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的鬼怪有哪些(圖像中的雪域鬼怪)
2023-04-29 19:05:14
浮生魅影,我們一直生活在一個光怪陸離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上,人常常佔據著故事的主角地位。然而在山川,在樹林,甚至是擁有永恆智慧的廟宇殿堂處,都常常出沒著一些我們稱之為「非人」(མི་མིན་)的對象。這些「生物」似乎無法被歸類,更不能直面相待。在人們慣有的思維中,這些不可名狀之物對人類懷有深深的敵意;似乎在我們身上有著一些它們所缺失的,並急切想要獲得的東西。無論我們將其稱之為什麼,其背後都是一部有關人類自我定位與思考的歷史。
《Lakhe面具》,20世紀
居住在尼泊爾山谷地區的惡魔
它可以成為保護者
《黑色Khyah面具》,19世紀
一個常常躲在暗處的猿猴形惡魔
是尼泊爾和喜馬拉雅山地地區的民間生物
白色的Khyah會保護孩子們
而黑色的Khyah則以人們的恐懼為食
我將結合一組插畫來談談藏區的鬼怪文化。一般認為這一組插畫是屬於某個儀軌文,並且處於文末以供人們想像與施法。現存的插圖一共有22張,就藏區大部分儀軌文的插圖而言(有些經文動輒上百張插圖穿插其中),這一套作品並不是完整的。但是選擇這一套插圖的原因也是明顯的,每張圖都配有相應的文字名稱,並且鬼怪的形象刻畫得也要比大部分儀軌文的插圖要細緻與準確。
《多羅那多》,17世紀,Hahn Cultural Foudation
不同形式的擦擦,Uranchimeg Tsultem
插圖中的「四魔」,即煩惱魔(ཉོན་མོངས་བདུད་),五蘊魔(ཕུང་པོ་བདུད་),神子魔(ལྷའི་བུ་བདུད་)和亡主魔(འཆི་བདག་བདུད་);它們各自所對應的顏色(「名稱 顏色」是一個重要的信息)與主流的組合併不相同。按照一般的儀軌方位,即東白-南黃-西紅-北黑(也有可能是深綠色)來判斷,這套作品中只有亡主魔被標記為黑色,確認其處於北方。但是這裡所謂的「正確」也只是與一般流行的方式不同。
通過文獻對比,這套插畫中鬼怪的名稱與排列順序符合覺囊派大師多羅那多(ཏཱ་ར་ནཱ་ཐ་;1575-1634)的《覺囊四百儀軌》(བརྒྱ་བཞིའི་ཆོ་ག་ཇོ་ནང་ལུགས་)。所謂的「四百儀軌」是指用神燈(མཆོད་མེ་),供食(ཞལ་ཟས་),擦擦(ཚ་ཚ་)和替身俑(དྲི་གླུད་)各百數來禳災驅魔。
《覺囊四百儀軌》關於「四魔」的截圖
在正式配合圖像來談論藏地的鬼怪之前,我需要明確三個前提:
1.藏地的鬼怪的來源分為三類:a.本土宇宙神話中的鬼怪;b.「南亞-佛教」文化中的鬼怪(並不都在天龍八部之中);c.出現較晚的,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教派特徵的鬼怪,比如薩迦派的巴嫫(འབའ་མོ་/འབག་མོ་)。前兩個來源一般是將概念進行擬人化的處理,而第三類來源的鬼怪是在前兩種鬼怪的文化影響下產生的,它們通常具有更詳細的故事性。各種鬼怪被認為擁有自己的族群與領地,且一般都有雄雌之別。
大昭寺門雕上的乾闥婆和夜叉,公元七世紀
薩迦寺供奉與看管巴嫫的小殿(འབའ་མོ་ལྷ་ཁང་)
2.藏地的鬼怪(或者是具有這類性質的護法神)一般都擁有雙重身份,即本土概念和佛教概念疊加在一起。比如本土傳統中的天神(ལྷ་)與南亞的天人(Deva;देव)合為一體了。又比如桑耶寺的護法神紫烏瑪布(གནོད་སྦྱིན་ཙེའུ་དམར་པོ་),它既是本土概念中的「贊神」(བཙན་),也是南亞的夜叉(yakṣa;यक्ष ;གནོད་སྦྱིན་)。
《紫烏瑪布護法神》,19世紀,Shechen Archives
《白瑪旺傑》,20世紀,Nyingma Icons
