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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震驚全國的碎屍案(由愛生恨起殺意)

2023-04-13 03:11:17 3

1996年震驚全國的碎屍案?「6·12」碎屍盛夏的午後,南京城南武定河裡,3個光著屁股的孩子正在嬉水,攪得浪花四濺一團棉絮,圓鼓鼓的像只水球,浮在水面上,從岸邊的草叢中緩緩漂浮出來,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於1996年震驚全國的碎屍案?下面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1996年震驚全國的碎屍案

「6·12」碎屍

盛夏的午後,南京城南武定河裡,3個光著屁股的孩子正在嬉水,攪得浪花四濺。一團棉絮,圓鼓鼓的像只水球,浮在水面上,從岸邊的草叢中緩緩漂浮出來。

「我射門啦!」一個孩子兩腳踩水,半身騰出水面,將它抓在手中用力甩了出去。棉絮團突然在空中解體,「撲通」一聲,落出一隻塑膠袋來,孩子們經不住好奇,爭相划動手臂,朝那隻塑膠袋撲過去。

「哇,是顆人頭!」

幾乎與此同時,城北雙塘河邊,一個回回歲的小學生,瞅準一隻鼓腮喘氣的大青蛙,猛地騰身朝前撲去。逮住了!可等他用臂膀揩去臉上的泥漿,定睛一看,不由發出一聲驚恐的尖叫:「媽呀,死人腳!」

距那孩子二、三十米處,一個老頭正在用扳網撈蝦,聽到孩子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腳底一滑,跌坐在岸邊的泥地裡,手指觸摸到一塊軟物,低頭一看,我的乖乖!原來是一隻齊手腕斬斷下來的死人手。

1973年6月12日傍晚7時25分,南京市公安局分別接到城南、城北兩處報案,立即派人前往勘查。

雙塘河邊曉莊大隊的村民們,聽說城裡警察正在塘中打撈碎屍塊,便一窩蜂似地趕去看熱鬧。

匆匆趕來的婦女隊長葉鳳英撥開人群,衝刑警老賈高聲嚷道:「你們要找的人肉塊,我家也有。」

「哦?」老賈有些愕然,旋即說道,「這種事情,不能開玩笑喔。」

葉鳳英擠到老賈跟前:「真的,我猜想那可能是人肉。」

老賈見葉鳳英一臉認真,不像是在開玩笑,便說:「那你給我把話說清楚。」

「8號半夜,」葉鳳英回憶說:「我家養的狗,突然『汪汪』亂叫,我怕它在外面咬著人,趕忙起床,想把它拴回家來。可才走到房門口,就聽『陋』的一聲,有東西砸在門上。我因害怕,沒敢開門,扒著窗於往外看,就見有兩個年輕人,騎著自行車,從我家門前的路上,往城裡去了。第二天早晨,我在門坎上撿到一塊肉,形狀很像豬蹄膀。」葉鳳英用手比劃了一下那塊肉的大小形狀,「但皮很自,沒有毛,有一股令人噁心的腥臭味。我就趕緊把它甩到馬路對面的糞坑裡去了。」

老賈在葉的指點下,從那個糞坑裡打撈出被剪掉乳頭的乳房肌肉一塊、股部肌肉兩塊。

子夜。

市局刑警大隊刑事技術科長章明義領著幾名法醫,頂著悶熱與惡臭,對城南一處、城北兩處拋屍現場打撈到的所有屍塊,進行了初步檢驗。

「血型相同,腐敗程度相近,沒有人體重複部位,凡是可以區分性別的,均屬女性。」做了多年法醫的章明義摘下乳膠手套,在屍體檢驗報告上寫道,「可以確認,這是南京解放20多年來,從未發生過的一起惡性殺人分屍案。」

「南京發生重大殺人分屍案。」公安部迅速在《重要情況簡報》中登載了這一情況,呈報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周恩來當即批示:「抓緊偵破,安定民心,續報結果,告知案情。」

案發後8天,南京市革委會發動數萬名群眾,幾乎將南京城內、城外,所有的池塘、水渠、機井、涵洞、廁所、糞坑,統統搜索和打撈了一遍。

刑警們根據群眾的報告,先後從5個水塘、5個廁所、1個糞坑裡發現被肢解的女人骨、肉組織49塊;最重的3斤半,最輕的僅貝兩多;最長的30釐米,最短的9釐米。

在這次全市大發動中,玄武區環衛所清潔工人周桂森向公安局報稱,他是在6月6日上午到鼓樓廁所抽糞時發現屍塊的。根據偵破組對所有發現屍塊時間的順序排列,這一時間是最早的。

章明義帶領幾名法醫對這些屍塊、骨骼,作了X光造影、塑模試驗和切片檢查。先後走訪、請教了口腔、病理、皮膚、解剖等9個專業的數百名醫務專家和學者、教授,逐步勾畫出被害者的「臉譜:

1.被害者的年齡應在17歲至25歲之間;

2.被害者未曾生育。可能是工廠青工、在校學生、待分配或者下放農村後倒流城市的女知青;

3.被害者頭枕部髮際處有一塊約2分硬幣大小的陳舊性疤痕,上門牙咬合不齊,屬齜牙(一度超合);

4.死者應在6月3日以後被害並遭肢解,即發現屍塊的時間距死者被害時間,大約在7天左右。分屍時間應在4小時以上。從分屍技巧、截斷部位、剔骨情況分析,罪犯具有一定的分屍常識。但他亂刀切肉,又不像是懂得屠宰、解剖技術的內行。

