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在多少地方當過官(蘇軾都做過哪些官)
2023-04-20 02:02:33 2
1061年蘇軾正式步入仕途。
蘇軾在「三年京察」中考得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大理評事是一種階官,表示官員級別的高低,不是實際官職,為正八品,大理評事是審理案件的京官。
鳳翔府判官是蘇軾的實際官職,相當於是鳳翔市辦公室主任,協助知府處理事務。
1065年,蘇軾被朝廷召集回京開封,判登聞鼓院。擔任殿中丞、直史官,差判官誥事。這是五品寄祿官,可以越級提拔,掌管文武官告身及封贈告身,可謂前途一片光明。
蘇洵1066年5月去世,蘇軾回老家四川眉山守孝三年。
1069年,蘇軾結束守孝回到京城時,王安石變法開始。
1071年,蘇軾因為上書朝廷,指出變法存在的弊病,遭到御史的彈劾。蘇軾被外放為杭州通判。通判類似於現在的紀委書記,凡兵民、錢穀、戶口、賦役、獄訟等州府公事,須通判連署方能生效,並有監察官吏之權,號稱"監州"。
公元1074年9月,蘇軾由杭州通判調為密州知州。
1077年調任徐州知州。
1079年5月,蘇軾從徐州調來湖州任知州。
1079年7月,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章彈劾蘇軾。
1079年12月,受烏臺詩案的影響,蘇軾貶往黃州,任團練副使的閒職,不準擅離該地區,並且特別交代蘇軾無權籤署公文。
1084年,蘇軾調到汝州上任。因蘇軾幼兒不幸夭折。蘇軾請求暫時不到汝州上任,留在常州,沒有到汝州上任。
1085年6月任登州知州,10月又被召還京,任禮部郎中,12月任起居舍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並主持進士考試。
禮部郎中相當於教育部的廳級幹部;起居舍人負責記錄皇帝的日常行動與國家大事,相當於國家黨史研究室的領導;中書舍人和知制誥一樣,負責起草詔令;翰林學士是一種清要而又顯貴的官員,為皇帝提供重要的意見,類似於今天中央辦公廳和政策研究室的秘書。
不安分的蘇軾對宰相司馬光不滿,申請外調。
1089年,蘇軾任龍圖閣學士、知杭州。龍圖閣學士是一種虛銜,實際官職是杭州知州。
1091年,蘇軾被召為吏部尚書,未到任。因弟弟蘇轍任尚書右丞,因此改任翰林承旨。蘇軾在翰林院幾個月,又因有讒言請求外調。1091年8月,以龍圖閣學士出朝任潁州知州。
1092年,蘇軾自潁州調知楊州知州。
1093年,蘇軾調到定州知州。
1094年,改任英州知州,不久降一官級,還未到任,又貶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安置惠州。
1097年,又被貶為瓊州別駕。
1100年改任廉州知授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去永州路途中的蘇軾再次接到朝廷命令,復朝奉郎,提舉成都府玉局觀,此官屬祠祿官,只食官祿,無事可幹。
1011年,蘇軾在常州去世,享年六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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