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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謀殺

2023-10-11 06:08:29 2

1. 此時

  此時,當你翻開這一頁的時候,就相當於坐在我的對面,聽我講述。我們之間擺放著兩個酒杯。你的酒杯是滿的。我的卻永遠是空的。

  你問我:「既然擺了酒杯,為什麼不喝酒?」

  我說:「為了解救。」

  「解救什麼?」你好奇地問。

  「解救一段關於謀殺的記憶。」

  你笑了笑,以為我在開玩笑。我也笑了,隨即向你講述了這個謀殺的故事。

  2. 謀殺之前

  謀殺之前,我聽到了一個聲音:「gosh(天哪)!」

  英語!?

  是的,英語。有一個男人在說英語,帶著很濃的倫敦音。我喜歡英國音,透著傳統和坦然,讓聽者覺得誠實,有安全感,仿佛躺在並不十分炎熱的海洋邊上聽浪濤。我不怎麼喜歡美國音,特別是男孩子學美國音。因為當他們捏起鼻子拿腔拿調說話的時候,好像身上的內褲穿得特緊,勒得無法呼吸似的。

  gosh! 那個男人又說了一遍!我那時就是被他的口音迷住的。當然,從他的模樣上一看就知道他是中國人,英語學得不錯,說不定還在國外呆過一段時間。他有一頭鋼絲短髮,堅硬地貼著頭皮。他是誰?叫什麼名字?我不知道答案。也許他告訴我了,可是我已記不清了。我只記得當時酒吧裡人聲嘈雜,燈光惶惑昏暗。在我的印象裡,他的表情只有一對大眼睛,閃閃發亮,帶著誠懇,和他的口音一樣。

  咦?我們怎麼會用英語交談呢?想起來了,喝下三杯margarita之後,我有些飄飄然。酒中檸檬的酸味讓我回憶起這幾天公司裡的不快來。我忍不住了。我感到委屈,心裡膨脹起了傾吐的願望。

  這個大眼睛的男人適時出現了。他用英文跟來自俄羅斯的酒保點酒,口音很好聽,一下子拉近了我和他之間的距離,增加了親切感。

  說實話,那時候,我和他基本上是肩並肩坐在吧檯上的。於是我提起了話茬。後來,我在灌下第四杯margarita之後,工作上的憤憤不平就再也克制不住,從心底湧了上來。為了不讓別人聽懂,我開始用英語和他嘮叨,談吝嗇易怒的老闆,繁雜瑣碎的工作,小雞肚腸斤斤計較借刀殺人的同事。聊來聊去,我還是最恨我們老闆。就在那次醉酒當天,他還當眾斥責了我,一點顏面都沒留。他這樣做,已經不止一次了。不單是對我,對公司裡的任何人,他都這樣,粗魯刻薄。我對那個男孩說,要是老天有眼,老闆宋達會遭天譴的。我還說,我要是武林俠士,就會拿下宋達的人頭,還職員以幸福。

  我記得那晚我和他聊得很痛快,有相見恨晚之感。後來,我可以說是喝得一塌糊塗。

  3. 酒醒後

  酒醒後,我的腦子很疼,像有一個電鑽在裡面,不停地鑽呀鑽。我睜開了眼睛,一縷強烈的陽光從百葉窗透進來。我發現我睡在酒吧附近的賓館裡,床上只有我一個人。

  我掙扎著爬起來,看到房間裡有個冰箱。水!給我水!像一個在沙漠裡迷途脫水的旅人,我奔向冰箱。在我擰開礦泉水瓶蓋牛飲的時候,我習慣性地打開了電視,正在播放早間新聞。

  早間新聞!天哪!我差點誤了大事!