為儘快查明屍源和死者的真實身份,南京市公安局對本市常住戶口、暫住戶口、寄宿戶口,來寧探親、過往旅客、下放外地返寧的15至25歲、相貌類似死者特徵的適齡女青年,逐戶、逐人,認真核對,並向鄰近省、市、縣,發了附有死者人頭照片的案情通報。

為查找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市公安局充分發動群眾打了一場「人民戰爭」,對全市所有的防空洞、城牆洞、地下室、空房。倉庫、舊碉堡、密林甚至雜草叢進行了一次空前的搜索。同時對本市所有居民家中,凡6月份以來,修葺房屋,粉刷牆壁,澆鋪地坪,挖掘坑穴,拋擲或焚燒可疑物品等異常現象,均進行了繽密的走訪、調查。

一時間,各類線索材料潮水般地湧向「6·12」偵破組,最後竟多達1800餘條。在此期間,偵破組對全市23萬多名適齡女青年進行了全面普查。

但是,半個多月過去了,有幾條看起來有價值的線索,經反覆查證,都逐一被否定了,偵破組手裡再也沒有什麼像樣的線索。面上的各項工作,該做的都做了,該查的也都查了,下一步棋到底該怎麼走?偵查工作的重心應放在哪裡?如何尋找新的突破口?大家心中全都沉甸甸的,茫無頭緒。「6·12」一案的偵破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

二、朱南出山

7月1日傍晚,天氣異常悶熱,一場雷雨,蓄勢待發。郊外通往市區的公路上,一輛吉普車在疾駛。熱風裹著塵土,不斷地從車窗外撲進去。坐在後座上的朱南,那一頭早生的白髮被吹得亂蓬蓬的。但他仍坐得端端正正的,眯著雙眼,腦子裡在想著剛才的事。

晚飯前,朱南接到市公檢法軍管會的通知,命其立即趕回市公安局,全面主持「6·12」殺人分屍案的偵破工作。通知來得有些突然,但似乎也在他的預料之中。

1972年下半年,北京、上海、河南鄭州、湖北武漢等地,相繼發生持槍搶劫銀行和殺人分屍等重、特大案件,久偵不破。周恩來總理多次明確指示公安部:「……還是要把那些下放農村或送到五七幹校去的老公安請回來,他們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偵查破案是內行,是專家。對穩定社會治安形勢是大有用處的。」正是在這樣的一種大背景下,54歲的朱南於1973年初從石佛寺農場「解放」出來,回到了市公安局。但報到不久,即被送去市委黨校學習。以致他復出的消息,全局上下竟沒有幾個人知道。

一陣流雷響過,豆粒似的雨滴砸落下來,在車頂篷布上「噼啪」亂跳。風將雨水湧進車窗,朱南略略往裡挪動了一下位置,卻沒有伸手拉嚴車窗玻璃。他望著車窗玻璃上譁譁滾淌的雨水,心想,自己離開刑偵戰線已經6個年頭了,各方面的情形變化很大,原先得心應手的「老班底」已不復存在。復出伊始,就接手這樣一起困難重重的案件偵破工作,心裡實在沒底。因為他知道,重大疑難案件一旦擱淺,要想重新啟動,難度相當大,更何況自己還是個剛剛被「解放」的身份。

駕駛員啟動了刮雨器,兩根黑色的膠柱機械地在擋風玻璃上來回晃動著,發出單調的「吱嘎,吱嘎」聲。朱南透過駕駛員的肩頭朝前望去,茫茫雨幕遮蔽了一切,道路變得泥濘不堪。吉普車上下顛簸,像是一隻在風浪中飄搖著的小舟。

「朱局長,要晚了。」駕駛員有些歉意地說。

「沒關係。不怕慢,就怕站!」朱南寬慰道。

仲夏7月,是「火爐」南京「爐火」最旺的季節,無論你是坐著、站著還是躺著,渾身上下都在「嗤嗤」往外冒汗。朱南接手「6·12」案件以後,不顧炎熱的天氣,馬不停蹄地聽取案情匯報,詢問偵查、技術方面的每一個細節。又仔細查閱了所有卷宗,並對全部線索材料,以及查證情況、否定依據,進行了全面覆核。

7月7日開始,朱南一連幾天晚上都騎著自己的那部「老坦克」,沿著罪犯的拋屍路線,在長達40華裡的路上,來來回回走上幾遍,直到東方泛白,才汗涔涔地回到局裡。

轉眼,10多天過去了。辦案人員焦慮地期待著朱南有所決策,有所動作,為案件偵查工作點明方向,但他只是一言不發。

7月13日上午,朱南拿著一個小本,來到市局會議室。他將向軍代表匯報案件偵破的進展情況。

「文革」期間,原有的公、檢、法被「砸爛」,市公安局的「大權」落入幾個軍代表之手。首席軍代表汪善超見朱南進來,揮了揮手,算是打了招呼,接著就問:「情況怎麼樣?將近半個月了,有新線索嗎?」

市局的幾位軍代表都望著朱南,朱南朝他們微微點了點頭,說:「我剛才接手此案,正在了解並熟悉案情,陸續聽了各有關部門的匯報,一一復勘了拋屍現場,詢問了各項物證的查核情況。目前還沒有發現並揪住什麼新的線索。但在對前一階段偵破工作的全面回顧中發現……」

