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責任劃分標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圖解)
2023-04-19 19:54:35 1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大家可能都目睹過類似的場景:兩車發生刮擦,停在馬路中,從駕駛室內跳出兩個氣急敗壞的傢伙,互相指著對方:「你開車沒長眼睛吧?」開車的人都牛,誰也不服誰,他們老練地撥打122,向保險公司描繪自己的無辜,在馬路上「佔道講理」。儘管後面的喇叭聲此起彼伏,他們仍站在車旁,撫摩愛車的輕傷。
這些「佔道講理」情形,最扯不清的就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本文為大家圖解常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便車主在小事故中儘快分清責任,儘早撤離現場。
(一)追撞前車尾部的,圖中所示均為A車負全責
(二)變更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的車現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三)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讓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規定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在交通標誌、標線未規定優先通行的路口、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五)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六)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的,圖中所示均為A車負全責。
(七)綠燈亮時,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八)紅燈亮時,右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九)情景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有障礙的一方未讓無障礙的一方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九【02】)情景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在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無障礙一方未駛入時,無障礙一方未讓有障礙一方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情景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02】)情景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下坡車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未上坡時,上坡車未讓下坡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狹窄山路會車時,在兩車難於同時通過的情況下,靠近山體的一方未做減速或停車等避讓措施讓對方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二)進入環形路口的車未讓已經在路口內的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三)逆向行駛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四)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五)超越前方正在掉頭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六)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七)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八)情景一:行經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時超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八)情景二:行經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時超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十九)在沒有中心線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從前車右左側超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在沒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掉頭時,未讓正常行駛車先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一)在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二)倒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三)溜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四)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五)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六)駛入禁行線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七)紅燈亮時,繼續通行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八)在機動車道上違法停車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九)情景一:違反裝載規定,致使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二十九)情景二:違反裝載規定,致使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三十)裝載的貨物在遺灑、飄散的過程中導致交通事故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三十一)違反導向標識指示行駛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三十二)情景一:未按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三十二)情景二:未按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三十三)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
常見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單方事故造成車輛單獨損壞的情況
1.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停車,馬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是晚上還要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車輛沒有撤離到安全區域時,應該在車身後方50-10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避免二次事故發生,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報案
保留事故現場,及時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
3.用手機等可拍照的設備對現場進行拍照,拍照時應注意自身安全。在拍照的過程中儘量從不同的角度(前、後、左、右)進行拍攝,不能只拍攝自己財產受損的位置,確保照片能直觀的反應出車輛的位置、標誌標線、周圍建築物。
4.發生交通事故後,為了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確保車輛的正常通行,事故車輛可以安全移動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後,並且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保留相關證據後,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5.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現場勘查後,對損失進行定損,定損完畢即可安排車輛維修。
雙方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情況
1.立即在車輛後方設立安全警示標識。
2.事故發生後,保留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較為嚴重,自己無法處理的,應儘快撥打122交通報警電話。
3.如果第三者非機動車,則最好要求保險公司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時,直接達成三方(第三者、保險公司、車主)公認的一個核損價格,如果當場不能核定損失,則在進行第三者損失核定過程中,要求保險公司給出核損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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