  我們公司當天要舉行十五周年大慶!整個歡慶儀式九點正式開始。而我,老闆的助理的秘書,為準備這次大慶不知道流了多少汗,挨了多少罵,背了多少黑鍋。電視裡當時播放的是早間新聞,也就是早上七點半,而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在八點準時到場。

  我衝進衛生間,匆匆衝掉頭髮上和身上的酒吧味,一路打車一邊化妝,急急趕往公司。

  可我還是遲到了。遲到三分鐘。不過,幸好老闆還沒來。老闆助理何露瞅了我一眼,沒說什麼。她是一個外表狐媚的女人,特別能夠揣摩老闆的心思。由於老闆不在,她也正忙乎著招呼早到的記者,就暫時顧不上我這個毛手毛腳的助理秘書了。

  順便說一下,我們老闆宋達一共配有三名女助理,每人身高至少一米六八,身材苗條,臉蛋漂亮,口才好善交際。每名助理各配一名秘書。助理主要是陪老伴出門應酬。助理們在辦公室裡的工作,都由助理的秘書們包攬。也就是,助理是昂貴漂亮的衣裳面子,助理秘書是實用經濟的襯裡。

  也倒是,兵器各盡其用。我,黎小小和梅子三個秘書助理,長得灰頭土臉的,再怎麼化妝也撐不起臺面。我們被招進來的時候,崗位職責上就清清楚楚地寫著:老實做人,踏實做事。聽起來有點像監獄裡用來鼓勵犯人改過自新的格言。老闆的要求也如此。他說:「你們被招進來,是因為你們的才幹,和長相一點不沾邊。」

  他說話一向如此刻薄。我們漸漸習慣了。有時候人就是有點賤,別人越作踐你,你越發逆來順受。我們三個,像三頭忠實的拉磨灰驢,在老闆的鞭撻下,圍著工作不知疲憊地轉圈。不過,和公司裡其他人比起來,我們三個的學歷最高。這一點點優勢,常常被我們私下來用作膏藥,治療拉磨落下的傷。

  儘管我們默默地工作,公司裡嫉妒我們的人還是很多。他們不敢嫉妒老闆助理。那三個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她們只要在老闆面前略施小計,嚼一嚼舌頭就能讓你遭殃。她們善於把老闆的怒氣轉移到我們三個只會幹活不會在面子上做文章的女孩身上。我們的日子因此不太好過。事情做好了,是助理和別人的功勞;搞砸了,是我們惹的禍。

  那次慶典也是如此。助理們和媒體火熱周旋。我們三個,被遺忘在一角。前一夜灌下的酒精還在我的體內循環,讓我感到一陣陣發熱,皮膚和額頭上滲出一層薄薄的汗珠。我有些緊張,莫名其妙地緊張。準備工作早已就緒,可我還是生怕出什麼亂子,因為,我的第六感隱隱地讓我感到一定會出事。

  不瞞你說,我有一個愈演愈烈的毛病——就是在我情緒波動的時候,我會情不自禁地去掏一個藏在手提袋裡的小瓶子。那個瓶子是用銀白色的金屬錫做的,手掌大小,放在手心裡冰涼如雪,是我嚴重失戀那年自己給自己買的生日禮物。我在裡面裝了52度的二鍋頭。沒錯,白酒。二鍋頭不但酒性大,而且便宜。我的工資大部分都花在酒上,爛醉酒吧是常有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我有酗酒的毛病。可是,在如此繁重的壓力下,像我這樣貌不出眾、沒有靠山的女孩,生活過得真是很壓抑。一開始,我只想用酒來消愁解乏,可是時間一長,我還真離不開那神仙似的玩意兒。一杯酒下肚,什麼憂愁煩惱都解決了。是的,酒是我的紅塵知己,人間伴侶。

  那天,大廳裡,人們走來走去,好像很忙似的。其實,你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他們都是在裝樣子。這樣的場合,誰也不願意被看成無所事事。此時裝得忙一些,比平常敬業要更有效果。這就是公司的虛偽。我想,所有的大公司都一樣。如果所有的公司都這樣,我無論去那裡,都無路可逃。除非我出家為尼。可是,佛門是有戒律的,我修不了。在這個世上,我真的無路可逃。

  一這樣想,我又產生了喝酒的欲望。我走到一個巨大的花籃後面,假裝檢查後面的東西,迅速掏出酒瓶,喝下一小口。烈酒像一個毛絨絨的火球,順著喉管一路燙下去,我的心境重新穩定起來。