「前期工作有什麼失誤的地方嗎?」汪善超有點不悅。

朱南馬上說:「本案前期各項偵破工作,是有力而且有效的。全市大發動,仔細打撈和尋找屍塊的做法是成功的。對全市所有與被害者年齡相仿、相貌特徵相近的女青年進行普查,也是對頭的,完全必要的。這兩項工作,涉及的社會層面大,花費的力氣也大,浩繁、艱巨而又細緻。」

汪善超的語氣和緩了許多:「中央很關心本案的偵破工作,幾乎天天打電話來催問進展情況。我們要快馬加鞭,只爭朝夕喲。老朱呀,我們請你回來,是有所期望的,你不能再像從前那樣,搞神秘主義,業務掛帥,關起門來破案,慢慢騰騰地求證……」

朱南的臉頓時沉了下來。汪善超也意識到自己的話說得有些不妥,立即剎住車。會場的氣氛顯得有些沉悶。

汪善超起身給自己茶杯裡續了水,重新落座後對朱南說:「好了,就本案的性質,以及第一現場到底在哪裡,你能跟我們交換一下看法嗎?」

朱南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稍稍鬆弛了一些:「我也正想就這兩個問題,聽聽在座各位的意見。」

一位軍代表發言道:「我從一開始就認為『6·12』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黨的『十大』召開在即,階級敵人企圖破壞舉國上下的一派大好形勢。所以,我們的偵查工作,要牢牢抓住階級鬥爭這個綱,綱舉才能目張嘛。不能搞單純業務觀點那一套,不然的話,我們就永遠找不準方向,破不了案。」

又一位軍代表接著說:「我同意這一意見,但我覺得,罪犯殺人分屍,不僅僅只是為了某種政治目的,可能也是為了滅跡,逃避懲罰。案件的第一現場到底在不在南京,我個人持保留意見。因為我們廣泛發動群眾,幾乎將南京城裡的每一個角落,都仔仔細細地南了幾遍,就差挖地三尺了,也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線索。會不會罪犯是從外地乘車來寧拋屍?也就是說,罪犯很可能不是南京本地人,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改變或調整原有的偵破方向及方案?」

與會者你一言,我一語,各抒己見。

朱南非常認真地聽著,但始終一聲不吭。

汪善超朝朱南看了一眼:「老朱,你的看法呢?今天,你是主角呀。跟大家談談你的意見嘛。」

「好吧。我也談些不成熟的想法。」朱南開口說道,「重大疑難案件,久偵不破,一定有其複雜的內部和外部原因,也就是說,其中必定還有一些我們沒有充分認識和準確把握的東西存在。所以,我歷來主張,對擱淺和夾生的重大疑難案件的偵破,一定要走回頭路。」

他稍事停頓,分條析縷地談了自己的觀點:

「1.被害者頭骨被敲碎,拋在南郊,而大部分屍塊則拋在北郊,拋屍路線長達40華裡。這說明罪犯殺人分屍,旨在滅跡!被害者系青年女性,兇犯與其應有較為密切的關係,因此我推測,本案性質,很可能是姦情或報復兇殺。

「2.罪犯用4天時間移屍、分屍、拋屍,說明罪犯有藏屍的環境和條件,若是從外地乘車來南京,分幾天拋擲屍塊,似乎不太可能。罪犯拋在郊區的屍塊相對集中,且靠路邊,而拋在城裡的屍塊卻很分散,多在較為偏僻的小巷廁所,說明罪犯對拋屍的幾個廁所的周邊環境比較熟悉。因此,罪犯應該是本地人,很可能就居住在城內。

「3.從發現屍塊的11處現場情況來看,除人頭拋在城南郊外,其他屍塊均拋在鼓樓、中央門至邁皋橋一線。經過分布在這個區間的373個廁所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拋有屍塊的5個廁所都遠離公共汽車站,而且都在由南向北前進方向的右側,北郊發現屍塊的4個水塘也都在路的右側。這說明罪犯乘公共汽車拋屍的可能性較小,騎自行車攜帶屍塊,由南往北拋屍的可能性較大。因為,騎自行車由南向北走,必須靠有行。所以,我推斷,殺人分屍現場很可能就在拋屍路線上,北至鼓樓,南到三山街。如果膽子再大一點,範圍可進一步縮小到三山街地區。」

朱南說完以後,幾個軍代表互相看了一眼,誰都不說話。好大一會兒,汪善超才打破沉寂,問道:「你這樣分析和推測的根據是什麼?」

朱南頗為自信地回答說:「因為按照此類案件的一般規律,罪犯銷毀罪證多採取『遠拋近藏』的做法,而我們在拋屍路線上鼓樓以南到三山街這一段沒有發現屍塊,罪犯很有可能藏匿於此。」

汪善超又問:「群眾反映在小火瓦巷和廣藝街廁所發現人的肚腸,這兩個廁所不正好在三山街附近嗎?」

朱南語氣肯定地說:「是的!我曾去那裡看過,這兩個廁所的位置非常偏僻,外地人不容易找到。罪犯往這兩個廁所內拋擲死者內臟,說明他對這一帶的地形比較熟悉。我提醒大家注意,兇手在向這兩個廁所拋擲屍塊時,只是丟了一些極易被人忽視的腸子。這恰恰反映了罪犯怕被人發現的心理。」

