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的所得稅處理有關的多選題(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2023-09-20 04:42:53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及管理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 號)規定: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存款損失,壞帳損失,貸款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被盜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一、資產損失確認
1、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帳款,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的無法收回的,可以作為壞帳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例如:債務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2、股權投資損失(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A、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被依法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B、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 3 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
C、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 10 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 3 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
D、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 3 年以上的。
3、存貨、固定資產損失:
損失原因 | 所得稅損失確定 | 增值稅要求 |
(1)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或存貨 | 固定資產的帳面淨值或存貨的成本減除殘值、保險賠款、責任人賠償後的餘額 | 「非正常損失」指管理不善或違法被沒收; 「非正常損失」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企業所得稅的損失 |
(2)被盜的固定資產或存貨 | 固定資產的帳面淨值或存貨的成本減除保險賠款和責任人賠償後的餘額 | 同上 |
例1:甲企業 2021 年 10 月因管理不善發生原料變質,損失庫存外購原材料 32.79 萬元(含運費 2.79 萬元),相關進項稅額均已抵扣,取得保險公司賠款 8 萬元,稅前扣除的損失是多少?
解:
增值稅的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轉出額=(32.79-2.79)×13%+2.79×9%=4.15(萬元)
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32.79+4.15-8=28.94(萬元)
4、企業境內、境外營業機構發生的資產損失應分開核算,對境外營業機構由於發生資產損失而產生的虧損,不得在計算境內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
1、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分為實際資產損失,法定資產損失。
2、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做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
3、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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