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各個人物的丫鬟(這個最沒有存在感的丫鬟)
2023-04-15 02:44:16 5
01
熟讀紅樓的朋友都知道,曹雪芹從來不亂給自己的人物起名字,所有的名字都或多或少有著一些深意。
在《紅樓夢》中,名字裡含有「玉」的一共有三個人,但是大部分讀者只知道兩個,賈寶玉和林黛玉。
卻很少有人知道第三個,林紅玉。
相對於寶玉和黛玉這兩位明星級人物而言,林紅玉則顯得渺小而又卑微,以至於當獨具慧眼的王熙鳳將她從寶玉房中挖走的時候,寶玉連想都不想,就隨口答應——
寶玉道:「我屋裡的人也多的很,姐姐喜歡誰,只管叫了來,何必問我?」
鳳姐笑道:「既這麼著,我就叫人帶他去了。」
寶玉道:「只管帶去罷。」 說著要走。
林紅玉換工作的這件事雖然在寶玉這裡不值一提,但是對於她自己來說,卻是主動改變自己命運的最重要一步。
02
林紅玉,女,十七歲,是賈府二管家林之孝家的女兒。
因「玉」字犯了寶玉、黛玉的名,便改喚他做小紅。
小紅十四歲那年進府裡當差,當時把她派在大觀園的怡紅院之中,也是一個清閒的職務——畢竟爸媽是高管。
但是後來元妃下令姊妹們和寶玉一起搬到大觀園中來住,而她的怡紅院又恰恰被賈寶玉給佔了去。這樣,她就默認成為了寶玉房中的丫鬟。
對小紅來說,這個處境有些尷尬。因為在這裡,她只是一個三等丫頭。
林之孝如果想讓自己的女兒繼續給賈家當僕人,絕對有更好的門路,也不至於當一個三等丫頭——而且以小紅的機靈和眼色——當個大丫鬟什麼的,不成問題。
這一點從晴雯的經歷就可以看出來——晴雯本是管家賴大獻給賈母的,賈母又轉送給了愛孫寶玉,然後晴雯就在寶玉那裡當了幾年的「大小姐」,甚至還以撕扇子取樂。
而林之孝之所以讓女兒進府裡當差而不是去給主子當丫鬟,或許是有自己的打算——比如,他想讓自己的女兒象徵性的當幾年差,然後瞅準個機會,給女兒掙個自由身,擺脫世代為奴的命運。
但是寶玉一干人等搬進大觀園的事情,徹底打消了林之孝潛在的這個盤算。
他非但沒能還女兒自由身,甚至還讓女兒莫名其妙的給寶玉當了個而三等丫鬟。
而且,還夾在寶玉身邊眾多伶牙利爪的丫鬟中間——小紅似乎永無出頭之日了。
03
但是,身處逆境的小紅,從來沒有放棄。
她沒有嗟嘆,也沒有自暴自棄,而是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將手中的牌打好。
這個時候,接近寶玉,是她唯一的指望——即便這指望在別人看起來是多麼的痴心妄想。
這天,賈寶玉從外面回來,剛巧趕上丫鬟們都有事,一個也不在。寶玉想要喝口茶,叫了好幾聲結果卻只叫出來了幾個老婆子。
寶玉連忙擺手讓她們退下去,正準備自己倒茶。
這個時候,突然聽到身後傳來了一個溫柔的聲音:「二爺,看燙了手,等我倒罷。」
但見一個眼生的小丫頭一面說,一面走上來,將碗接過去。
寶玉打量著眼前這個丫頭,衣服半新不舊,頭髮倒是烏黑亮麗,容長臉面,細挑身材,十分俏麗甜淨,不知不覺間勾起了興趣。
只見寶玉問了這樣一句今天看來令人啼笑皆非的話:
「你也是我屋裡的人嗎?」
「是。」
「既是這屋裡的,我怎麼不認得?」
那丫頭聽說,便冷笑一聲道:「爺不認得的也多呢!豈止我一個?從來我又不遞茶水,拿東西,眼面前兒的一件也做不著,那裡認得呢?」
