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天瑜有關的觀點(馮天瑜採風)
2023-05-28 23:12:44
「採風」與「詩諫」,涉及言路開放問題。關於此題,國史有豐富載述,雖然那是君主制時代的史論,但開通言路是一個普遍性、永久性議題,現時代仍可從歷史記述中獲取有益教訓。
1、「採風」乃古之良制
中國古代政制有兩大系統——封建分權的「周制」與君主集權的「秦制」。
社會相對寬和的周制,有一種溝通上下,使信息暢達的舉措,這便是「採風」——朝廷派專人到民間採集反映民情的「風」。風的本義是空氣流動,引伸為風俗、風教,具體指承載民俗民情的民歌。「採風」便是搜集反映民俗民情的歌謠。
無論古今中外,包括古代的清明治世和現代民主制,社會的上下層總是存在距離、難免隔閡的。而要縮小距離,化解隔閡,便需要執政方傾聽民意,體察下情,糾正國政弊端;而民眾則有義務、有權利將意見上達朝廷。周代的「採風」便是溝通上下信息的一種舉措。
當然,採風的一個直接目的,是提供宮廷樂舞演出所需要的歌詞和曲調。而上層人士欣賞採風所得民歌,便隨之獲悉下情,這比傾聽一味歌功頌德的諛詞有益得多。終年陶醉於吹捧之中的君王,定然昏瞶,如西晉惠帝,當餓殍遍野之際,卻問身邊侍臣:「百姓既無粟米充飢,何不食肉糜?」(《晉書·惠帝紀》)西晉的速亡,與惠帝一類昏君昧於民情大有干係。
周代享國791年,是史上歷時最久的朝代,這與其實行下情上達的採風制頗有關係。文王、武王、周公、成王、康王、宣王等深懷憂患,勤謹治國,原因之一是了解社情民意,這得益於採風制。
周朝專設採詩機構,由職官收集民歌向上呈報。《漢書·藝文志》云:
古有採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採詩之官,分「行人」(採訪員)和「太師」(審查、修飾採詩的長官)兩級。此制運作過程略為:「孟春三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於路以採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每年三月,氣候溫和,朝廷派專門採詩的行官,敲著木梆子,向路邊人招喚:我來了,大家有什麼好的詩歌,都告訴我。行人返回朝廷,把所採之詩獻給高官太師,太師對這些詩進行加工,並令人配上音樂,以在宮廷演唱。天子通過這些來自民間的歌曲,知道老百姓怎麼想的,老百姓對時政有什麼意見。
周代採風所得甚豐,據說古詩三千,孔子刪留三百篇(有學者認為刪詩者不是孔子,而是眾人汰選的結果)。《論語》多言「詩三百」,顯示春秋末存詩狀況,傳世至今的詩305篇。《詩》由《風》、《雅》、《頌》組成。《風》即國風,為十四個諸侯國加上周天子直接管轄的周地的民歌,共為「十五國風」,160篇,佔《詩經》篇幅之半。大小《雅》多為卿大夫詩作,也有民歌;《頌》是廟堂詩樂。詩三百篇,尤其是十五國風,涉及西周到春秋末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反映了民眾的喜怒哀樂,不乏對時政的尖銳抨擊,以後列朝也沒有以「妄議」刪除「怨望」篇目。
周代的採風制,秦漢有所承襲。如秦朝設樂府,漢朝武帝以後正式成立樂府,採集民間歌謠及文人詩篇,不乏卓異篇章,如「樂府雙璧」《孔雀東南飛》《木蘭詩》,反映了民眾所關心的社會問題。《漢樂府》與《詩經》《楚辭》在中國文化史上三峰並峙。
從詩經到樂府詩,也有歌功頌德篇章,但數量有限,其歷史認識價值和文學價值不高,而放射光芒的,多為反映生民真情實感,洋溢著社會批判精神的篇什:
一,揭露政治弊端,譴責權貴。如《魏風·碩鼠》,「碩鼠碩鼠,無食我麥」,將貪官汙吏比喻為糧倉裡吃得肥碩的老鼠。
二,控訴兵役徭役。《君子於役》「一日不見如三秋」,對苛重的徭役發出怨憤之音。漢樂府的「十五從軍徵,八十始得歸」,痛陳兵役給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唐代詩人杜甫承其緒,「三吏三別」盡寫民間疾苦。
三,男女追求戀愛自由。如《國風》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所謂伊人,在水一方」,皆千古不朽的愛情篇章。《孔雀東南飛》控訴禮教的殘忍,讚頌焦仲卿夫婦的堅貞。