  喝完酒,我掏出清喉液,張開嘴,輕輕噴入口中。我的口氣又幽香如蘭了。

  我是一個被忽略的人,一個被眾人嘲笑的對象,一個不算漂亮沒有多少自信的女孩。酒精就是我的慰籍。由於我善於偽裝,公司裡那時還沒有人知道這個秘密。

  當我從大花籃後面走出來的時候,迎頭碰到了另一個襯裡黎小小。她是個矮個子女孩,臉盤窄小,布滿了雀斑。當她偏著頭朝我看的時候,我總以為她是一隻小麻雀,隨時會跳過來啄我一口。

  她滿臉好奇地問我躲在後面幹什麼,表情宛若小麻雀歪頭審視面前下了誘餌的篾竹捕鳥器。

  我一邊回答沒什麼,一邊匆匆往前走。黎小小不相信我,她把腦袋探到花籃後檢查,然後聳聳肩說:「時間都快到了,可老闆還沒來。」

  慶典是在我們公司的一樓水晶大廳裡舉行。老闆是公司的創始人。據說他是靠嶽父的資產起家的。他在商界的狐朋狗友們專門為他塑造了一個等身雕塑。這個雕塑當時就盛放在大廳中央,被火紅妖豔的玫瑰花圍繞著。雕塑上蓋著紅布。老闆宋達的揭幕儀式是這次慶典的主題之一。

時間已經是九點過五分。平時無論大小會都準時的老闆卻遲遲沒有出現。他的老婆範琳已經到了。小道消息說,他們倆早分居了,好像是老闆管不住自己的老婆,老婆紅杏出牆。所以,老闆和他老婆分兵而來,也沒有什麼可疑的。

  接下去發生的事情就有些戲劇性了,我敢肯定你已經猜到了。

  老闆太太範琳和熟人聊了一圈後,還是不見丈夫的身影。她打了幾次電話都沒有人接,就掩蓋住心裡的怒氣宣布不等了,先進行其他項目,把揭幕儀式留到最後。

  一支由十歲少年組成的管弦樂隊吹奏起了鼓樂。根據原來的計劃,這支樂隊要繞場一周。樂隊前領隊的小男孩特別高,戴著一頂帶尖頂的紅帽子,神氣十足。他訓練有素地帶著隊伍繞場一圈,回到原位的時候,帽尖不小心挑到了雕像上紅布的一角,紅布隨之被扯下來。

  是的,紅布下並沒有雕像。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男人,頭顱低垂下來,好像斷了一樣。屍體的頭臉已經失去血色,蒼白如大理石雕。但是,人們還是認出了那是誰——那正是我邪惡的老闆宋達。

  尖叫像一個集體大合唱,從老闆的老婆和三個女助理的嘴裡同時發出來。我也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但是我卻沒有眾人期盼的,需要表演出來的驚訝。此時,更令我驚訝的是女助理們的嘴巴,能張那麼大。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她們的嘴巴吸引了。我看到了她們粉紅色的喉管和隨著高頻尖叫而顫抖的小舌。這個場景讓我覺得滑稽,我差點笑出聲來。

  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又一次激發了我喝酒的欲望。我把手伸到包裡,去摸酒瓶。那時候走開躲起來喝酒顯然不合時宜,可即便是摸摸酒瓶也能給我安慰。我的包很大,東西很多,化妝盒,口紅,香水,便籤本,筆,鑰匙,隨時需要的文件,然後,我摸到一個很小的圓圓的東西,像個鑰匙扣。我不記得我有這樣一個鑰匙扣。我把它取了出來,看到那是一枚鉑金打造的戒指。戒指比常見的寬,上面有細細的暗花。

  這些花紋很眼熟。我忽然想起來了,這是我們老闆的戒指。無論做什麼,他的這隻戒指從不離身。即便他的婚姻已經潰不成軍,他還是堅持戴這枚戒指。他認為這樣能給客戶留下誠懇的良好形象。

