符合現行國家圖式規定外,還應充分考慮公路工程的專業特點,滿足公路設計和施工對地形圖的需要。
路堤、路塹、陡坎及梯田坎其長度一般大於20m、比高大於1m時須表示,平丘地區比高大於0.5m時也須表示。
1.3.1 水系
河流、湖泊、水庫的水涯線以測量時的水位表示;池塘的水涯線與坎線間隔小於1mm(圖上)時以坎的上沿線表示,大於1mm時則分別表示坎線和水涯線。河流、溝渠遇橋梁、水閘、水壩等應中斷表示;陡岸分為無灘陡岸和有灘陡岸,外業要區分土質的和石質的,分別用相應符號表示。有灘陡岸與岸線間距在圖上大於3mm以上時,應表示土質,單線表示的河流不表示無灘陡岸。
各種水系有名稱的要調注名稱,無名稱的池塘和水庫分別注「塘」和「水庫」;河流、水渠要調繪流向。
寬度大於1m的溝渠,成圖時用雙線表示。
有堤的溝渠,外業根據實地情況分別按圖式符號表示,並註明水渠寬和堤寬,如圖:
鐵路、公路、大車路兩旁排水溝,確實不是起灌溉作用的按乾溝表示。水閘、滾水壩、攔水壩、土堤、排灌站、輸水漕、倒虹吸、水井、泉等按《圖式》相應符號表示。架空水渠用渡槽符號表示。
耕地內的機井應逐個繪井符號並加注「機」表示,機井房在房邊紅色注「機井」;居民地以外的大口飲水井也應表示並注井深(單位:米);水窖繪井的符號並加注黑色「窖」字。
1.3.2 居民地及設施
房屋
⑴房屋應逐個表示,並應註明層數和房屋結構,如磚、土、木等。
⑵公共廁所、變電室、水泵房、絞車房等註定性符號(或文字)。
⑶正在建設的施工區,以地類界圈出範圍,內注「施工區」,主體已封頂的房屋,按建成房屋表示;未封頂按建築中的房屋表示。獨立的在建房屋亦按以上方法表示,但不必圈範圍和注「施工區」。
⑷毗連一起的窯洞實地3個以下,按真實位置表示。4個及4個以上表示兩端真實位置,中間填繪符號,不表示真實個數。地面下窯洞表示四周坎線,內配一個地下窯洞符號,符號朝北,不表示真方向,不依比例尺的只在中心放置一個符號。
⑸各種院門均應表示,要區分有門頂和無門頂。
工礦設施及獨立地物
⑴露天採掘場、亂掘地等外業繪出坎線及範圍線,並加注開採品種說明。
⑵大型獨立的露天設施連片成群的,以地類界繪出範圍線,內配露天設備符號。
⑶液體、氣體貯存設施的表示方法與露天設備相同(符號不同),區分大型獨立地與連片成群的,另外簡注貯存物質名稱。
⑷加油站的雨罩應繪輪廓線(虛線),並在雨罩中心加繪加油站符號。
⑸ 煙囪和水塔要用符號表示。
⑹ 公園、廣場或幼兒園內的露天娛樂設施,以地類界繪出範圍加注「娛」。
⑺ 廣告牌和宣傳欄只表示大型的、獨立的,小型的或附設在牆上、房上的均不表示。
⑻ 固定有基座的高大旗杆要表示(連續多杆的只表示中間一桿),低小的不表示。
⑼ 消防栓、閥門、檢修井、汙水篦子以及水龍頭一般不表示。⑽ 墳群用地類界繪出,內配符號和註記,單個墳按實際位置表示。⑾ 固定的堆積物用地類界繪出,內配註記。
垣柵
⑴ 圍牆應表示建築材料,如磚、土等。
⑵ 固定的正規的鐵絲網、欄杆要表示,臨時性或斷斷續續不完整的可捨去不表示。
⑶ 下為圍牆上為欄杆的複合圍牆,其下部實牆高於1.2米時以圍牆表示,低於1.2米時以欄杆表示。
⑷ 圍牆與房屋相靠時以房邊線表示,略圍牆符號,如果圍牆和棚房相靠時則以圍牆符號替代棚房邊線,保證圍牆的整體性。
1.3.3 交通
道路分標準軌鐵路、高速公路、等級公路、等外公路、大車路、鄉村路、小路和內部道路等。各級道路均需加密詳細測量,圖上加密註記高程,圖上高程註記密度不遠於20mm。
各種道路均須註明等級、名稱和路面材料。高速公路在圖上註明「××高速公路」。公路有道路編號的須注道路名稱和道路編號
鐵路要註記鐵路名稱,並應加密標註軌面高程。鐵路、公路橋需簡注建築材料。
