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模板備註裡面要填什麼(發票管理專題1.6)
2023-04-21 15:32:38 3
前幾天說了發票的種類,發票的開具,蓋章,漏了一個問題,也是很多小夥伴提問過的,就是發票備註欄的內容,這個也是很關鍵的!
發票備註欄需要填寫的內容本身並不複雜,但是零零碎碎,讓人很難掌握,平時也經常有看到填寫不合規的情況,我們梳理一下,便於了解,大家用到的時候可以翻出來看看,不用死記硬背。
首先明確,無論是自己開具,或者是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票,如果備註欄沒有按規定填寫,那麼這張票就屬於不合規發票,並且不能作為抵扣憑證,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也不得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三個不得」所以,大家取得發票後,一定要謹慎,仔細審核。
1、到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註明:增值稅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條第五項。
2、差額徵稅,且不得全額開具發票
——註明:「差額徵稅」字樣
依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3、銷售預付卡
——註明: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53號)
4、保險企業的代收代開
①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發票
——註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1號)
②保險企業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發票
——註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徵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
5、生產企業委託綜合服務企業代辦出口退稅
——註明:代辦退稅專用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35號)
6、建築和不動產相關
① 建築服務——註明: 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② 銷售和出租不動產——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國稅發[2016]23號
③ 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發票——註明: 「YD」字樣
④代開銷售出租不動產發票——註明:納稅人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組織機構代碼)、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核定徵收的:註明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 ×××元。
依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7、貨物運輸服務
——註明:填寫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等信息;
——如果是鐵路運輸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應當註明受託代徵的印花稅款信息。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息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
8、納入試點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為符合條件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會員)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註明:會員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起運地、至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9第405號)
目前,涉及到備註欄填寫的基本都歸納到了,以後有新的規定,隨時補充。
剛好,今天就遇到了鐵路運輸的發票,知識點馬上用上了,開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