  我打了一個冷顫,向被鮮花簇擁的老闆屍體看去。他低著頭,站立著。身上的西裝被套在身後的t型鐵架上,以此固定站姿。他的雙手像稻草人一樣伸展在鐵架的兩端,左手的無名指上,戴戒指的地方光禿禿的,露出一圈因躲避陽光而發白的皮膚。他的手指上沒有戒指。我討厭這枚戒指。有一次,公司報告上出現了一個失誤,失去了一個潛在的大客戶,所有的人都把責任推到我的頭上。我口拙嘴笨,勢單力薄,只好單獨站在老闆的辦公桌面前等待責罵。他宣洩一通後,把文件砸到了我的臉上。那枚戒指所反射的陽光深深刺入我的腦海。我當時就想辭職了。後來,我暗自下了一個決心,決定在辭職之前先做一件事情,讓他好看,揚眉吐氣一番再走。在我每日的白日夢中,我已經殺死了老闆一千遍。

  當我和他的屍體面對面的時候,他的戒指就在我的包裡。

  一陣頭痛向我襲來,我急忙把戒指藏回挎包。一幕畫面像閃電一樣突然湧入腦海。畫面的背景是橘黃色的,帶著刺眼的強光,畫面的四周朦朧模糊,畫面正中是一隻平躺在地板上的手。手的另一端似乎還連著身體,可是我看不到身體,只隱約看到了身體穿著黑色西裝,手上就佩戴著這枚戒指。然後,一雙女人的修長的手進入了屏幕,去拔那枚戒指,可是戒指很緊,怎麼用力也拔不出來。

  接著,我看到了抖動的地面。地面向後移動。衛生間的門在我的眼前被打開了。洗手池上放有小型香皂。女人的手沾了水,抹了些香皂,然後返回那隻手旁邊,把香皂抹到無名指上,取下了戒指。

  畫面很像蒙太奇的影片。

  我抱住腦袋,蹲下來。我禁不住問自己:難道,我就是畫面中摘取戒指的女人!

  警察命令在必要的調查尚未結束之前,誰也不能走。

  我們本公司參加慶典的職員加上前來的嘉賓一共有一百多人。警察們忙得團團轉。前後大門都設置了崗哨,誰也走不出這棟大廈。我緊緊捏住皮包,萬分緊張。那枚戒指是怎麼跑到我皮包裡的?難道是有人栽贓?

  我仔細回憶了早上來到公司的前前後後。這個皮包裡裝著隨時備用的東西,我一直把它挎在肩上。倒是有一段時間,為了圖個方便,皮包拉鏈是敞開的。難道,有人趁機把戒指塞進了我的皮包?

  我躲在人群中,手塞進皮包,一會兒摸摸戒指,一會兒摸摸酒瓶。要是戒指上還有罪犯指紋的話,在我第一次觸摸它的時候就已經被抹乾淨了。

  警察們的調查幹練利落,可是儘管他們小心謹慎,還是有些調查結果通過各種渠道洩露出來。比如,我聽到了宋達的死亡時間:當日凌晨兩點三十分左右。那時候,我可能已經爛醉如泥,正在酒店裡呼呼大睡呢。另一條消息傳得更快:這裡並不是案發現場。屍體是從其他地方轉移過來的。我記得當時消息像瘟疫一樣在室內傳播。每個傳遞者臉上都顯出恐怖和興奮的表情。我還聽說警察已經在保安那裡調看昨夜的監控錄像了。

  不過,我估計警察從監控錄像中也難找出線索。因為我們公司既不是安全局也不研究高科技,只是一家上市公司,除了在前後門上方安裝有攝像頭外,其他地方都沒有。所以,警察充其量只能見到進出的人。

  這裡不是案發現場。這句話像一個鐵錘砸在我的後腦上,我又想起了女人雙手摘取戒指的畫面。這個畫面怎麼會無緣無故侵入我的腦海呢?有些不可思議。

  我仔細回憶畫面中的細節。在我們公司裡,所有的衛生間都是配備洗手液,沒有香皂。那塊香皂的外形十分獨特,也很眼熟,像一片楓葉。這樣的香皂,只有一家酒店配備。就是我前一晚入住的酒店:楓葉酒店。

  就在這時候,一位三十多歲的男警察在經理太太範琳的陪伴下向我走來。難道,他們已經嗅出在我的皮包裡藏著屍體上丟失的戒指?我那時真想喝上一口酒,鎮靜鎮靜。

  「這是柔依,總經理最得力的助理秘書,熟悉整個公司內幕和這次慶典的所有細節。我想她會協助你破案。」範琳向他介紹說。她,以及她死去的丈夫,從來沒有這樣用褒義介紹過我。我為她的虛假感到噁心。

