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真的是被創造的嗎(這個世界是真實存在的嗎)
2023-04-15 16:03:53 2
Fisherman of Port Lligat Mending His Net-Salvador Dali
在某種意義上必須承認
我們永遠都不能證明在我們自身之外
和我們經驗之外的那些事物的存在
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
感情和感覺所組成的
其餘一切都純屬玄想
—羅素
01
本能信仰
在我們的思維中,有很多觀點是深深植根於人類心中的,不需經過思索與邏輯驗證就可相信的,即所謂本能的信仰。時間、空間、因果,物理世界等的存在等都是這類概念。誠然,這類信仰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如此重要,以至於如果不天然地相信著它們,我們甚至無法與人正常交流。
但是,越是理所當然的信念,我們越要保持警惕。如果一個信念你毫無來由地深信著,沒有邏輯鏈,也沒有因果性,無法進行溯源,那麼你就必須審視這個信念的可靠性。這並非是陰謀論的幻想,對深信不疑的信念進行批判與檢驗,是獲得智慧的一個可靠途徑。
那麼我們就可以對我們的思維追問一個問題:這個世界是真實存在的嗎?
從小接受馬列唯物主義薰陶的我們,對於這個問題可謂是嗤之以鼻。雖然我們偶爾也會有「缸中之腦」之類的疑惑,但是也僅僅只是調侃式的懷疑,現實的真實性深刻得讓我們無法對這些懷疑產生信念感。
「如果這個世界不真實,不存在,那我看到的,摸到的,聞到的是什麼?」這是一句比較經常能聽到的詰問,但是如果只能思考到這一層,說明你的思維被現實桎梏得太久,以至於混淆了「感覺到」跟「真實存在」這兩個概念的定義。
02
感覺與真實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往往會有這樣的經驗,我相信我此刻正坐在椅子上,面前有一張桌子,音箱裡正放著音樂,我扭頭望向窗外,可以看到陽光、樹葉,甚至我可以從它們的擺動中推測出外面有風,我相信太陽距離地球大概9300萬公裡,而地球自轉一周就是一天,產生了白天與黑夜。
我相信另外一個正常的人走進我的房間,坐在我的位置上,他也可以像我一樣,碰觸到椅子,看到桌子,聽到音樂……並且我相信,他跟我所碰觸到的,是同一個椅子,聽到的是同一段音樂,所有感覺都是類似的。這一切都是如此地自然,如同相信我們自身的存在一般,堅定地相信著這一切,以至於幾乎沒有任何引起我們懷疑的部分。
在上面所講的這個例子中,我們有著這樣一個信念,我們之所以能看到、聽到、觸摸到,是因為我們相信真的存在一張桌子、一張椅子、一段音樂……在這個語境下,我們所「感覺到的」跟「真實存在的」,這兩個概念是劃等號的,即我感受到的就是真實的存在。
03
感覺不等於真實
但是,如果我們深思一下,再仔細地加以觀察,就會發現這一切看起來非常真確的事物,其實充滿了種種顯明的矛盾,以至於當我們開始對其進行思考時,就發現無法再忽視這些矛盾而堅定地相信感覺了。
為了闡明這些矛盾,讓我們先把注意力放到面前這張桌子上,它看起來是長方形的,棕色,在燈光下會反光的,聞起來有一股味道,摸著有點冷,表面是光滑的,用手指敲擊時會發出木頭的響聲。任何人只要如我一般去感受它,便會認同以上的這段描述,看起來好像這一切都很正常。
但是如果我們想要獲得更準確的描述的話,矛盾就產生了,我覺得這個棕色是偏向淺棕,另外一個人覺得是棕紅,我聞起來像輕微的木漆味,他覺得是濃重的鐵鏽味,甚至當我們站在不同的方位觀察時,桌子上的反光還因此出現了不同大小的白色光斑,桌子的顏色也在不斷地變化。可見,假如有幾個人同時在看這張桌子的話,便不會有兩個人看到的顏色分布恰好是相同的,因為沒有兩個人同時站在同一個觀察點看到桌子,而觀察點的一點輕微的改變都會影響光線的反射,進而影響每個人對於桌子的觀感。
在這裡,我們已經明顯地察覺到,「感受到的」跟「真實存在的」產生矛盾了,即每個人站在不同的方位,都能感受到的不同的顏色,哪個才是桌子真實存在的顏色?答案是很顯然的,並沒有一種顏色是桌子本身固有的顏色,因為我們沒有一種標準,可以去衡量在哪個光線下,哪個觀察點上的感覺是最真實的,甚至再極端一些,色盲或者戴墨鏡的人,看到的顏色更是不同,而在黑暗中,甚至完全沒有了顏色。
所以我們可以很明確地下個定義:顏色並不是桌子所固有的東西,而是某種依賴於桌子,觀察者以及光線投射到桌子的方式這三者共同決定的東西。我們「感受到的」,並不是「真實存在的」,顏色不是客觀的,而是主觀的。
可能有一些人看到這裡會有一些疑惑了,不對啊,我們對顏色是有客觀定義的,赤橙黃綠青藍紫,每個人都能在腦海中想像出它們各自不同的顏色。