紫烏瑪布的戰士裝扮與深紅膚色是本土贊神的標誌性特徵。這位護法在木斯塘學者白瑪旺傑(པད་མ་དབང་རྒྱལ་;1487-1542)的推崇下得到了更廣的傳播,並成為了寧瑪派伏藏傳統最重要的誓言守護者。
3.藏地鬼怪的出現並不完全是為了增添某種可怖的語境,而是常常配合著佛教教義而存在。值得一提的是,在藏區的歷史文獻中,佛教歷史學家常常將吐蕃之前的歷史用各種我們現在認為是鬼怪的名稱來命名與分期。如果我們對這樣的描述進行溯源就會發現,將歷史時期以鬼怪之名稱呼,不單單是因為佛教歷史學家需要將佛教傳入以前的歷史非人化,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將本土概念通過這樣的方式重新包裝。這樣的現狀雖然對我們研究西藏上古史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難,但是也讓我們看到了千年藏區文化背後有趣而殘酷的文化之爭。
《憤怒蓮花生》,17世紀,紐約魯賓博物館
局部:贊,堆和魯
贊(བཙན་),堆(བདུད་)和魯(ཀླུ་)都是本土概念。作為擬人化的鬼怪,它們都曾在文獻被宣稱統治了藏區一段時間,並擁有各自的文明標誌(如工具技術的改革與宗教儀式的複雜化)。
1.王與後
རྒྱལ་པོ་-བཙུན་མོ་
(rgyal po/btsun mo)
《龍族王》,18世紀,私人藏品
頭頂的王冠意味著它在水域空間擁有絕對的統治權。手中拿著寶珠和龍頭(龍族頭飾)的寶幢分別表明了它在財富和武力層面的勢力。懷中捧著的條狀物被學者認為是箭。紅色的膚色意味著它處於西方。
《龍族王后》,18世紀,私人藏品
女性鬼怪的主人,
和上一張圖像中王可能是一個固定搭配
《白王-部多》,18世紀,私人藏品
雖然被冠以王的稱呼,但是白王的形象要簡單很多。散亂的頭髮,手中拿著寶珠和寶幢。白色的膚色意味著它處於東方。
根據第一幅作品中王手中龍族頭飾的寶幢,有人認為它描述了作為龍族首領的龍王(ཀླུ་རྒྱལ་)。需要明確的是,本土的魯神(ཀླུ་;水域神靈)和南亞的龍族(Nāga;नाग)在藏傳佛教中合一了。據此,第一張和第三張中的兩位王可能分別是處於西方的護貝龍王(དུང་སྐྱོང་)和處於東方的無邊龍王(མཐའ་ཡས་)。
當然,這只能作為一種可能的猜測。就我而言,第三張的白王可能並不屬於龍族的範疇。它可能只是屬於一種引入藏區的南亞鬼怪:部多(bhūta;འབྱུང་པོ་;भूत)。部多常常通過人的影子成為實體,它們是遺留於人間的亡魂。喜歡穿白色衣服的部多常常盤踞在樹林中,以此吸收大自然中的各類元素。在藏區,部多類型眾多;除了王,還有以死屍為食的屍主(དུར་བདག་)和以財糧為食的斯讓(བསེ་རག་)。
《白哈兒王》,18世紀,紐約魯賓博物館
藏區護法神中最著名的王,白哈兒王(པེ་ཧར་རྒྱལ་པོ་)是被吐蕃軍隊俘虜的異邦神靈(可能來自中亞地區)。在蓮花生的調伏下成為了桑耶寺的護法神之一。哲蚌寺的乃瓊護法(གནས་ཆུང་ཆོས་སྐྱོང་)是它在格魯派中的特殊形象。
與具有政治意味的詞彙贊普(བཙན་པོ་;特指吐蕃君主)和傑(རྗེ་;特指小邦首領)相區別,王(རྒྱལ་པོ་)具有更廣泛的含義。「王」至少存在三種特殊的含義:1.首先王常常與某一個固定的區域有關,因為他們掌控著這個地方(比如八位龍族王掌控不同的方向);2.人格與非人格是共同存在,絕大多數「王」都有一個明確的人格體,即凡間身份。3.擁有模糊的神格,以強大的家族力量(家族包括王下屬的妃臣將僕們)來服務於佛法,卻保持了自身的習性。
《扎巴森格》,19世紀,紐約魯賓博物館
作為苯教曼日寺(སྨན་རི་དགོན་)的護法神,扎巴桑格(གྲགས་པ་སེང་གེ་)的凡間原型為噶舉派第十世紅帽法王卻珠加錯(ཆོས་གྲུབ་རྒྱ་མཚོ་;1742-1791)。因在廓爾喀戰爭(1788-1792)中名譽受損,心有怨念而成為傑貢。後被曼日寺住持調伏而成為寺院的護法神。
《第十世紅帽法王卻珠加錯》,18世紀,紐約魯賓博物館