  男警員聽後向我伸出了右手,我不得不伸出藏在皮包裡的手去握了握。

  「我叫高毅,刑偵科。」男警員說,瞟了一眼我的包。

  「高科長。」範琳補充了一句,聲音做作嬌媚。

  這位高科長個頭蠻高,表情很嚴肅,好像沒有被範琳的嬌聲擊中。他讓我馬上給他一份公司職員和嘉賓的名單。

  趁這個機會,我來到了自己的辦公室。我進屋後,一邊開電腦,一邊拿出酒瓶,猛灌兩口。當我放下酒瓶的時候,我看見瓶子兩側分別有一個清晰的指紋。指紋是深紅色的。我把鼻子湊上去,聞到了一股腥味,像血。

  那天早上當我第一次用這個酒瓶喝酒的時候,我是偷偷摸摸躲在花叢後進行的,沒有機會看到這兩個血指紋。難道,那是我的指紋?

  辦公室裡就有現成的印泥。我找出一張a4紙,戰戰兢兢地把十個指頭都塗上印泥,然後使勁把十個手指擠壓到紙上。當我抬起手來時,白紙上留下了十個飽滿的指紋印,像十片雪地上飄零的梅花花瓣。我拿過酒瓶,對照起來。

  就算是高度近視,也能一眼看出來:酒瓶兩側的指紋,一個是我右手大拇指的指紋,一個是右手食指的指紋。

  那麼,這些血,又是誰的?難道是老闆宋達的?

  我慌了。慶典前夜我酒醉後是如何離開酒吧然後住進酒店的?我一點都記不清了。我經常到那個酒吧喝酒,和裡面的酒保阿三混得很熟。只要爛醉如泥,阿三就會把我架到酒吧附近的楓葉酒店。這樣的情況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

  我立刻撥通了酒吧的電話。阿三還沒有來上班。幾經周折解釋,我終於拿到了阿三的手機電話。電話撥通後,傳來了阿三睡意朦朧的嗓音。

我問他:「昨夜是不是你把我送進楓葉酒店的?」

  阿三在電話那段白痴片刻後說:「沒有啊,美女。你是和一個男人走的。」

  「那男人長什麼樣?」

  「美女,你都不知道,我怎麼又記得住?那麼多客人。」

  「阿三,請你好好想想。這個人很重要。」

  「那個人是平頭。你們倆還用英語聊天,氣氛挺放肆。」

  我謝過阿三後,立刻撥通了楓葉酒店前臺。前臺查了我的入住紀錄,我所在的6046房間只登記了一個名字:梅豔芳。

  前臺服務員用職業語氣告訴我這不一定就是個假名,她還建議我去詢問警察。

  很多人住宿酒店都不留真名。酒店也不追究。我憤世嫉俗,經常借用明星的名字。我還用過瑪麗蓮·夢露,那英,梅格·瑞恩。我最喜歡的是梅豔芳,心情一好就用這個名字。

  所以,那就是我了。而且,我那夜的心情很好。

  楓葉酒店是沒有監控錄像的。這一點,大家都知道。酒店設在酒吧一條街的街角,真是天時地利,生意就十分火爆。前臺除了電腦記錄,根本搞不清入住銷魂一夜情的男女。所以,當我再次詢問還有誰和梅豔芳小姐一起入住6046房間的時候,前臺服務員直接給了我一家婚外情調查公司的聯繫號碼。服務員緊接著意外熱情地給了我她自己的代碼。我估計,如果我真是要聘請那家公司去查婚外情的話,這個服務員還可以從中提成。