其實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說的顏色,指的只是在通常的光線條件下(比如陽光),對於正常觀察者所呈現出來的似乎具有的那種色彩而已。並不是真實地反應了顏色的本質。但是我們同樣也無法去衡量,為什麼顏色只有在陽光下才是真實的,而不是燈光下,甚至夜晚的時候。
04
人類中心主義
再者,假設我們已經明確了就以陽光下的顏色作為客觀的顏色,但是就這客觀的顏色而言,對於不同的生物來說,呈現也是大相逕庭的。
比如鯊魚的眼睛是沒有色彩的,只有黑白
(左圖人類視角,右圖鯊魚視角)
而蛇的眼睛更是只由紅外線的明暗組成
(左圖人類視角,右圖蛇視角)
另外,狗是紅綠色盲,貓也只能分辨出幾種顏色而已,既然這麼多動物對顏色的感覺與人類的相差如何之大。那麼我們或許可以做個假設,假設現在是鯊魚統治了地球,而人類則作為一種普通動物存在,那是否這個世界,就是由鯊魚定義的,沒有色彩斑瀾,而只有黑白的世界。
如果這個說法成立的話,那麼反過來也一樣,顏色只是人類這個「萬物之靈」定義出來的一種說法而已。但如果要說人類的視覺經驗反應了世界的本質,人眼看到的世界就是真實的,而其他動物的不是。這就是一種典型的人類中心主義,是一種自大狂妄的臆想。
05
矛盾的根本
以上的論證針對的是視覺,同樣的情況也適用於觸覺,當我們觸摸到桌子的時,我們感覺到桌子很堅硬,便覺得堅硬也跟顏色一樣,是桌子本身具有的特質之一。但是,多硬才是桌子的本質呢?我們能感覺得到它的耐壓,但是我們所獲得的感覺卻取決了我們對桌子施加的壓力,也取決於我們用身體的哪一部分去壓它。通過不同大小的壓力,以及身體的不同部分就能得到多種不同程度、不同感覺的堅硬。我們也無法認為這些就是桌子確切的性質,它們或許只是某種性質的標誌而已。
其他的像聽覺、嗅覺、味覺等等也同理。都會在「感受到的」跟「真實存在的」之間產生不可化解的衝突。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矛盾呢?有三個原因:
物質是具有「體」跟「相」兩個內容的,「體」即物質的本體、本質、實在,是真實存在的東西,「相」即表象、現象,即我們通過感官感覺到的東西。兩者我們默認是存在著某種映射關係的,即物體的「相」反映了「體」。我們缺乏一種把握事物「體」的能力,而只能通過感官間接地來感知到「相」,從而認識這個世界。比如像剛剛說的桌子、椅子也好,音樂也好,顏色也一樣。我們永遠都無法認識到真正的桌子、椅子、聲音、顏色。我們能認識到的,只是這些「真實存在的」事物刺激我們的感官而產生的一系列感覺而已。而且感覺的傳導需要介質(如空氣),需要中間的傳輸過程,那麼在這傳輸的過程中是否發生了某些變化,導致感覺產生了變形,無法再對本質進行完整、忠實地反映,這我們也是不得而知的。感官的構造決定了這個世界的表現形式。比如顏色的本質只是我們的三種視錐細胞對電磁波的響應,轉換成衝動後傳遞到大腦枕葉而產生的一種經驗而已。聲音的本質也只是毛細胞把聲波轉成生物電信號通過神經傳遞到聽覺中樞加工而產生的感覺。這個世界既沒有聲音也沒有顏色,兩者都只是波而已。感官結構決定了世界以如何的方式呈現,所以不同生物的感受到的世界都是不同的。綜上所述可以得知:我們所認知到的現實,只是被我們的感覺器官局限後所呈現出來的感官的世界而已。甚至我們可以把腦洞再開大一點,石頭是會說話的,水是有感情的,只不過因為我們缺少了對應的感覺器官,所以無法感覺到它們而已。動物界便存在著某些超過人類感官極限的能力:
比如北極熊能聞到好幾公裡外雌性的氣味,蝙蝠可以聽到超過10萬Hz的聲音,金魚不僅可以看到紅綠藍,甚至還可以看到紫外線,不過它的世界是扭曲的。這便可以說明,在日常的生活中:
我們的身邊便圍繞著一堆我們看不到,聽不到、聞不到等無法感覺到的事物。它們經年累月地在我們身邊經過、遊蕩,而我們對此一無所知。
06
新的信念
在此我們可以得出一些可信度較高的結論了:即現實中存在著兩個世界,「感覺到的世界」跟「真實存在的世界」,前者我們叫它現象世界(或感官世界),後者叫做本體世界(或物理世界)。
這樣,關於前文中桌子的結論便也顯然可見了,如果真的有一張「真實存在」的桌子,它不可能是我們憑藉視覺、觸覺和聽覺所直接經驗到的那一張桌子,或者說是我們直接認知到的。它只能是我們從現象世界直接認知到的東西中得出的一種推論。至於在本體世界中它是什麼樣的形態,我們不得而知。
最後用叔本華的一個觀點來總結下:
世界是我的表象,這是一個真理,是對於任何一個生活著和認識著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過只有人能夠將它納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識罷了。並且,要是人真的這樣做了,他就出現了哲學的思考。於是,他就會清楚而確切地明白,他不認識什麼太陽,什麼地球,而永遠只是眼睛看到太陽,手感觸著地球,就會明白圍繞著他的這個世界只是作為表象而存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