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的基本內容(如何理解新修訂的國防法)
2023-05-26 14:12:47
解放軍報記者 張軍勝、潘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以下簡稱國防法)。國家主席籤署第六十七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消息公布後,引發廣泛關注。
為幫助部隊官兵和廣大讀者準確、深入理解國防法,強化公民國防法治觀念,自覺履行國防義務,濃厚全民關心國防、熱愛國防、建設國防、保衛國防的良好氛圍,近日,本報記者採訪了軍事科學院原副院長何雷。
01 背 景
時代所喚·強軍所需·改革所向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出臺後,得到了國內外廣泛關注。這次修訂國防法的主要背景是什麼?指導思想和原則是什麼?何雷:國防法是國家在國防方面的基本法律,是指導規範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基本依據。新中國的第一部國防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來,對建設和鞏固國防、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世情、國情、軍情發展變化,上一代國防法亟待修訂完善,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
這次修訂工作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主要把握4條原則。一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黨中央、中央軍委有關決策部署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領修法工作,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於修法全過程、體現在章節條文中,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國防和軍隊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中。二是精準把握基本定位。堅持把國防法作為國防和軍隊建設領域的基本法、「龍頭法」,對國防活動的重大方針原則、目標任務、基本制度等作出原則性規範。三是突出加強體系設計。堅持著眼構建系統配套的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科學設計框架結構和主體內容,保持與相關法律相銜接。四是堅決貫徹問題導向。堅持把解決國防和軍隊建設中的突出矛盾問題作為修法的基本指向,填補新時代迫切需要的頂層制度。
02 出 臺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記者:國防法從修訂到出臺,經歷了一個怎樣的過程,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何雷:2019年1月,修訂工作正式啟動。在近兩年的時間裡,經過廣泛搜集有關資料,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幾十場各種類型座談會,實地考察軍地有關單位,組織有關機構和專家學者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論證,軍地有關部門反覆溝通對接,充分徵求和吸收各方意見,擬制形成國防法修訂草案。2020年10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將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0月1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進行了初次審議,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經再次審議,高票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法。同日,國家主席籤署第六十七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國防法修訂的經過充分說明,新修訂的國防法,集中了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的集體智慧,反映了全社會各界關心國防、建設國防、鞏固國防的共同願望和要求,是新時代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次生動實踐。
03 特 徵
時代性·正義性·全民性
記者:請介紹一下新修訂國防法的主要特徵。
何雷:新修訂的國防法是新時代的第一部國防法,主要有以下3個特徵。
一是鮮明體現了我國國防的時代性。新修訂的國防法著眼新時代國防安全和發展要求,著眼人民軍隊堅決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使命任務,確立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防活動中的指導地位。在第一章「總則」中新增指導思想,將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強軍思想貫徹於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全過程,反映和體現在各章具體條文中;充實完善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和治軍方略等相關內容。
二是充分體現了我國國防的正義性。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促進世界和平,堅持永不稱霸、永不擴張、永不謀求勢力範圍,這也是新時代中國國防的鮮明特徵。國防法第六條規定了我國國防活動的基本原則,首句就旗幟鮮明地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另外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積極推進國際軍事交流與合作,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擴張行為」。
三是全面體現了我國國防的全民性。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們的軍隊是人民軍隊,我們的國防是全民國防。國防法堅決貫徹全民國防思想,明確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都應當支持和依法參與國防建設,履行國防職責,完成國防任務;明確國家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國防科研生產領域,為承擔國防科研生產任務和接受軍事採購的組織和個人,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和優惠政策;新增全體公民增強國防觀念、強化憂患意識、掌握國防知識、提高國防技能,以及組織學生軍事訓練和公職人員參加國防教育,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等內容。
04 充 實