四,農事詩。表現農業生產過程和農人疾苦,「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這些詩歌非常有價值。現在研究中國農耕文明,無不引用《詩經》的農事詩。沿著詩經傳統,後世有很多惜農作品,如唐代李紳的《憫農》:「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白居易的《觀刈麥》《賣炭翁》等等皆為佳作。
五,愛國抗敵詩。表現人民抵禦外敵入侵的壯麗詩篇。
《詩經》的功能是:「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興」指聯想、啟示;「觀」指了解社會民情,觀察風俗盛衰;「群」指通過詩歌,使大家交流思想、聯絡感情;「怨」指諷喻社會不良現象,尤其是譏刺政務弊端。諷刺詩(怨望之詩)在《詩經》中佔較大比例,《詩經》洋溢著社會批判精神。而這種風格的形成,與周代採風制有直接關係,這便是今天要講的第二個問題。
2、「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
《詩·大序》(相傳子夏撰)有一段闡發如何對待批評的文字:
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故曰風。
「上以風化下」,指統治者以《風》教化下民;「下以風刺上」(「刺」有指責、揭發譏諷之義),指下民以《風》諷刺、責難當朝。這就道出「風」溝通上下的雙向功能。《詩·大序》又講,社會批評不宜採取直白的說教,而應該「主文而譎諫」。「主文」,就是用文學化的方式規勸;「譎諫」之「譎」可釋為狡猾、聰明,「諫」即提意見,「譎諫」是用委婉而生動的方式提意見。
《詩·大序》進而指出,聽意見的人(主要指統治者)應持的態度是「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提意見是無罪的,意見正確固如是,即使意見欠妥,也是無罪的。無論意見確切程度如何,聽意見者都足以引為鑑戒。只有如此,提意見的人方無顧慮,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此一「納諫」卓論,燭照千古。
關於納諫,《戰國策·齊策一》有一精彩故事,這就是大家熟知的鄒忌勸誡齊王納諫。《古文觀止》收錄《戰國策》這段文字,命名「鄒忌諷齊王納諫」。我少時讀古文,主要用《古文觀止》本子,裡面的不少篇章留下深刻印象。
《戰國策》所講故事如下:齊國謀士鄒忌長得漂亮,夫人誇獎他比另外一個美男子徐公還要標緻。後來鄒忌見到徐公,對著鏡子一看,覺得自己大不如人。這使鄒忌領悟到,身邊人的頌語是靠不住的,不能被其美言蒙蔽。鄒忌把這個感悟告訴齊威王,勸諫齊威王切勿被「私王」「畏王」者所誤。齊威王接受鄒忌意見,「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如果臣民能夠當面指出我的過失,給予最高獎賞;如果不當面講,「上書諫寡人者,受中獎」;如果上書也有顧慮,「能謗議於市朝」,在外面市場批評我的,受下賞。此令一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數月之後,時時而間(諫)進」。齊威王參酌這些意見修改政策法令,齊國很快強盛起來,燕、趙、韓、魏得知,都到齊國來朝拜。「此所謂戰勝於朝廷」——不用派兵出徵,在朝廷修政,便贏得勝利。
《古文觀止》編者在這一故事後按語曰:「千古臣諂君蔽,興亡關頭,從閨房小語破之,快哉!」點破「言諫」與「納諫」的妙處。
3、「開誹謗之路,納忠讜之言」
納諫的要義,在於接納「誹謗」,這是需要雅量的。
古時把批評稱之「誹謗」。今日衍為貶義詞的「誹謗」,古時是褒義詞或中性詞。「誹」是背地議論,「謗」是公開指責,周代的採風制,便是開「誹謗之路,納忠讜之言」。「讜」意為正直,「納忠讜之言」即接納忠實正直的意見。
天安門前優雅而壯觀的華表,大家都熟悉,遊人常將其作為留影的背景。若作歷史追溯,這漢白玉華表是從謗木演化來的。「謗木」為何物?《呂氏春秋》講,古聖王堯舜禹湯為了解下情,採取一些方法:「堯有欲諫之鼓」,堯帝在宮庭前安設大鼓,供人敲擊,堯聞聲出來聽取意見。「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現在談談「誹謗之木」。