聽到這裡,與會的軍代表們,都不由地點頭贊同。

汪善超最後問道:「那麼照你的分析和推斷,下一步我們的偵破工作應該如何進行?」

朱南似乎早就胸有成竹:「在目前沒有突出線索的情況下,我覺得我們應該在偵查和刑事技術兩方面同時花力氣,回過頭來,對沒有認識的東西要重新認識,對已經查否的線索要重新揀起來查證,對沒有分析透徹的物證材料要重新分析,對以前視為一般線索的材料也要重新審視。不然的話,我們就不能求得新的突破,就將始終陷在泥淖中不能自拔,在自己劃定的圈子裡來回打轉。」

儘管汪善超感到很不舒服,總覺得朱南把前一階段的工作輕易否定掉了,但要破此案,又不得不用朱南,也只好如此了。最後,他拿出首席軍代表的身份,居高臨下地說道:「老朱,這可是在中央掛了號的案子,要是完不成這個任務,向中央沒法交代……」

朱南頓時感到汪善超把一座山移過來壓在了自己的肩上。不知怎麼他想起了解放初期偵破埃及大使館搶劫案時,黃赤波代表市公安局向柯慶施立軍令狀的事,不覺血脈賁張,「騰」地站起身來:「破不了此案,我向中央作檢討!」

三、失蹤者

話是這麼說出去了,朱南對自己的推理也非常有信心,但是人海茫茫,兇手又在哪裡呢?

一晃又是一個多月過去了,偵破工作仍無重大突破,朱南感到肩上的壓力越來越大。

那天上午,朱南從辦公室出來,在樓梯口正巧碰到市局二處副科長林選。他手裡拿著一份材料急切地說:「老朱,南京高頻管廠有個叫陳玉蘭的青年女工失蹤,親屬認為是被其原戀愛對象所害。四處上訪,鬧得不可開交,你說該怎麼辦?」

「青年女工失蹤?」朱南心裡一動,「什麼時候的事?」

林選抹了一把腦門上的汗:「6月7號。」

「哦?!」青年女工失蹤,時間與「6·12」案被害者死亡時間相近,這頓時引起朱南的高度警覺,「她的戀愛對象是幹什麼的?」

「秦淮區房管所木工。」林選回答。

「木工?!走,我們回辦公室談。」

朱南從林選手中接過那疊材料,首先就注意到材料首頁左上角的一張照片,失蹤女青年那並不十分惹人注意的齜牙,立即引起他異乎尋常的重視。他記得自己以前曾十分仔細地審閱了本案的所有線索材料,未曾看到有關陳玉蘭的線索登記,而後多次案情分析會上,也沒聽人提起這一線索的查證及否定情況,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抬手抓起電話,喊來了章明義:「這個叫陳玉蘭的女青年,6月7日失蹤,有關方面多次報告,你們技術部門將她與『6·12』案被害者進行過比對和檢驗沒有?」

章明義拿起這張照片看了一會兒,遲疑著說:「『6·12』一案,先後排出的人頭線索有一千幾百條,光失蹤者就有數十人,這個陳玉蘭是否比對過,我一時記不太清楚,得查一下。」

半小時後,章明義跑來向朱南報告:「陳玉蘭,南京高頻管廠女徒工,21歲,外形與死者相似,6月7日上午失蹤,一直查無下落。6月IO日,廠裡就向公安機關報告,以後又連續報了2次。偵查和技術兩方面都做了專門調查。」

「結果怎麼樣?」朱南追問。

「否定陳玉蘭是『6·12』一案的被害者。」

「依據是什麼?」

「據我們了解,玄武區環衛所工人周桂森最早發現屍塊,時間是6月6日,而陳玉蘭是6月7日上午Ic時左右失蹤的,因此我們認為陳玉蘭不可能是『6·12』案的被害者。」

「嗯……還有別的依據嗎?」

「有!我們在對屍塊進行檢驗時,曾就死者生前的髮型,先後走訪了12位高級理髮師,他們一致認為,死者被害前一個月,剪了『遊泳式』髮型。而據我們調查,陳玉蘭留有拖腰長辮!兩者之間,差異特別明顯,所以,技術上做出了否定結論。」

在市公安局,章明義是深受朱南器重的刑事技術人員。小夥子精明能幹,往往言必有中。眼下他言之鑿鑿,朱南一時也沒有充分的理由反駁,但心頭的疑問仍然難以消除。

幾天以後,朱南抽了一個空,來到陳玉蘭家。

陳母見到他就哭著跪倒在地上:「請政府為我們平頭百姓做主,我女兒肯定是給周文燕害死了。」

朱南將陳母扶起:「周文燕是誰?」

陳母哭訴道:「周文燕是我女兒的第4個戀愛對象,家住秤砣巷6號,在秦淮區房管所當木工。這個周文燕為人兇狠,盡交些烏七八糟的狐朋狗友,成天在外面與人喝酒打架。今年5月,我女兒與周中斷了戀愛關係,經她表姐介紹,與南京汽車製造廠工人龐德彪建立了戀愛關係,周知道後,便四處揚言『我就不服這口氣。我一定要敲死她!』」

「你能談談陳玉蘭失蹤時的情況嗎?」朱南習慣地掏出小本本。

「6月7日,玉蘭一大早起來,就提著菜籃奔了市場,轉眼就買回來鮮肉、活魚、河蝦。我覺得奇怪,就問她,你買這麼多菜乾什麼,請客嗎?玉蘭說:『小寵跟我講好,今天中午要來吃飯。』她剁肉、殺魚、剝蝦仁,忙得不亦樂乎,根本沒有要離家出走或尋死自殺的跡象。」

