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兵的人有徵兵名額嗎(又到徵兵季為什麼叫)
2023-05-18 07:22:02 1
來源:中國軍網微信·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融媒體 作者:徐平
開始徵兵啦!
總有人問:過去不是常說「招兵買馬」嗎,現在為什麼不叫招兵而叫徵兵?
從字面上看,徵兵的「徵」,指徵集;招兵的「招」,指招募,因此招兵也稱募兵。
徵兵和招兵有什麼區別呢?別看這一字之差,差別可大呢!這涉及兩種兵役制度,即徵兵制和募兵制。簡單地說:
徵兵制
是國家利用法律形式規定公民在一定年齡內必須服一定期限兵役的制度,帶有強制性,服兵役為公民應盡的義務,又稱義務兵役制。
募兵制
是招收志願人員到軍隊服兵役的制度,軍隊進行兵員補充的一種方式,又稱志願兵役制。
中國古代先後實行過多種兵役制度。夏、商、西周時期,主要實行兵民合一的制度。戰國至秦漢時期,主要實行郡縣徵兵制。三國至兩晉時期,先後實行募兵制、世兵制。隋和唐前期,主要實行府兵制條件下的徵兵制。唐後期和宋朝,盛行募兵制。元朝和明、清兩朝的前、中期,主要實行世兵制。明、清兩朝的後期,改行募兵制。
民國前期,先實行募兵制後改行徵兵制。北洋政府時期,採用募兵制。1915年制定《暫行陸軍徵募條例(草案)》,將兵役分為常備、續備、後備、國民4種,但並未執行。各軍閥往往自行募兵,不守定製。國民黨政府成立後,仍沿用募兵制。1933年6月,國民黨政府頒布《兵役法》,兩年後實行徵兵制。兵役分國民、常備兩種,常備兵役又分現役、正役、續役。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在革命戰爭時期一直實行志願兵役制。通過政治教育和動員,激發廣大工農群眾、革命知識分子、起義官兵和其他愛國分子的政治熱情,使他們為民族的解放和人民的利益,自覺自愿地參加人民軍隊,長期服役。他們及其家屬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榮譽,受到革命政府和人民群眾的優待和尊重。這一制度對保障人民軍隊的發展壯大,奪取中國革命戰爭的勝利,發揮了重大作用。
解放戰爭時期沂蒙老區人民歡送新兵光榮入伍
值得一提的是,抗戰中期,為了保證我抗日軍隊充足穩定的兵員,晉察冀軍區司令員聶榮臻根據邊區建設的特點和武裝鬥爭的需要,提出了「志願義務兵」的設想,「在自願兵式上加上徵兵式的條件,即是自願入伍定期退伍」。1942年1月13日,晉察冀邊區政府頒布《志願義務兵役制實施暫行法》,同年3月1日,晉察冀軍區政治部頒布《義務兵役條例》,開始在晉察冀邊區實施志願義務兵役制,得到邊區人民的熱烈支持,隨即掀起一個參軍熱潮。不久,因根據地鬥爭形勢的殘酷,志願義務兵役制未能繼續實行,但這一志願兵和義務兵相結合的制度,為日後我軍兵役制度的改革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晉察冀畫報「志願義務兵役制的偉大勝利」
1942年晉察冀志願義務兵入伍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繼續實行志願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實行義務兵役制,規定服兵役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應盡的義務。1978年3月7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將義務兵役制改為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志願兵從超期服役的義務兵中選取,留在部隊繼續服役。1984年5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以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199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這一制度對於軍隊保留技術骨幹,提高戰鬥力,具有重要作用。
大學生應徵入伍
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實行義務兵役制,或義務兵役制與志願兵役制相結合的兵役制度。由於各國情況不同,對公民服兵役的規定也不盡相同。多數國家規定,男性公民均須依法服兵役;女性公民平時一般不服兵役,或根據自願的原則服兵役。
陸軍徵兵海報
海軍徵兵海報
空軍徵兵海報
火箭軍徵兵海報
戰略支援部隊徵兵海報
聯勤保障部隊徵兵海報
武警徵兵海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而軍隊有些崗位,則是招募、招收的性質,即本人自願和招募條件相結合,如招飛、院校招生、直招士官等,均為招募而不是徵集。
空軍招飛宣傳海報
武警部隊院校招生海報
全國徵兵時間,以前通常為冬季徵兵。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秋季徵兵。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自2020年起,將義務兵徵集由一年一次徵兵一次退役,調整為一年兩次徵兵兩次退役。實行一年兩次徵兵兩次退役後,徵兵時間區分為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上半年徵兵從2月中旬開始,3月底結束,新兵批准入伍時間為3月1日;下半年徵兵從8月中旬開始,9月底結束,新兵批准入伍時間為9月1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士兵退役時間對應其批准服現役時間。
(作者徐平,系軍史專家)
(中國軍網微信·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融媒體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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