誹謗之木,簡稱「謗木」,是朝廷門口樹立的一根木柱,上面可以掛木牌,臣民對朝政有意見,書寫於木牌,掛在謗木上。《戰國策·齊策》記載:齊威王在王宮門前樹立一根與人身體等高的木柱,稱「誹謗之木」。謗木與人身體等高,以便人們懸掛書寫意見的木牌,官吏定期收集木牌呈給威王看,威王就知道哪些政令需要修正,這樣齊國官風國政大為改觀。
故事在延伸。齊威王死後,人亡政息,君王不再傾聽批評,諂上之風重起,臣下專說好聽的話:王很偉大,我們要好好學習王令,不變樣地照辦。這樣一來,謗木就沒有用處了,但朝廷又不好意思撤去謗木,於是將榜木高度提升,書寫意見的木牌掛不上去,謗木也就變成裝飾物,以後演化為映襯宮廷壯美的華表,收集意見的功能完全喪失。
漢初文學家、少年天才賈誼的名篇《治安策》主張學習周朝,讓太子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太子成人以後,還須保持幾樣要件:「記過之史」(記載政策朝廷過失的史官),「進善之旌」(仿效堯舜,在宮門樹立一面旗幟,有意見的人站在旗幟下面發表意見),「誹謗之木」(人們有意見可以掛上去),「敢諫之鼓」(供人擊鼓進諫)。要讓「大夫進謀」,「士傳民語」。賈誼說,秦朝二世而亡,原因之一是拒絕真活,指鹿為馬;而周朝國祚八百年,得益於開「誹謗之路,納忠讜之言」。誠哉斯言!
頭腦清醒的國君,皆有接納批評的氣度。下舉三例。
北周宣帝時,大臣於義上疏指謫朝政,宣帝認為於義是在誹謗朝廷,御史大夫顏之儀批評宣帝道:「古先哲王立誹謗之木,置敢諫之鼓,猶懼不聞過。」古聖王生怕聽不到對朝廷過失的指責,而現在於義對朝廷提意見,不可以下罪。宣帝聽了顏之儀的勸誡,馬上放棄處罰於義的想法,表示要讓人講話,允許批評。
東漢有個叫任延的官員要出任外官,漢光武帝劉秀告誡臨行的任延:好好服事上司(「善事上官」),而任延頗有風骨,當即反詰皇帝:讓我對上司唯命是從,就會造成上下雷同,大家都如一個模板出來,這不是皇上你的福分。(「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光武帝不以為忤,讚嘆道:「卿言是也。「
武周時期(武則天稱帝,改唐為周,史稱武周),有個張姓官員編歌謠嘲諷官制鬆弛,沈全交續寫歌謠,指責武周職官泛濫,被御史逮捕,準備以誹謗朝政、敗壞國風定罪,武則天閱覽歌謠後笑道,沈氏是要官府莫亂來,幹嘛要處罰他呢?並說:「何慮天下人語!」武則天確乎有點接納異見的氣量,「初唐四傑」之一的駱賓王作《為徐敬業討武瞾檄》,歷數武則天篡奪罪惡,稱其「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武則天讀檄文時,或微笑,或不悅,最後大賞其才,說駱賓王這麼有才華的人未被廟堂所用,是宰相的過錯。
當然,史上多有君上拒絕批評,堵塞言路,導致國家衰亡的例子。《國語·周語》的一段名文收入《古文觀止》,擬題《召公諫厲王止謗》。文曰,周厲王殘暴虐民(「厲王虐」),老百姓批評國君(「國人謗王」),元老召公告訴厲王:老百姓為什麼批評你,因為他們實在受不了你的做法。周厲王聽了很惱火(「王怒」),不但沒有接受召公的意見,反而啟用名衛的巫,嚴厲監視、鎮壓乃至殺害誹謗之人(「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老百姓很害怕,不敢說話,在路上只能用眼睛表示意思(「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周厲王很得意(「王喜」),告訴召公,我有辦法消除誹謗,使老百姓不敢言(「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反駁道:老百姓不敢講話,並不是大家沒有意見,而是你障礙了言路。接著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防止老百姓講話,堵塞大家的口,好比是江河水漲時,不讓流淌下去。川流只能疏導,不能堵塞。應該讓老百姓講話。厲王不聽召公勸告,於是老百姓更加不敢說話了。結果朝政愈益敗壞,忍無可忍的國人終於把厲王趕走,「三年,乃流亡於彘。」厲王逃亡後,便有召公、周公等貴族聯合執政,這是中國古史上少見的一次「共和行政」。
