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非親生有繼承權嗎(獨生女的繼承難題如何解決)
2023-04-30 13:18:03 1
獨生女非親生有繼承權嗎?母親去世,父親失智,母親的遺產如何通過訴訟來繼承?獨生子女的難題,法院如何來解決?近日,普陀區法院審結一起遺產繼承案件,首次將家事觀護員制度拓展至老年人權益保護領域,取得良好成效,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於獨生女非親生有繼承權嗎?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獨生女非親生有繼承權嗎
母親去世,父親失智,母親的遺產如何通過訴訟來繼承?獨生子女的難題,法院如何來解決?近日,普陀區法院審結一起遺產繼承案件,首次將家事觀護員制度拓展至老年人權益保護領域,取得良好成效。
獨生女訴請繼承財產
宋老伯與朱阿姨兩人系夫妻,育有一女宋女士。2022年,朱阿姨去世,年近八旬的宋老伯因患有阿爾茨海默病,被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獨生女宋女士作為他的監護人。
考慮到家庭諸多變故等原因,宋女士決定繼承母親名下遺產。朱阿姨除丈夫、女兒外,再無其他繼承人和相關近親屬。因宋老伯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宋女士希望通過公證程序繼承遺產的想法沒法實現,只能將父親作為被告訴至法院,並為父親聘請律師作為代理人,要求以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母親名下遺產。
老年人權益如何保障
從程序上看,雖然原、被告名義上是獨立的訴訟主體,但原告同時又是被告的監護人,儘管宋女士為父親宋老伯聘請了律師擔任代理人,但實際上仍是宋女士「自己和自己打官司」。此外,宋老伯家僅剩父女二人,再無繼承人或相關近親屬可以參與本案擔任宋老伯的法定代理人。雖然從程序上看,本案訴訟可以成立,但在邏輯上仍與常理相悖。
因此,如何充分保障失智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做到情理法的統一,成了本案的焦點、難點。
宋老伯適當多分遺產
考慮到案件特殊性,普陀區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決定,在本案中適用家事觀護員制度,引入獨立客觀的第三方參與審理,為法院判決提供參考意見,充分保障失智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經充分研究考量,法院確定邀請退休老幹部擔任家事觀護員,三名家事觀護員在接受聘任後開展家事調查,全面了解了原告訴求、本案的遺產範圍、被告目前的生活狀況及今後的養老計劃,並列席本案庭審。家事觀護員經調查後認為:本案訴訟主體適格,被告雖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鑑於被告相關近親屬僅有女兒一人,在此情形下,由女兒作為原告起訴被告,並為被告聘請訴訟代理人並無不妥;應當維護好被告的合法權益,無論是作為女兒的原告,還是法院、社會力量,都應當格外關註失智老人的合法權益。原告雖為被告的監護人,但也不能隨意替其作出放棄、減少繼承遺產的決定,而應保證被告能夠繼承到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
觀護員的調查意見獲得原告宋女士的認可。最終,在普陀區法院的主持下,各方達成一致,由被告宋老伯在法定繼承的基礎上,適當多分遺產。鑑於宋老伯的行為能力,不宜調解結案,法院最終以判決的形式,確認了雙方的意思表示,判決現已生效。本報記者 江躍中
來源: 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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