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河比賽裁判需要做一些什麼(因為這份司法建議)
2023-09-13 18:40:26 2
人民法院報 昨天
不久前,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60多歲老人(女性)拔河受傷的案件,判決組織比賽的各方及受害者本人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案件詳情請點擊:六旬老人拔河摔成九級傷殘 誰之責?)
案件宣判後,該院積極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向國家體育總局發出《關於對拔河運動參賽人員年齡上限作出適當限制的司法建議》。近日,該院收到國家體育總局的書面回函,獲悉相關意見得到充分採納,拔河比賽規則中將增設年齡上限的條款。
該院在審理中發現,上述案件並非個案,類似的情況在全國範圍內時有發生。原因何在?活動組織方的疏忽以及本人的「過度自信」是直接原因,但是否存在規則方面的不足呢?如是否應當有年齡上限,審查中是否應當更加規範、仔細,等等。
案件辦理中,該院查閱了相關資料,詢問了骨科醫學專家,獲知無論男性還是女性,骨密度值在39歲之前逐步上升,之後逐漸下降。骨骼、肌肉與身體的平衡能力是緊密關聯的,人的身體平衡能力會隨著骨骼肌肉機能的衰退而下降。拔河比賽具有強烈的團隊對抗性,對骨骼狀況、肌力、身體平衡能力有較高要求,女性由於絕經(約50歲)的原因,雌性激素下降較快,骨量丟失明顯加速,對於50歲以上的婦女而言,拔河容易造成骨骼、肌肉等身體方面的損傷。50歲以上女性骨質疏鬆症發生率明顯高於男性。遺憾的是,中國拔河協會制定的《拔河競賽規則》,未發現在拔河比賽中關於年齡上限的規定。
鑑於此,該院決定向國家體育總局發司法建議:
無論從醫學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社會認知角度看,對拔河比賽參賽者的年齡上限有必要作出規定。建議修改《拔河競賽規則》,對拔河參賽人員的年齡作適當限制。考慮到男女身體差異,女性參賽人員年齡以不超過50歲為宜,男性以不超過55歲為宜,以減少不必要的傷害。
國家體育總局收到司法建議後,高度重視,責成社會體育中心、中國拔河協會對《拔河競賽規則》認真研究並儘快修改落實。社會體育中心、中國拔河協會研究後決定,首先,在中國拔河協會官網上發布公告,對近期擬開展的各地拔河賽事活動作出55歲的年齡上限,並要求在賽事組織中對人員身份、年齡、體檢記錄、保險證明等進行審查。其次,組織相關專家研討,對現行拔河規則修訂,增加關於參賽人員年齡限制的條款。據悉,規則修訂後將於下半年正式施行。
來源:連雲港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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