統治者不讓人講話,拒絕批評的史例甚多,這是君主專制的普遍現象,即使在比較開明的唐朝和宋朝,也時有發生。前面提到的《憫農》的作者李紳,因詩作陳述農民苦難,被人打小報告,說是誹謗朝廷,李紳幾乎入獄。宋朝蘇東坡寫《山村五絕》,對底層民眾疾苦深表同情,也被人安上「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的罪名,在烏臺詩案中受到嚴厲處罰,甚至有人主張處斬。畢竟宋朝太祖留下遺詔,不殺議政士子,所以蘇東坡沒有掉腦袋,而被貶謫黃州。
因言獲罪的現象在君主專制時代相當普遍,也一再導致社會災禍,故召公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成為垂之千古的警語。
4、「公其非是於學校」
上對下「納諫」,下對上「言諫」,構成一種糾錯機制,有益於社會生態平衡。周厲王不讓人講話,落得身敗名裂,與此相反,古代也有開放言路、接受意見的明智之例。這雖然是君主體制內的舉措,但包蘊著的智慧可供今人玩味。
唐宋很多詩文批評朝政,人稱唐詩為「詩諫」,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各個方面。武大中文系尚永亮教授,研究唐宋貶謫士人的詩文。韓愈、柳宗元、蘇東坡等等,被貶謫以後,深入下層,對時政的批評入木三分,柳宗元的《捕蛇者說》闡發「苛政猛於虎」、「苛政毒於蛇」。
中古以降的「言諫」,漸漸觸及到朝野關係、官民關係。這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在《送薛存義序》中對官民關係有新的解釋,全然不同於與他齊名的韓愈《原道》的尊君抑民論。
友人薛存義啟程赴官任,柳宗元追至江邊為之送行,並有一番贈言:
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什一傭乎吏,使司平於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達於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柳宗元指出,地方官是老百姓的僕役,並非役使老百姓的。老百姓靠田土生活,拿出田畝收入的十分之一,僱傭官吏為百姓主持公道。現在做官的拿了百姓給的俸祿,應當是官吏敬畏百姓,而不是相反。柳宗元之論,被明清之際啟蒙思想家發揮。
宋太祖了解下情民心,他強調,是民眾養著官吏,官食民飯,宋代在衙門口立石碑,上書十六字:「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誠哉卓論!
明清之際的黃宗羲指出,君民不是主奴關係,而是類似一起扛木頭的同事那樣的關係。(《明夷待訪錄·原君》)黃宗羲進而指出,是非標準不能由君(朝廷)獨定,引出「公其非是於學校」的輝煌命題。
傳統中國是非標準一向由朝廷決定,但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說,是非不能由朝廷決定,而要由學校,即由有知識、有見解的社會公眾商議。這是中國歷史上關於輿論和輿論監督問題上的飛躍性認識。在兩漢時期,朝廷把監督與上諫的任務交給言官。言官包括兩種,一是監察官,二是諫官,他們共同對輿論暢達起到一些作用。但言官畢竟是由帝王、朝廷任免,反映的意見有局限性,所以還應該廣開言路。《明夷待訪錄》的「公其非是於學校」便是卓異的見解。
有人把黃宗羲之議稱作中國的《社會契約論》,這有一定道理。但此說並不完備,應當講,《明夷待訪錄》所言「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應該「公其非是於學校」,把輿論的發縱地交還給社會,交往給公眾,其實是繼承和發揚了先秦以來的「採風」—「詩諫」傳統。中國文化存在著走向民主與法治的內生資源,不能把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訴求完全視作舶來品。
文字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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