「你最後見到你女兒是什麼時候?」

「上午8點多鐘!我出門時,玉蘭還在手忙腳亂地拾掇著哩。我11點鐘回家,見爐子上煨著肉,飯桌上放著燒好的魚和炒好的蝦仁,只是沒見到玉蘭……」

「你女兒留短髮,還是梳長辮?」

「長辮子。天才熱起來的時候,我好幾次催她去絞辮子,那麼長的辮子,梳洗起來,挺煩人的,理個短頭髮,清清爽爽,既精神又省事。可她說:『好不容易才留起來的,絞了可惜,煩就煩一點唄。』」

「你女兒身上、臉上、頭上,有沒有痣呀、疤呀、斑呀什麼的?」

陳母想了想說:「我在給我女兒梳頭時,曾發現她後腦枕部有塊痕,大概2分錢硬幣大小。」

四、可疑的小本匠

被陳母指為兇手的周文燕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案發期間他又在哪兒?在幹什麼?

兩天以後,朱南帶著章明義悄悄地來到周文燕所在單位秦淮區房管所。

房管所長獲悉朱南的來意,立即找來周文燕所在木工班組的組長杜憲民。

這是一個健談的人,見朱南他們要了解周文燕的情況,話匣子就打開了:「要說那幾天的事嘛,我還真記得。因為周文燕這小子確實有些太反常了。」

「哦?」朱南和章明義不由地對視了一眼。

「6月7日上午,周文燕去毛家苑47號給用戶修理門窗時,只將一扇門框扛到用戶院內,並未安裝,就不告而別。第二天也沒有去上班。6月9日,我們單位去鄉下參加支農勞動,周文燕顯得十分疲勞,還沒幹活,全身就跟散了架似的,手腳綿軟無力,打不起精神來。我們當時跟他開玩笑,說他晚上一準沒幹好事。勞動休息時,他倒地就睡,而且睡得很沉,叫他打牌,居然喊不醒。有人把他的襪子脫下來放到他嘴上,還有人用麥穗在他脖頸上撓痒痒,也沒能弄醒他。當時大家都覺得有些奇怪,不知他為什麼會累成這樣,像是10多天沒有睡覺似的。」

「周文燕在單位,與誰相處得最好?」

「他這個人比較孤僻,別看是個大小夥子,但是心胸不寬,氣量也小,沒有什麼特別好的知心朋友,要說來往稍多一些嘛,就是他的師兄馬良了。」

「馬良他在不在?」

「今天他到剪子巷幹活去了。我這就去找他,讓他下班前到市局去找你,好不好?」

「好。最好別讓其他人知道,省得大家發生誤會。」臨走時,朱南吩咐了一句。

馬良如約來到市公安局,交給朱南一包東西:「這是周文燕託我保管的照片。聽他說,都是他跟自己戀愛對象的合影照片。」

朱南接過照片:「嗯,他還跟你說了些什麼?」

「他說他的戀愛對象失蹤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有人懷疑讓他給砍了。他說,這回恐怕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馬良走後,朱南立即回到辦公室,把陳玉蘭與周文燕的合影照片一張一張攤放在桌面上,仔仔細細地瞧。他發現陳玉蘭的每張照片都露著牙。「陳玉蘭肯定是齜牙,因此拍照時不知不覺就把牙露出來了,若抿攏嘴唇,就會撅嘴,顯得很難看。『6·12』一案的被害者不也是齜牙麼?陳玉蘭與『6·12』被害者在這一點上極其相似,這難道是巧合嗎?」

想到這裡,朱南又記起上次走訪陳母時聽她說,陳玉蘭的腦後枕部有一塊兩分錢硬幣大小的疤痕,「6·12」被害者的腦後枕部也有這樣一塊疤痕。難道這又是巧合嗎?

周文燕家住秤砣巷,就在劃定的重點排查區域內。物證調查分析顯示,「6·12」殺人分屍案的兇手很可能是木工,周文燕恰恰就是個木工,而且6月7日上午IO時左右突然去向不明,6月8日的活動又無人證明,具備作案動機和殺人分屍、拋屍的時間。所有這一切,都表明周文燕有重大嫌疑。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陳玉蘭的失蹤時間與最早發現屍塊的時間有著難以解釋的矛盾:環衛工人周桂森6月6日發現屍塊,而陳玉蘭6月7日上午才失蹤。此外,陳玉蘭的髮型和死者的也存在非常明顯的差異。如果這兩個矛盾解釋不了,那麼陳玉蘭失蹤就和「6·12」只是時間上的一種巧合。可是周文燕和我們給「6·12」罪犯畫的臉譜實在太像了!這裡面到底有沒有關係?!整整一夜,朱南的腦子都想疼了。

天快亮的時候,他的腦子裡突然像一道閃電划過:周桂森會不會把發現屍塊的時間給記錯了呢?!

