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觀後感
2023-07-27 23:00:19 1
《今日說法》欄目秉持「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督執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全力打造「中國人的法律午餐」。
20xx年《今日說法》觀後感一:
2016年8月,丹丹的父母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訴狀,他們把公交車司機及其所在的公交公司、保姆、自行車主、以及6輛違章停放車輛的司機、車主全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共133萬餘元。
路邊那6輛違法停放車輛的司機和車主一共10人,出庭應訴的只有其中的兩人:李先生和顧女士。
李先生說:「我們心裡來說,我們是不認定的,我們就是躺著中槍了。」他說那天是從學校接到孩子後,孩子想下車買吃的,才在事發路段停了車,事故發生前,他才停車大約4分鐘。顧女士則說:「我反正是自從拿了那個駕駛執照那麼多年,我從來沒有被扣過1分。」顧女士也是從學校接到孩子後,為了買零食停的車,她的車停在事故發生前的3分鐘。
「這一條路的這個人行道旁邊,是沒有禁止停車的黃線,那就說明交通隊也認為是可以停的。」該說法也確實得到了交警的證實:「上海它是這樣規定的,路邊上如果沒有畫黃實線的,那麼這個路段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駕駛員是不能離開車的。」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20xx年1月初,丹丹去世7個多月後,警方在上海的各主要幹道,立起了禁止停車的告示牌。
這個悲劇的發生,(原因)是每個人都在違章。也就是說,其實對於嚴格地遵守《交通安全法》的這個意識,在人們心中還沒有形成,大家只是為了圖方便。在如今複雜的交通狀況之下,一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常常是多種原因造成的,要有安全的交通環境,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要儘自己的責任。
亞馬遜雨林那隻蝴蝶如果一開始就知道不該也不能振動那一下翅膀,美國的德克薩斯州兩周後就不會颳起那陣龍捲風。
可是,沒有如果。
20xx年《今日說法》觀後感二:
5月16日下午,保姆用電瓶車載著丹丹從學校去晚託班。
下午4點33分,電瓶車行駛至浦東桃林路、羽山路路口,這條路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當時非機動車道被六輛違規停放的車佔據。
於是保姆將電瓶車開上了機動車道,前方的自行車也向左騎到了機動車道上。這時,一名環衛工人從非機動車道上走了出來,而自行車車主為了避免與環衛工人相撞,下意識往左側了一點。
可正是這時候,保姆試圖超越這輛自行車,剛好行駛到了自行車的左邊,就和往左傾的自行車相撞,造成了自行車失控,向左側傾倒。於是,坐在電瓶車後座的丹丹就被自行車車主撞到了地上。
保姆還沒反應過來,從後方逆行而來的公交車便從丹丹頭部軋了過去。
當天下午5點20分,因頭部重傷,丹丹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2016年8月,檢察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對保姆和公交司機提起公訴。2016年10月8日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保姆和公交車司機犯交通肇事罪成立,造成一人死亡。都各自判處了1年有期徒刑,緩刑1年。判決後,肇事的公交車司機,已被所在的公交公司開除,保姆則回了安徽老家。
另外,警方指出:「法律有規定的,停放車輛應該在規定地點停放,臨時停車不得妨礙正常車輛的通行。所以說,我們就認為他是違法(停車)了。司機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