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如涵洞、路堤、路塹等均要表示。
鐵路信號燈須表示;各種裡程碑、汽車站、大型路標等均要表示,裡程碑還應註記裡程數。
1.3.4 管線
各及電力線均須準確測量杆、架、塔位置逐個表示,並標註電壓等級、所屬單位;通信線的杆、架、塔均須準確測量逐個表示,並標註類別和所屬單位。
電線桿、架、塔分別用相應的圖式符號表示
各種杆、塔均應準確測量逐杆表示,所有地區的電桿均應連線表示,成圖時在居民地內可只繪出走向。
杆上變壓器用正規圖式符號表示。
大型的變電站(所)外圍的電桿只表示到圍牆以外、電線連到其圍牆,內部的電桿、橋式電線架等不表示;變電所內部須表示建築物、內部道路、草坪、花圃、圍牆、避雷針等,還要在主變壓器位置繪紅色放電符號;有名稱的要註記名稱。見下圖示例:
地下電纜、地面上的電纜標、光纜標也要表示。
地面上和架空的其它管道要表示,並注輸送物質。架空管線拐點和交叉點的支架按實際位置表示,直線上的支架示意性表示。
1.3.5 境界
表示縣級行政區界線,各級境界線應實地調查,並參考1:50000圖確定。圖上境界不具有法律意義。
1.3.6 地貌
地貌的表示,調繪片上應正確表示其形態、類別和分布特徵。
自然形態的地貌宜用等高線表示,崩塌殘蝕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應用相應的符號或用等高線配合符號表示。
各種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築的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時表示為陡坎,70°以下時表示為斜坡。斜坡在圖上投影寬度小於2mm時,以陡坎符號表示。當坡、坎比高小於0.5m或圖上長度小於5mm時,可不表示;坡、坎密集時,可適當取捨。
梯田坎坡頂及坡腳寬度在圖上大於2mm時,坎線依比例表示。梯田坎比較緩且範圍較大時,也可用等高線表示。
坡度在70°以下的石山和天然斜坡,可用等高線或用等高線配合符號表示。
1.3.7 植被與土質
地類範圍及種類需標註清楚。
成片的面積較大的有林地要表示,並調注樹種、平均樹高;果園在其範圍內註記果樹的樹種;成片的灌木林在其範圍內註記「灌木林」,獨立灌木叢及狹長灌木林用相應圖式符號表示。
1.3.8 註記
各類地理名稱註記外業要調繪齊全,如鄉(鎮)名、村名、路名、工礦企業、機關學校、醫院、農(林)場、名勝古蹟、新村以及山嶺、河流、湖泊、沙漠等名稱均要調注。部隊註記「禁測區」。
村莊名稱調繪時要注意區分行政村名與自然村名。
各類地形、地物要素及計曲線和首曲線均應分層放置,顏色設置為隨層。
1.3.9 其他
凡設計書中未提及的均按JTG C10-2007 《公路勘測規範》 、JTG/T C10-2007 《公路勘測細則》 、GB/T20257.1-2017《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圖式第一部1∶500、1∶1000、1∶2000地形圖圖式》要求執行。
2 、提交成果
1、儀器的鑑定書;
2、圖根控制測量觀測手簿、計算手簿、成果表;
3、實測點數據電子文件(按日期 儀器號命名);
4、地形圖、分幅結合圖(地形圖中使用的字體、線形文件);
5、外業技術總結。
文章轉自星拓測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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