想到這裡,他睡意全無,立即起床弄了點吃的,然後直奔玄武區環衛所。

朱南找到了周桂森。這是一個50多歲的老頭,面對朱南的詢問,他再次回憶說:「6月5日是端午節,我休息。第二天在鼓樓廁所拖第二車糞時發現了那個屍塊。」

朱南試探著問:「你能肯定嗎?……我的意思是說,兩個多月前的事,你會不會記錯?」

「這是什麼話,我還沒老到這個地步,這麼點事還記不清楚?」周桂森有些不高興,「你不信的話,可以去查考勤登記。」

「開車拖糞竟還有記錄!」朱南顧不上周桂森對自己的不滿,立即來到環衛所調度室翻查考勤登記。

他迫不及待地翻到6月初的這幾頁。

望著那幾頁記錄,他的腦袋「嗡」地一下,像被電擊一樣,呆住了!在周桂森的考勤表上清清楚楚地記錄著:「6月5日休息。6月6日在南工後院廁所拖了一車糞。6月7日和8日修理糞車。6月9日上午在鼓樓廁所拖了兩車糞。」

不用說,周桂森還真的記錯了!他說的6月6日發現屍塊,實際上應該是6月9日上午!

「朱南啊朱南,你來環衛所是來對了!」朱南在心裡大叫道。

這樣一來,過去把陳玉蘭排除在「6·12」案被害者之外的重要依據就不復存在!因為,陳玉蘭6月7日失蹤,周桂森6月9日上午才發現「6·12」案的第一塊屍塊!

「章明義,你這個懶漢,總滿足於浮面上的東西。怪不得這臨門一腳老是踢不好,看我怎麼收拾你!」獲得了這個重大發現,朱南倒不急著去刑警大隊。他需要進一步理一理思路。

也許是福至心靈,回到家裡,他忽然覺得小女兒變了模樣。注意看了半天,才發現她原來把兩根小辮給剪了。他心中一動,兩眼放光,顧不上妻子招呼自己吃飯,馬上趕回刑警大隊。

他找來章明義,把自己在環衛所的重大發現告訴了他。

章明義聽後,十分羞愧,臉上紅一陣白一陣。因為過去之所以斷然否定陳玉蘭是「6·12」案被害者,最早發現屍塊的時間是最重要的證據。而現在這個最重要的證據居然是錯誤的,你說他的臉面往哪兒擱。

看到他無地自容的樣子,朱南倒不忍心再剋他,一擺手:「以後你給我長點記性!」

隨後,他像是自顧自地說道:「『6·12』案的被害者系短髮,這是客觀存在。陳玉蘭國拖腰長辮,也有照片及其親屬作證。兩者之間看似矛盾很大。但是,」他用手指做出剪刀狀,在自己腦後比劃了一下,「咔嚓,咔嚓,長辮子能在頃刻之間變成短髮,變成短髮!明白嗎?另外,女性留長髮,時間長了,發梢會開叉,而新剪的頭髮發梢則應呈平口狀!」說到這裡,朱南問章明義,「這是一個常識問題,你們可曾在放大鏡或投影儀下認真觀察過死者的頭髮梢形態?」

章明義搖了搖頭,朱南喝道:「還不快去檢驗一下!」

在對死者頭髮進行細緻觀察時,朱南意外地發現死者頭髮中夾雜著許多碎頭髮!他稍加思索便對章明義道:「你們在跟12名理髮師調查時,他們一致認為死者是在被害前一個月左右理的發,但女同志理髮後必定要洗頭、吹風,怎麼會留有這麼多碎頭髮呢?」

「這說明死者的頭髮是被人在匆忙中剪短的。」章明義脫口而出。

「對嘍!很可能是兇手在分解屍體時剪的,目的是讓人難以辨認。」一個多月來,朱南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五、逆水行舟

陳玉蘭很有可能就是「6·12案」的被害者!但只是「可能」!眼下還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夠證明這一點,更無法證明周文燕是殺害她的兇手。

怎麼辦?朱南思之再三,於9月19日那天斷然決定將「陳玉蘭失蹤案」和「6·12案」併案偵查,同時下令將周文燕拘捕,並依法對其住宅進行搜查!

朱南向章明義面授機宜:「這次搜查的主要任務是確定周家是不是殺人分屍現場!發現並收集與『6·12』案相關的各類物證!」

不料章明義很快兩手空空地回來了:「朱局長,我看不像噯!周家處在一個大雜院的第三進,出入必須穿過前面兩個院落的天井,而且狹窄的通道堆滿了雜物,堪堪能過一個人。院內住著37戶人家,男女老少200多人,住房之間又全是木板牆壁,根本不隔音。說得不好聽一點,夜深人靜時,這邊放個屁,隔壁鄰居都聽得清清楚楚。怎麼可能在這樣的環境裡殺人、分屍、移屍呢?」

聽章明義這麼一說,朱南半天沒吭聲。他的內心鬥爭非常激烈:原本是想通過搜查發現證據,但是現在人已抓起來了,東西一點都沒搜到。法醫那邊的屍檢,也沒進展,證明不了「6·12案」的被害者就是陳玉蘭。下一步怎麼辦?