寶玉又問,「你為什麼不做眼面前兒的呢?」
寶玉的這個問題,問得極為幼稚。
作為主子他起碼有兩點工作不到位:
第一,不知道自己手底下到底有幾個丫鬟,更不用說人盡其才了,這也罷了。
關鍵是第二點:不知道自己手底下丫鬟們明爭暗鬥勾心鬥角到了何等地步——就連端茶倒水這等事都不是人人有資格做的。
在他賈寶玉的屋裡,像遞茶水、拿東西這些能接觸到主子的事情,只有得寵的一等丫頭才能夠做得。其他人想都不要想。
這樣看來,今天給寶玉倒茶的這個丫頭,顯然已經僭越了。
當然,她不是一般的丫頭,她是林紅玉,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丫頭,一個想改變自己命運的丫頭。
但是,她剛邁出了半步,就給自己惹來了大麻煩。
04
前面已經說過兩點:
其一,寶玉身邊的丫頭們,都是伶牙利爪的小妖精;
其二,小紅作為一個三等丫頭,是不配給寶玉倒茶的。
所以,就不難理解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了。
秋紋、碧痕兩個丫頭,嘻嘻哈哈的共提著一桶水回來,小紅看到了連忙迎上去接著。
這兩個丫鬟一看是小紅,心裡就有些差異了。
等到進屋再一看,屋裡只有主子賈寶玉一個,兩人的心態就要爆炸了。
她們兩個氣勢洶洶地衝到小紅這些「三等丫頭」們的房間,理直氣壯地問:「你丫剛才在屋裡幹嘛呢!」
不等小紅解釋,便破口大罵:「沒臉面的下流東西!你也拿鏡子照照,配遞茶遞水不配?」
一個冷嘲,「明兒我說給他們:凡要茶要水拿東西的事,咱們都別動,只叫他去就完了。」
一個熱諷,「這麼說,還不如我們散了,單讓他在這屋裡呢。」
小紅聽著這些不堪入耳的話,一句也沒回。
或許她心裡在暗自好笑:跟這些人一般見識,沒得拉低了自己的智商和情商。
但是這件事著實令她不爽,這件事不僅令她看到了女人之間的勾心鬥角,更令她看到了人性之惡——
當你一個人努力往上爬的時候,身邊的人總試圖以譏笑、嘲諷把你強行拉下來,直到同她們一樣的水平線上為止。
說實話,那些丫頭們——甚至包括晴雯,她們敢欺負小紅,這膽子實在是大的好沒道理。
小紅的父母林之孝兩口倆,可都是賈府的管家,是正經主子身邊的人。
這二老倘若想暗地裡使絆子,收拾那些小丫頭們給女兒出口氣,還是綽綽有餘的。
但是,小紅不但沒有將這些委屈告訴父母,而且還準備以自己的努力,闖出一份事業。
她的眼光和心胸都已經很高,高的讓她沒時間同這些小丫鬟們一般見識。
所以當好朋友佳蕙勸她時,她說道:
「也犯不著氣他們。俗語說的:千裡搭長棚,沒有個不散的筵席。誰守一輩子呢?不過三年五載,各人幹各人的去了,那時誰還管誰呢?」
《紅樓夢》中,另外一個有這樣深刻認識的人是探春。
玉在櫝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小紅心中自有丘壑,她不過在等待命運給她安排的一個機會。
05
當然,機會總是垂青有準備的人的。
這天,鳳姐來到大觀園,身邊沒有帶自己的丫鬟,碰巧又有事情要處理。
她在山坡上招了招手,香菱、臻兒、司棋、侍書一干人都在——唯有小紅看見了,她連忙棄了眾人,跑至鳳姐前。
很多紅迷們,看到這裡,就要罵小紅勢力眼。
說她跪舔鳳姐,你看那麼多人都在,人家一招手,她就屁顛屁顛迎上去了,看!多麼醜陋的嘴臉!
我卻要說,看!多麼機靈的女孩!