  我無言掛機。

  我拿出打火機,蹲在桌子旁邊把那張a4紙燒掉。就在白紙在火焰的煉鑄下變成閃動的黑灰時,警察高毅站在了我的桌前。他是什麼時候推門進來的,我根本不知道。

  「你在燒什麼?」他問。

  「沒,沒什麼。」我很慌,卻又要故作鎮定。我把名單列印出來,交給他。這期間,那個留有我血指紋的酒瓶就放在皮包後面。

  「你的指頭上怎麼會是紅色的?」高毅再次奇怪地問我。

  「噢,是印泥。有家文具公司向我們推銷印泥,我在試效果。」

  「十個指頭都試?」他顯然不買我的帳。我只好用拼命點頭來掩蓋。

  他笑了笑說:「你們公司看到你們老闆死了,不少人都很傷心。你看起來和他們不一樣,情緒很穩定嘛。看來,你對你們老闆的死一點也不悲傷。」

  我還是很傻地點頭,後來發現不對勁,又開始搖頭。我低聲說:「那些人的悲傷可能都是裝出來的。

  「也許吧。」他說著,突然話鋒一轉問我:「你們老闆的車在哪裡?」

  我們老闆是個脾氣火爆的人。他有兩輛保時捷。一輛是黑色的,配有固定司機,工作應酬時使用。還有一輛白色的,他自己開。他喜歡在夜晚的高速路上飈車,藉以發洩情緒。黑色那輛就停在公司的停車場。他自己那輛白色的,既不在公司也不在家裡,根本沒有下落。

  我調出那輛車的資料和號碼,列印出來交給高毅。他馬上拿出電話,讓局裡立刻查尋那輛車的下落。在他打電話的時候,我急急忙忙去衛生間洗掉了手上的印泥。我面對著洗手間的鏡子,望著鏡中的自己,心想,難道我真的殺了人?

  當然,在去洗手間之前,我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假裝拿包,把酒瓶放進了包裡。只是,洗手間裡還有別人,酒瓶上的血手印就沒來得及處理掉。

  高毅打完電話後,示意我跟他走。他要我帶他到保安辦公室。我走在他前面,惦記著如何處理酒瓶上的血手印,忐忑不安,腳步像踩在棉花上。

  「柔依小姐,這條路走不通。」

  我聽到高毅在後面提醒我,一抬頭,才發現我錯過了拐彎的地方,把他帶到了走廊的盡頭。

  「對不起,對不起。」我連聲道歉。

  我無比惶惑,因為在發現戒指之後,更多的,類似夢魘一般的場景在我的腦海裡復活了。我似乎看到自己帶血的手指摸向了酒瓶。是的,我記得當時我還很激動,喝了不少酒。我看見了貼近我眼皮的酒瓶,自己帶血的指頭,好像還有個男人的笑聲。

  我可以對你直說,每次老闆當眾批評侮辱我的時候,我都有要殺了他的念頭。可是,我是一個雷聲大雨點小的人,平常連一隻小貓都不傷害,真讓我去殺人,我不敢,沒有那個膽量。不過,像你說的,人一旦被逼急了,特別是女人,也會做出出格的事情。尤其像我,對老闆的怨氣和怒火已經積聚在心頭很長時間了。說不定,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一時興起殺了他。可就憑我53公斤的體重,要殺死100多公斤重的男人,然後把他的屍體搬進公司,躲過保安的巡視,再固定在t型架上,是不可能的。這點常識,我還是有的。是不是我還有一個同謀犯?

  你說,那會是誰?

  我也猜是酒吧裡那個會說英國音的小平頭。可他叫什麼名字?從哪裡來?我一點都記不清了。我當時悄悄地埋怨自己:酒,這該死的酒!

  後來,我終於在恍惚中把那個叫高毅的警察帶進了保安室。那裡已經有一位年輕的警察。他告訴高毅昨天的錄像已經被調出來了。

  我趁大家專注地盯著屏幕的時候,把手伸進包裡,摸到酒瓶,小心地擦拭上面的血手印!

  警察沒有從監控錄像上得到任何線索。

  高毅的手機忽然響了。他在接聽之後轉身對我說:「你們老闆的白色保時捷找到了。」

  「在哪裡?」我忐忑不安地問。

  「楓葉酒店停車場。」高毅答到。我一聽,心裡一沉,那正是我昨晚醉宿的酒店。

  那的確是老闆的車。車身曾被老闆刮壞,還是我開去修理的。它現在就停在楓葉酒店的停車場裡。

  酒店老闆,看車人和前臺服務員都來了。我急忙低下了頭,生怕那名服務員認出我來。就在這一瞬間,又有一個回憶的畫面閃入我的腦海:我在穿雨衣戴塑膠手套。很奇怪,我在沒有雨的房間裡穿雨衣。我戴手套幹什麼?打掃衛生嗎?然後,我在回憶中看到,在我的對面,站著酒吧裡認識的那個說英語男人。他也在穿雨衣。很奇怪。