待章明義走後,他一個人在辦公室來回踱了半天,最後,抄起電話喊來預審科長高華林。

「老高,周文燕是陳玉蘭失蹤案的重大嫌疑人,這個傢伙身上可能有東西,我把他交給你主審,要想方設法,把他的嘴巴撬開來。」

高華林面露難色:「陳玉蘭失蹤一案我已閱卷,並參加了審訊方案的研究,但……現在手裡沒東西呀!」

朱南聽了他的話,心中有些光火:「證據材料齊全了,還要你們預審幹什麼,預審本來就是偵查工作的繼續嘛。」

「那我們試試吧,只怕要煮夾生飯。」

「還沒開始審訊,就擔心煮夾生飯。試試?不行,要加大力度組織攻堅,力爭突破!」朱南提高了嗓門,「要查清周文燕在陳玉蘭失蹤前後的全部活動情況,追問陳玉蘭的下落。必要時可以有策略地、適時、適當地利用『6·12』一案的有關材料。」他看了高華林一眼,問道,「明白了嗎?」

高華林知道朱南是想把周文燕當作「6·12」的兇犯來審,之所以不明說,也正是因為證據材料不充分,便點點頭:「我明白你的意思。」

要說高華林他們,也真是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在近兩個月的時間裡,先後96次提審周文燕。但周文燕也邪,他一口咬定,5月份與陳玉蘭戀愛破裂以後,再沒有任何接觸,也不知道陳玉蘭目前的下落。每次被預審員提出來審訊,他翻來覆去就是這句話:「陳玉蘭哪一天回來了,我周文燕就重獲自由,抬腳走出牢門,她一天不回來,我就坐一天牢;她永遠不回來,我就只好將牢底坐穿了。」

因為手裡沒有證據,審來審去,高華林等預審人員對周文燕是否就是「6·12」殺人分屍案的兇犯,由懷疑、動搖直至明確向朱南表示:「周文燕雖涉嫌陳玉蘭失蹤案,戀愛破裂後,也的確多次揚言報復。但從審訊情況來看,他似乎並沒有付諸行動。周文燕在『6·12』案發期間的活動,有其母和其兄證實。搜查結果也表明周家不是殺人、分屍現場。所以說,周文燕不大可能是『6·12』殺人分屍案的兇犯。」

對周文燕的審訊處於僵持狀態,而周文燕的母親湯鳳藻則隔三差五往看守所給周文燕送生活用品,並多次到有關部門上訪,說陳玉蘭生活作風腐化,與人私奔了。公安局不問青紅皂白,濫捕無辜。朱南身上的壓力越來越大!

這天,軍代表汪善超打來電話:「老朱呵,我剛從市革委會回來,一位負責同志問我,你們是不是抓了一個小工匠,叫周文燕。審了這麼長時間,有沒有結果?是不是抓錯了?」

「周文燕與陳玉蘭失蹤案有關。目前審訊設有突破,問題也還沒有見底。」朱南耐心地解釋道。

「陳玉蘭這條線索,不是從偵查、技術、預審三方面都作了否定嗎?她不可能是『6·12』殺人分屍案的被害者。」

「就目前情況來看,還不能十分肯定地這麼說。」

「這恐怕只是你一個人的看法嘍。我希望你不要過分堅持自己的意見。我看是不是把周文燕先放了?」

朱南明確回答:「我個人意見,暫時還不能放。」

「個人意見,個人意見,你怎麼總是提些個人意見呢?!」汪善超惱火了,「你的個人意見為什麼總不能與大家的意見合轍呢?!人人都說不像,你偏說像;人人都說不是,你偏說是。我問你,到底有沒有把握?」

朱南坦言道:「沒有十分的把握。」

「那有幾分把握?」

朱南不作答。電話兩端同時沉默下來。汪善超最後說:「那好吧,先按你的意見辦,但你必須對一切後果負責!」

六、順流而下

放下電話,一縷陽光正斜照在電話筒上,剛才留下的汗液指紋、掌紋清晰可見。朱南的眼睛一亮,他又抄起電話把章明義找來:「我們花九牛二虎之力提取的死者指紋、掌紋,既然有比對價值,那就要想方設法讓它發揮應有的作用,動動腦筋,看能不能通過什麼途徑,獲取陳玉蘭的指、掌紋,若兩者能在指、掌紋上肯定或否定,其科學性就不容置疑了!」

章明義感到十分為難:「這步工作我們已經做了,我在陳母的配合下,從陳玉蘭的衣箱內找到一本《西行漫記》,經藥水顯現,在書頁上發現一枚右手食指指紋和一塊蠶蟲瓣大小的右掌紋。非常可惜的是,在我們撿獲的49隻屍塊中,只有死者的左手,與陳玉蘭的右手指、掌紋無法進行比對。陳玉蘭失蹤已經5個多月了,5個多月前的汗液指、掌紋的顯現與提取,在國內外都極為罕見。」

「哦。」朱南對章明義趕在自己前面想到死者指、掌紋的利用感到高興,「既然5個月以前在紙張上留下的汗液指紋可以用藥水顯現,那麼,更長一段時間行不行呢?你們再想想辦法,擴大範圍,廣泛收集陳玉蘭失蹤前的照片、生活用品、私人藏書及有關檔案資料,注意從中發現能供比對的『檢材樣本』,特別是可能留有汗液指紋的紙張。」

這一次又讓朱南想到了!11月6日,章明義在南京高頻管廠勞資科的協助下,從人事檔案中將陳玉蘭1971年3月25日人廠時填寫的一份職工登記表找了出來。經過反覆試驗,成功地發現並提取了一枚殘缺的左掌紋!

