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雙十一低價賠償怎麼申請(賣家先漲價再打折)
2023-04-12 01:34:45 1
樓蓋了幾層了?
喵幣攢夠了沒?
喵鋪幾級了?
當這些「接頭暗號」在社交網絡大肆流傳,就知道它來了,它來了,它真的來了,它——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狂歡節——帶著「剁手的刀」走來了。
在大夥擼起袖子準備挨剁的同時,
小編也要提醒大夥留心商業套路和法律問題。
貼心小編已為大家準備好了
雙十一避雷指南,
請注意查收哦。
1. 你支付的50元、100元定金有什麼作用?
我們在天貓的雙十一活動中,看到很多賣家推出了先付定金、當天支付尾款的預售活動,不知道買家們在支付定金時,是否留意付款頁面最下方出現了「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預售協議」的字樣,並且設置按鈕,若不點擊就無法付款。那麼,定金到底是什麼法律性質?定金付了是否真的不能退?
我國合同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我們買家作為給付定金的一方,在雙十一預售活動中所承擔的「債務」,即按約定時間支付尾款,否則定金不退。
當然,合同法還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說,賣家作為收受定金一方,若以缺貨等理由關閉訂單,致使買家無法如期支付尾款的,賣家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在《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範》中也有明確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定金金額不得超過商品價款的20%。
2. 購物津貼你會用嗎?
去年,張女士在參加天貓的雙十一活動時,合併提交了10個訂單並成功付款。付款後,張女士發現10個訂單都未相應扣減「雙十一購物津貼」,經多次與客服人員溝通無果,張女士遂將天貓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經審理後查明,購物津貼的使用有明確的規則,其中有一項規則:單個商品分攤計算購物津貼優惠後的金額不為負數(合併支付訂單中任何一個商品購物津貼優惠計算之後出現商品待支付金額為零或負數,則整單無法使用購物津貼)。
張女士合併支付的10個訂單中,其中有一單在疊加參與店鋪優惠後,實付金額為19元,根據購物津貼規則,該筆訂單分攤到的購物津貼優惠為31.15元,使用購物津貼優惠後的實付金額為-12.15元(19-31.15),因為這一單出現了負數,導致合併支付的整個訂單均不能使用購物津貼。最終,法院駁回了張女士的訴訟請求。
看來,這年頭沒點數學功底,都過不好雙十一了。津貼領用規則沒看仔細,一頓操作猛如虎,到頭優惠全成空,投訴也沒用,告到法院也沒轍,只能懊惱地拍大腿。
3. 「暗搓搓」漲價後再打折的法子不好使了
仍然是去年雙十一,李先生因婚期將近,在天貓上購買了某牌的白酒,賣家稱,雙十一當天購買該款白酒享五折優惠,單箱價格為280元,李先生買了25箱,總價為7000元。
半個月之後,李先生發現其購買的白酒天貓售價每箱僅為328元,並不是560元,且李先生通過在多款網購平臺上搜索該款白酒產品,發現從未以560元的價格銷售過。
李先生認為,賣家在雙十一活動中打出「五折優惠」的廣告,是對消費者的欺詐,故訴至法院,要求賣家退一賠三。該案經法院調解,賣家主動向李先生退還全部貨款,並對自己的不妥行為向李先生道歉,李先生撤回了對賣家的起訴。
賣家虛構原價、先漲後降、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行為均有悖明碼標價的義務,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為,一旦構成欺詐,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
4. 瘋狂「剁手」後大肆退貨,小心被封號
常先生在淘寶網上僅10月份下單150多筆,雙十一期間更是瘋狂下單560多筆,此後又發起700餘筆退款或退貨記錄,申請原因涉及「未收到貨」「未按時發貨」「七天無理由退貨」「發票問題」等等,淘寶公司認為常先生的行為明顯不符合消費者的正常消費、維權特徵,故以涉嫌濫用會員權利損害賣家合法權益,妨害淘寶正常運營秩序為由,對常先生作出限制網站登陸的措施。
無獨有偶,蔣女士因在半年內發起120餘起退款申請被淘寶公司凍結帳戶。蔣女士遂將淘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凍淘寶帳戶,恢復其淘寶會員資格,並稱很多退款申請發生在雙十一期間,因物流擁堵包裹破損率高,她在連續收了兩個破損件後,為了避免繼續發生或因過久等待延遲發貨,無奈之下才發起了退款申請,這屬於正常操作,並未擾亂交易秩序。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蔣女士在半年內頻繁發起退款申請,訂單退款率高達75.6%,明顯有異於一般交易情形,其在註冊成為淘寶會員時,點擊確認《淘寶服務協議》,理應遵守淘寶相應規則,合法合理使用會員權利,現淘寶公司根據蔣女士非正常的交易行為,判定其濫用會員權利妨礙淘寶運行秩序,據此作出凍結淘寶帳戶的行為,並無不妥,故駁回了蔣女士的訴訟請求。
雙十一購物也需理智,不要因為衝動消費、七天無理由退貨等在訂單成交後,又頻繁操作退款、退貨,小心被淘寶公司誤認為「惡意」消費,凍結帳戶,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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