知道自己要什麼,在機會降臨的時候,能夠勇敢而果決地去迎接,而無視身邊人的冷嘲或熱諷——能夠這樣做的人,即便放到今天都值得人佩服。
小紅勇敢地衝上去,得到的是鳳姐的賞識。
能得到鳳姐賞識的人並不多,秦可卿算一個,賈探春算一個,平兒算一個,小紅也算一個。
鳳姐不但賞識她,而且還認她作乾女兒。當然,鳳姐賞識她,並不僅僅是因為她的勇氣和眼色,更多的是因為她的能力。
她先是幫鳳姐向平兒傳了兩件事,完成任務後,向鳳姐報告的時候又順便幫平兒向鳳姐匯報了四五件事。
這四五件事有條不紊,左一個「奶奶」,右一個「奶奶」,就連旁邊的李紈聽了都頭大,她卻能一件不差、簡明扼要地完美匯報——也難怪鳳姐聽了就稀罕。
給領導匯報工作經常挨罵的同學,可以參考這一段——《紅樓夢》第二十七回進行學習。
然而,在領導那裡討到好處之後,在同事那裡一般就看不到什麼好臉色了。
小紅在完成任務回去的路上,頂頭「撞見」了一堆同事:晴雯、綺霞、碧痕、秋紋、麝月、侍書、入畫、鶯兒……並且,她們對「擅離職守」的小紅,發動了一輪車輪戰。
晴雯:只是瘋罷!院子裡花兒也不澆,雀兒也不喂,茶爐子也不弄,就在外頭逛!
小紅:昨兒二爺說了:今兒不用澆花兒,過一日澆一回。我餵雀兒的時候兒,你還睡覺呢。
碧痕道:茶爐子呢?
小紅:今兒不該我的班兒,有茶沒茶,別問我。
綺霞:你聽聽他的嘴。你們別說了,讓他逛罷!
小紅:你們再問問,我逛了沒逛?二奶奶才使喚我說話取東西去。
說著,小紅將荷包舉給她們看。
一群人於是連一個字兒都說不出來,悻悻而去。
在這場「舌戰群儒」中,小紅表現不卑不亢,舉止得當,進退有度,打了非常漂亮的一仗,頗有大將風範。
06
到這裡,小紅已經走完了自己最艱難的那段日子。
她沒有靠身為高管的父母,而僅僅靠著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就從寶玉身邊的一個三等丫鬟,一躍成為鳳姐的乾女兒。
在鳳姐身邊,她將大開眼界,她將見識並經歷賈府的風風雨雨。
她成功地把自己的命運軌跡更改到另外的一個軌道上,在這個軌道上,她遠遠地將曾經同在大觀園中做丫鬟的那些同事們甩在身後。
同時,她也將更有能力去把握她的愛情——她同賈芸的愛情。
當她還在大觀園中做寶玉的三等丫鬟的時候,他們只能夠偷偷摸摸地交換手帕。
現在,她雖然仍不能夠有什麼具體的行動,但是最起碼她離自己的自由更近了一步。
很遺憾,後面的故事我們再也不能夠知道詳情了。
因為高鶚所續的後四十回,似乎將關於小紅的情節拋到了九霄雲外。
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根據前八十回的描寫以及各個版本的批註,來推測後面的故事:
小紅和賈芸有情人終成眷屬。而她嫁給賈芸,也等於是恢復了自由身,再也不是賈家的僕人了。
與此同時,他們夫妻二人在賈家落難的時候,伸出援手,幫助熙鳳,救出巧姐。
賈府這座大廈雖然倒塌了,但是小紅和賈芸憑著二人的努力所建立起來的幸福家庭,卻在這一片廢墟的角落中,堅強挺拔,屹立不倒。
這,就是小紅的故事。
冰心說過一句話:「成功之花,人們往往驚羨它現時的明豔,然而當初,它的芽兒卻浸透了奮鬥的淚泉,灑滿了犧牲的血雨。」
這句話很俗,但我卻想拿來表達另一層意思:
因為在真實的生活中,成功的代價並不僅僅是奮鬥的淚泉和犧牲的血雨——倘若只有這些,那倒還算好的。
然而事實是,我們在努力和奮鬥的過程中,還不得不面對眾人的譏笑或者冷嘲熱諷——就像小紅所面對的那樣。
如果你的宿舍三個人都天天在打遊戲在刷電視在買買買,唯獨你天天去自習去看書去努力,那你就必須要承擔眾人的白眼和冷落——因為你「不合群」。
但是,你也要知道,你的獎學金可以使眾人閉上嘴巴。
同時,你更要知道,在你拿到獎學金之前,你最好也閉上自己的嘴巴。
這個道理不是我說的,是小紅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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