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吃網購麵包吐司對身體有害嗎(女子買到過期吐司)
2023-05-14 19:26:44 1
近日,南寧市民賓女士反映,家人吃了麵包店售賣的過期吐司後,出現乾嘔症狀,目前仍在住院治療。
消費者:商家售賣過期吐司麵包
據賓女士介紹,9月23日中午12時15分,她在南寧鳳翔路一家名為「紅林上品」的麵包店花11.5元購買了一份全麥吐司麵包。店員稱生產日期為9月22日,24日晚過期。賓女士沒再細看便直接付了款。
賓女士購買吐司的小票。受訪者供圖
24日上午,賓女士的丈夫和兒子吃了吐司後,出現乾嘔的情況;她和家裡的老人因為沒吃多少,身體暫時沒有異常。
賓女士查看剩餘吐司發現,吐司表面已出現黴點,而外包裝寫明,「生產日期為9月20日上午7時15分,有效期至9月22日上午7時14分」。也就是說,在賓女士購買時,這份吐司已過期。
外包裝顯示,吐司有效期至9月22日上午7時14分。受訪者供圖
賓女士的丈夫和兒子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她丈夫有一項肝功能指標異常,目前仍在住院治療。
賓女士認為,不排除丈夫因食用過期吐司導致肝功能指標異常的可能性。她要求該店承擔全部責任。
商家:沒有證據不要亂說
賓女士說,9月26日,該店店員和兩名自稱「莫總」「莫副總」的人約她見面,對方稱可以給她一次性賠償5000元,但她沒有接受。此後,該店未再理會此事。
10月1日,記者來到該店,店員稱自己剛到該店工作幾天,不清楚具體情況。
涉事麵包店。南國早報記者 盧荻攝
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該店相關人員梁女士。
梁女士稱,針對過期食品還賣給顧客的問題,在沒有證據前不要亂說,這對商家是一種傷害;第二,吃完吐司後肝功能異常,但凡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不可能馬上出現肝功能異常情況;第三,此事涉及敲詐勒索,上升到法律層面,已交由集團法務人員處理。
記者還想繼續核實其他情況時,梁女士已掛斷電話。
9月28日下午,記者向廣西12315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表示已受理,將轉由相關部門核實處理,相關部門將於10個工作日內答覆。截至10月2日,記者未收到答覆。
律師:如有證據可主張賠償
吃下過期食品是否會引起肝功能異常?
10月2日,記者採訪了廣西中醫藥大學附屬瑞康醫院肝膽外科李泉醫生。李醫生認為,
如果不是一次性大量或長期吃過期、發黴食品,一般情況下不會引起肝功能指標異常,但如果食品中的黃麴黴毒素超標過多,也有可能引起指標異常。
賓女士購買的吐司表面已有黴點。受訪者供圖
廣西善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郭慶濤認為,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如該店確實出售了過期食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蛋糕店主張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如有證據證明是因為食用過期吐司導致肝功能指標異常的,消費者可依法主張賠償。
南國早報記者 盧荻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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