  看車人的說話聲把我從回憶的畫面中揪出來。我聽見他在對高毅說:「我記得這輛車的主人。因為這樣的好車在我們小酒店很少見。我就注意到了他。」

  「是他嗎?」高毅向他出示了老闆的照片。

  看車人確認後憤憤地說:「他的脾氣很大。開好車就能耍派嗎?」

  「噢,我想起來了。」前臺服務員也跟著附和,「就是他。他的脾氣大極了。進門的時候把門摔得嘭嘭響。我讓他小聲點。他還用手指著我,讓我閉嘴。」

  「車主是幾點來酒店的?」高毅問服務員。

  「大概凌晨兩點。」服務員回答說

  「入住嗎?」

  「不。好像是找人。更像是來抓姦。」服務員這麼說的時候,被她的老闆狠狠地瞪了一眼。高毅沒有理會。其實大家心知肚明,像這樣的小酒店,此類事情經常發生。

  「他去了幾號房?」高毅又問。

  「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去了頂樓。我親眼盯著電梯,不會錯。」

  「如果你如此確定,就請你把昨夜頂樓入住的客人名單給我。」高毅對服務員說。

  我一聽,心裡又咯噔一下。糟糕!他們一定會在名單中發現一個叫「梅豔芳」的人。是的,我在謀殺之夜就是住在頂樓。幸運的是,我當時處心積慮地一直躲在服務員身後,她沒有認出我來。

  接下來真是一環連一環。高毅又接到一個電話。掛機後他對我說:「柔依小姐,我們剛剛發現,你們公司的監控錄像帶已經被人替換過了。有人用上個星期的錄像內容替代了昨晚的內容。這樣,即使有人把屍體運進來,也不會被保安發現。這個人,最有可能是公司的人。你覺得,在你們公司,誰最有可能進入保安室,換掉錄像?」

  我回答說:「誰都有可能。我們是一家普通公司,保安一向十分鬆懈。午飯和晚飯時間,保安室就可能沒人。」

  他點點頭。

  忽然,他又冷不丁地問我:「柔依小姐,誰還有你的辦公室鑰匙?」

  我只好告訴他:「很多人。和我在同一間辦公室裡上班的,還有另外兩個秘書。當然,那三個經理助理,清潔工也都有鑰匙。」

  他又問:「昨天是你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嗎?」

  我點頭說:「是的,基本上每天都是我最後一個走。」

 隨後,他要走了我辦公室的鑰匙,並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你猜去了哪裡?對,他要帶我去我的辦公室。難道,我又在那裡粗心落下了什麼證據?

  當我站在八層樓高的辦公室陽臺上的時候,我明白高毅帶我來這裡並且取走我的鑰匙的原因了。在陽臺下茂密的灌木叢裡,躺著一個男人,臉部朝上。等我看清楚後,我差點沒有癱倒。我的媽呀,他就是我要找的男人——酒吧裡那個說英語的男人。

  一個年輕的警官湊到高毅的耳邊嘀嘀咕咕,一邊說話一邊用眼睛不停地往我這邊睃,然後又遞給高毅一個小東西。還沒等我看清,高毅就把那樣東西塞進了口袋,大步向我走來,劈頭就問:「柔依,你認識這個人嗎?」

  我搖搖頭。

  「好好看看!」高毅命令道。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說的是實話。即使我和這個男人喝過酒,也許還睡過覺,或者一起殺過人,可是我確實不知道他的名字,「這個人的死和我們老闆的死有關係嗎?」我假裝鎮定地問。

  「你說呢?」高毅看看樓下的男人,然後又看看我,接著說:「這個男人,既不是你們公司的職員,也不是嘉賓,為什麼會死在這裡?根據我們的測試,他只可能從你的陽臺上摔下去。所以,你能說他和你們老闆的死沒有關係嗎?」

