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評審條件(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改革)
2023-10-10 20:34:44 3
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評審條件?新京報快訊(記者吳為)9月17日,人社部辦公廳、中科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國家制定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對從研究實習員到研究員的4類研究人員分別設置了國家標準,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於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評審條件?以下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評審條件
新京報快訊(記者吳為)9月17日,人社部辦公廳、中科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國家制定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對從研究實習員到研究員的4類研究人員分別設置了國家標準。
評「研究員」等職稱,地方標準不得低於國家標準
意見擬規定了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4個職稱的國家標準。研究實習員的標準為4個職稱中要求最低的一個,包括基本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初步了解本領域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具備從事科學研究、技術應用、開發與推廣、科技諮詢等工作的能力,能夠勝任基礎性工作。具備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一年見習期滿。
對於副研究員、研究員都設置了上一級職稱工作年限的條件。如副研究員要求具備博士學位,並在助理研究員崗位任職滿2年;或在助理研究員崗位任職滿5年。研究員則要求在副研究員崗位任職滿5年。
國家標準中對研究員提出的基本條件包括,科研工作能力強,研究工作積累深厚,學術造詣深,學科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強,是本學科領域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面向科技前沿、國家戰略需求或區域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作為主要負責人之一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等效項目。具有指導、培養副高級及以下研究人員或研究生的能力等。
根據意見的規定,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實行國家標準和地區標準相結合。國家制定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發展情況,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地區標準,解決評價標準「一刀切」問題,激發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創新創造活力,鼓勵在不同學科領域、不同崗位作出貢獻。
4領域取得重大基礎研究突破可進入「綠色通道」
根據意見規定,職稱評價也有「綠色通道」,對在信息、生命、空間、海洋等領域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原創性、顛覆性、關鍵共性及前沿引領技術突破,或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可直接申報評審研究員職稱。
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職稱評審中可適當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其在國外從事科研工作的經歷和貢獻可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簡單等同於科研水平。
對特殊人才要打破常規、簡化手續,採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等方式開展不定期評審,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野外臺站和基層一線工作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可適當放寬學歷或任職年限等要求。
此外,人社部相關負責人還介紹,未來將注重考察自然科學研究人員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履職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等,不把榮譽性稱號作為職稱評定的限制性條件,避免人才「帽子」標籤化、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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