章明義欣喜若狂。但是,當初檢獲的死者左手,因高度腐敗,表面已經脫落,無法捺印指紋,章明義領著一幫刑偵技術人員反覆試驗,最後採用煙燻法才將死者左手指、掌紋提取下來,比對條件很差。而從陳玉蘭的「職工登記表」上提取的左手指。掌紋,又是2年前留下的汗液指、掌紋,翻拍成照片後,紋線模糊不清,比對難度相當大。章明義等人雖在兩者之間發現若干共同特徵,終因案情重大,遲遲不敢做出認定結論。

朱南親自出面邀請全國著名的4位指紋專家赴寧鑑定。11月16日,專家們一致確認:陳玉蘭就是「6·12案」的被害者。

「6·12」殺人分屍案終於取得重大突破!

朱南獲知鑑定結論後,長長地籲出一口氣。5個多月來,他像是一名縴夫,背負著重載的船隻,逆流而上,闖過了一道道險灘,如果肩頭上的縴繩稍一鬆脫,湍急的水流不知將把那船隻帶往何方。此刻,他心頭感到一陣說不出的鬆快!

陳玉蘭就是「6·12」案的被害者!周文燕殺人分屍的嫌疑立即上升。但這隻解決了問題的一半,而問題的另一半,也是最為關鍵的,是找出周文燕殺人分屍證據!

但是周家已經被搜查過一次,其家人肯定知情,現場可能遺留的相關物證,勢必遭到嚴重的破壞或清理轉移,要想在這樣的場所查出罪證,難度可想而知。

朱南吸取上次去環衛所找周在森取證的教訓,親自點將,組成了由16名專業人員參加的搜查組,採用從內到外、從上至下、從大件到小件,一點一點過篩的辦法,進行了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全方位搜查。

搜查人員鑽進天花板,撬開地板洞,扒開下水道,抽乾了周家院內水井的水,甚至連其屋內的塵土也收集起來化驗。

也真奇怪,過去什麼也沒搜出來的周家,現在什麼都有了!搜查人員先是從周家木板牆壁所糊的報紙上發現30多處點狀血跡,最大的血點像芝麻,最小的如同針尖!經化驗確定為人血,A型,與陳玉蘭血型相同。

接著,他們又在周家院子裡搜獲一隻鴨蛋型澡盆,發現盆底有許多刀、斧砍切痕跡。

後來,又從地板下面搜出一團舊棉絮,在其中發現了半個缺損的紫藥水瓶蓋,正好與沾附在包死者頭顱的棉絮上的半個紫藥水瓶蓋整體吻合。

朱南親自率領搜查組全體成員連續苦幹了5天5夜!

章明義像個跟屁蟲似的跟在朱南後面,不停地前咕:「這心裡覺得不像,眼裡就看不到東西。這先人之見真是坑人!」

「哼!要不是你將功補過,比對出了陳玉蘭那枚掌紋,這回非給你個處分不可!」朱南沒好氣地刺了他一下。

根據獲取的相關罪證判定,周母湯鳳藻、二哥周文渝有直接參與作案的重大嫌疑,朱南立即下令將二人刑事拘留,並連夜對周文渝進行了突審。

11月27日凌晨,周文渝供認了參與分屍、拋屍的罪行。據他交待:6月8日下午,曾在人民商場買了一隻旅行包,用於裝運屍塊,後來由其母藏於表舅王槐辰家中。

偵查員很快從王槐辰家中將此旅行包繳獲,經鑑定,包中有血跡,血型與死者相同。

當晚,朱南親自提審周母湯鳳藻。湯舞女出身,解放前曾當過戲院的老闆娘,被押上來以後,裝瘋賣傻,又哭又笑,堅不吐實。朱南瞅準時機,突然將那隻裝屍塊用的旅行包甩在湯風藻跟前。

湯鳳藻大吃一驚,斷定其子已經交待,遂低頭供述了自己策劃分屍、毀滅證據的罪行,並在周文燕被拘留後,又故意一次次給他送東西,意在告訴他另外兩個同謀現在無事,說明公安局並沒有掌握證據,千萬不能主動交待。

「這個賊婆娘!」朱南在心裡暗暗罵了一句,隨即叫人把她押下去,然後對一邊陪審的預審科長高華林說,「湯鳳藻與周文渝已經招供,相關證據亦已獲取,我將第叨次主審周文燕的艱巨任務交給你。希望你能不辱使命,一舉突破全案!」他拍了拍高華林的肩,逗笑說,「別忘了,你可是市局鼎鼎大名的『首席預審官』喲。」

高華林臉紅了,他心裡非常清楚,這是朱南對自己的一種特殊形式的關懷:「朱局長,這飯都快煮熟了,你卻讓我來添這最後一把柴…·」

「噯,這最後一把柴可是最關鍵的喲。我在辦公室等著聽你的匯報!」

11月28日凌晨,周文燕在高華林的凌厲攻勢下,終於供認了殺害陳玉蘭,分屍、拋屍的犯罪事實。

周文燕與陳玉蘭戀愛關係破裂後,對陳由愛轉恨。1973年6月7日上午,他以交還照片為藉口將陳玉蘭騙至家中,意欲姦污,陳堅決不從,周文燕遂起惡念,將其掐死。當時院內無人,故雖為白天,亦無人知曉。當天深夜,周文燕在其母、兄的幫助下,分解屍體。次日晚,周文燕與其兄各騎自行車一部出城南將人頭拋人武定河。深夜12點,兩人再次外出拋屍,出城北至雙塘,將死者的左腳、右手、小臂、腹肌埋人岸邊泥裡,走至曉莊大隊葉鳳英家門口時遇狗追咬,周文燕隨手取一屍塊朝狗砸去……

(完結)

摘自《金陵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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