重大制度·使命任務·安全領域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增加了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請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何雷:黨的十八大以來,軍委主席負責製得到進一步強化,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新修訂的國防法在第二章「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中增加了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是憲法和黨章規定的重大制度,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實現形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軍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黨在建軍治軍的長期實踐中,逐步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地貫徹落實軍委主席負責制的組織架構和制度機制,迫切需要在國防法中進行充實規範。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增加了軍隊「四個戰略支撐」使命任務的規定,增加了國家「發展利益」的內容,拓展了重大安全領域防衛政策,請問這是如何考慮的?何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也進入了新時代。2019年7月,中國政府發表的《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全面介紹了「四個戰略支撐」使命任務,即「為鞏固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提供戰略支撐,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提供戰略支撐,為維護國家海外利益提供戰略支撐,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提供戰略支撐」。此次修訂國防法,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為軍隊有效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使命任務提供了法律依據。
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新時代中國國防的根本目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新修訂的國防法在第一章「總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三章「武裝力量」第二十五條,第八章「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第四十七條中增加了「發展利益」的內容,就是立足於新時代維護國防安全的戰略需要,對這一內容進行充實和強調。
此次修訂,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著眼新型安全領域活動和利益的防衛需要,拓展規範了重大安全領域的防衛政策。這樣修改,出於以下考慮。一是隨著時代發展和國家安全環境的變化,國防的外延有了新的拓展,國家在太空、電磁、網絡空間等新型領域的安全和利益防衛問題,在國家安全法和《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等相關法律和政策文件已有表述,應當在國防法中予以重申明確。二是國防法明確國家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在太空、電磁、網絡空間等其他重大安全領域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明確中央國家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軍事機關,按照規定的職權範圍,分工負責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的管理和防衛工作,可以為制定長遠的新型安全領域防衛政策提供法律依據。
05 調 整
國防教育·國防動員·國防科研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在國防教育和國防動員方面有哪些新的變化?
何雷:新修訂的國防法,把新時代黨關於「加強全民國防教育」的政策主張上升為法律規定,更加強調國防教育的全民性,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在國防教育目的和任務中,增加了增強全體公民國防觀念的內容。二是規定了學生軍事訓練制度,增加「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學生軍事訓練」的內容。三是突出強調公職人員在國防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增加「公職人員應當積極參加國防教育,提升國防素養,發揮在全民國防教育中的模範帶頭作用」的內容。四是強調軍事機關應當支持有關機關和組織開展國防教育,依法提供有關便利條件。
新修訂的國防法還明確規定,國家國防動員領導機構、中央國家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國防動員準備和實施工作。為更好地保障戰爭的勝利和有效應對其他威脅,新修訂的國防法拓展了國防動員中徵收、徵用的範圍,明確了徵收、徵用的補償原則。
此外,新修訂的國防法還對國防科研生產和軍事採購制度、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管理制度進行了新的調整和完善。
06 尊 崇
尊崇軍人·優待軍屬·保障權益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在保障軍人權益方面作了哪些新的規範?
何雷:軍人的犧牲奉獻不僅在戰場,和平時期高強度的戰備訓練、艱苦的邊海防駐守、長期的站崗執勤,執行搶險救災、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打擊恐怖主義等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哪裡最艱苦、哪裡最危險,哪裡就有軍人衝在最前面,軍人的權益應當依法得到很好的保護。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推進軍人榮譽體系建設」。多次強調,要建立體現軍事職業特點、增強軍人職業榮譽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體系;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優化軍人待遇保障制度。新修訂的國防法進一步強化對軍人的地位和權益保障,有利於增強軍人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榮譽感,有利於調動軍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官兵愛軍習武、保衛國防、獻身國防,為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建設強大鞏固國防提供力量保證。
新修訂的國防法在第一章「總則」中明確,「國家和社會尊重、優待軍人,保障軍人的地位和合法權益,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在第十章「軍人的義務和權益」中,充實了軍人功勳榮譽表彰制度、軍人待遇保障制度、退役軍人保障制度等重要內容。這樣修改,為制定出臺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軍人工資福利、住房保障、探親休假、醫療保健、保險制度、家屬隨軍、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規範接口。
07 擔 當
海外運用·維護和平·大國形象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在對外軍事關係方面作了哪些新的規範?
何雷:對外軍事關係是國防活動的重要內容。新修訂的國防法,在第十一章「對外軍事關係」中,增加「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表述。為彰顯中國武裝力量始終是維護世界和平穩定、服務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堅定力量,新修訂的國防法增加了我國武裝力量海外運用的原則要求、基本樣式等內容,為維護國家海外利益和其他行動提供法律依據;明確了遵循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表明我國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鮮明態度和責任擔當,展示負責任大國形象的鮮明立場和態度。
轉自:西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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