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範仲淹太清廉(北宋名臣範仲淹)
2023-04-15 08:28:38 1
範仲淹,字希文,蘇州吳縣人,北宋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世稱范文正公,文學成就突出,有《范文正公文集》傳世。範仲淹先祖是唐朝宰相範履冰,世居邠州。範仲淹高祖範隋,唐懿宗時渡江南下,任麗水縣丞,時逢中原兵亂,遂定居吳縣(今蘇州市)。
五代時,曾祖和祖父均仕吳越,父親範墉早年亦在吳越為官。宋朝建國後,範墉追隨吳越王錢俶歸降大宋,任武寧軍節度掌書記。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己丑秋八月丁丑,範仲淹生於徐州節度掌書記官舍。淳化元年(990年),範墉因病卒於任所,母親謝氏貧困無依,只得抱著兩歲的範仲淹,改嫁淄州長山人朱文翰,範仲淹也改從其姓,取名朱說。
範仲淹出任泰州時,徵調民眾4萬多人,重修捍海堰。自天禧五年(1021年)至天聖四年(1026年)完成,新堤橫跨通、泰、楚三州,全長約200華裡,不僅當時人民的生活、耕種和產鹽均有了保障,還在後世「捍患御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地人民將所修之堤命名為「範公堤」,遺址迄今猶存。景祐元年(1034年),蘇州久雨霖潦,江湖泛濫,積水不能退,造成良田委棄,農耕失收,黎民饑饉困苦,範仲淹出知蘇州後,根據水性與地理環境,提出開浚崑山、常熟間的「五河」,將積水導流太湖,注入於海的治水計劃。範仲淹以「修圍、浚河、置閘」為主的治水經畫,不但獲得時輿的讚揚,還澤被後世,自南宋一直至元、明的兩浙職守,都依照這個模式去整治水患。
慶曆三年(1043年)八月,範仲淹針對內憂(官僚隊伍龐大但行政效率低)外患(遼和西夏威脅著北方和西北邊疆)的現狀,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提出十項改革綱領,主張澄清吏治、改革科舉、整修武備、減免徭役、發展農業生產等,內容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科舉等各個方面和領域。新政實施的短短幾個月間,政治局面已煥然一新:官僚機構開始精簡;科舉中,突出了實用議論文的考核,有特殊才幹的人員,得到破格提拔;全國也普遍辦起了學校。慶曆五年(1045年)正月,以夏竦為首的反對派攻擊革新派為「朋黨」,仁宗外放範仲淹、富弼等大臣,改革遂以失敗告終。但新政雖只推行一年,卻開北宋改革風氣之先,成為王安石「熙寧變法」的前奏。
皇祐四年(1052年),調任知潁州,範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十二月,葬於河南洛陽縣尹樊裡萬安山下,仁宗親書「褒賢之碑」,贈兵部尚書,諡號文正,追封楚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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