一個與王常常一起出現的概念是貢波(འགོང་པོ་)。所謂貢波的來源大致有兩種:1.生前違反上師教法的人(一般是僧人);2.死時怨憤不平的僧人。一些積怨較深又能力超群的貢波通過調伏便可以成為王,但是王的來源則比較豐富,所以人們常常也將這兩種概念合稱為傑貢(རྒྱལ་འགོང་)。
2.鬼
འདྲེ་
(』dre)
《灰色貢鬼》,18世紀,私人藏品
貢鬼(འགོང་འདྲེ་)即帶有「貢波」屬性的鬼,灰色意味著它處於北方。作為厲鬼等級的鬼怪,貢鬼手中的鐮刀(ཟོར་བ་)既被用來肢解屍體,也可以在佛教的解釋下認為是用來斬斷惡業的工具。在一些儀軌文中,貢鬼也常在山林和廢墟處勾去活人的魂魄併吞食血肉。
《花色敵鬼》,18世紀,私人藏品
敵鬼(དགྲ་འདྲེ་)既可以用來統稱一切鬼怪(敵 鬼 魔),也可以用來特質某個空間內具有敵對性質的鬼。「敵」(དགྲ་)這個概念在藏文化中具有系統的指稱含義。在藏醫學與歷算學中,「敵」意味著不可逆的對立,帶有宿命論的特徵。這裡的花色敵鬼是由水中生物(蛇形下體)所形成的鬼。它全身潰爛(花色的來源),利用長舌來傳染疾病和汙染水源。
《黑色崔鬼》,18世紀,私人藏品
崔鬼(མཚུན་འདྲེ་)特指祖先亡故後形成的鬼。「崔」(མཚུན་)在傳統文獻中既可以認為是父系祖先魂氣的實體,也可以認為是守護祖先的神靈(མཚུན་ལྷ་;通常由更早的祖先形成)。這一類神靈從某個氏族的神靈可以延展為某個區域的守護神(即山神或者河神等)。崔鬼並沒有成為正式的神靈,而是以善惡不明的方式存在於生前居住的區域或者死後的屍場。圖像中的崔鬼手拿旗子和火焰,並以此來指揮其他鬼類。
在苯教文獻中,有一神必有一鬼,且人終其一生都有神鬼相伴;所以不同的鬼需要通過供奉相對應的神來抗衡。鬼(འདྲེ་)一般和གདོན་(gdon)合稱為གདོན་འདྲེ་(gdon 『dre;惡鬼)。在這個詞語中,前一個詞彙強調了鬼類迷惑心智和製造事端的習性,而後一個詞則說明了鬼類出現的原因,即不合則反(མི་མཐུན་ལོག་པར་འདྲེ་)。大部分的鬼類其實是出於某種慣性在作惡,如薩班(1182-1251;ས་པཎ་)所言:「一些死者為鬼類,屬於某處,不知己所行事」。
鬼類數量眾多,並形成了不同的領主和群體。傳統文獻常用的分類方法有三種:1.按照鬼類對應的領域而分為九類(如人,畜,病等);2.按照族群不同而分為十八類(通常是在藏醫生命學與歷算學中);3.按照所處空間不同而分為六類(上中下各兩類)。即使如此,這三種分類方法也並不是完全是有用的。
《五位守舍神》,19世紀,紐約魯賓博物館
五位守舍神(འགོ་བའི་ལྷ་ལྔ་)存在於每個人的身體空間之中,它們維繫了一個人魂命並持續地保護他。一般在供奉五位守舍神的祈文中,都會說明它們會摧毀大量的鬼類。他們分別是位於頭頂的鄉神(ཡུལ་ལྷ་),位於心臟的命神(སྲོག་ལྷ་),位於右肩的戰神(དགྲ་ལྷ་),位於右腋的父神(ཕོ་ལྷ་)和位於左腋的母神(མོ་ལྷ་)。圖像中間為母神。
局部:父神
局部:戰神
局部:鄉神
局部:命神
3.債主
ལན་ཆགས་
(lan chags)
《青色債主》,18世紀,私人藏品
青色債主(ལན་ཆགས་སྔོ་)身後背著一個記事表格以方便記錄業債;而手中的稱與坨則是用來計算追討來的業債。
債主並不一定是某種具體的鬼怪,而是將概念形象化處理的結果。一般認為債主是一群因前世之事未成,而留執念於前世的靈體。在本土宗教中,它們被認為是一些自然現象(火災)或者生命現象(部分疾病)產生的原因。後期在佛教語境中將其和「因果業行」結合起來。與其相似的概念是「斯」(སྲི་)。「斯」指某種具有繼承性與循環性的厄運(如家族中過去某人的死因需要後世注意),為了避免這一類厄運,一些孩子被命名為斯塔(སྲི་ཐར་;即厄運終結)。
針對債主的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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