  我無言以對。這個警察說得沒錯。我們公司大樓的外形是彎月形的。屍體躺著的地方正對著我的陽臺。

  高毅看我無法回答,又從衣兜裡取出一個小盒子,在我眼前晃了晃,「那麼,這樣東西呢?會不會讓你想起點什麼?」

  我湊上去一看,嚇了一跳。那是茴香酒吧的火柴盒。

  「我,我不知道!」我開始語無倫次。

  「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和他一起在茴香酒吧喝過酒?」高毅問我。他的眼光很冷很冷,仿佛狼眼在夜裡放出的兩道寒光。

  「你,你怎麼知道我昨天晚上去過茴香酒吧?」

  「這盒火柴是我們從他的衣兜裡發現的。我們的人因此詢問了這家酒吧。俄羅斯酒保說看見你們兩個人在一起,用英語談得很投機。」

  我想起來了,當時酒正酣時,這個男子要抽菸,卻找不到打火機,我順手拿起吧檯上的火柴盒,抽出一根,替他點燃了香菸,然後把火柴盒塞進了他的口袋。之後,我還輕輕地拍了拍他的口袋。我當時自以為這一套動作十分嫵媚。

  「酒保怎麼知道是我?」我開始耍賴。

  高毅向前一步,逼近我說:「俄羅斯酒保當然認識你。他還有你的名片。」

  是的,我確實給過那個俄羅斯酒保名片。茴香酒吧裡經常搞洋酒打折的促銷活動。我給過俄羅斯酒保我的名片,告訴他,一有打折,馬上用報火警的速度給我打電話。

  高毅接著說:「他不但有你的名片,他還會說英語。昨天晚上,他斷斷續續聽到了你們的談話。你們在討論如何殺死你的老闆。」

  「我,我……」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那些回憶的畫面迅速閃過我的腦海。也許,就是我和他一起殺死了老闆宋達。對,他就是我的幫兇,否則,我一個人是無法處理屍體的。可是,這個男人又是被誰殺死的呢?難道是我和他一起先殺死了老闆,並把老闆的屍體轉移到這裡後,我再把他騙進辦公室,把他推下了陽臺滅口?

  「但是,但是有這間辦公室鑰匙的人,不止我一個。」我的聲音有些嘶啞,我還想辯解。

  「我調查過了,根本沒有人來推銷印泥。你在撒謊。你為什麼撒謊?」高毅冷冷地問。

  「我,我不知道。」

  「請把你的包給我。」高毅未等我同意就從我的手裡拿走了包。

  就在我慶幸已經把酒壺上血手印擦掉時,我想起了那枚戒指。可是,已經晚了。高毅已經把我的包遞給了技術科的警察。

  很快,真相就會大白於天下。

  在看守所裡,我的酒勁一點點散去,可是在案發之夜發生的一切,仍舊像一場被剪輯得一塌糊塗的蒙太奇電影,在我的腦袋裡斷斷續續地播放。我就算絞盡腦汁,也只能想起幾小個破碎的畫面。

  第一個是我穿在房間裡穿雨衣的畫面。我逐漸記得,當時我問那個男人為什麼要穿雨衣戴手套。他回答說這樣才能避免留下痕跡。

  然後是我從老闆的手上摘取戒指的畫面。是的。原因我此時也推斷出來了:我想留個紀念。我真是愚蠢。

  那個殺人的場面費了我很大勁兒。在我被關進看守所之前,我聽到技術科的人向高毅匯報說,老闆宋達的後腦曾被重物擊中過,但不是致命傷。他是在被擊中昏迷後,續而被窒息致死。他的身上,沒有其他傷口。

  那麼,我怎麼會有帶血的手指?那又是誰的血?

  我端詳著我的雙手,忽然看見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一個小創口。也許,酒瓶上本來就是我自己的血。可是,這個創口是怎麼造成的,我卻根本想不起來了。

  那一夜,在看守所裡,我通宵未眠。我越來越肯定,是我和酒吧裡的男子一起在酒精的作用下,合謀殺死了老闆。然後,我們把屍體轉移到公司,替代了石膏像,製造第二天的轟動。後來,我把那個男子誘騙到我辦公室的陽臺,把他推了下去,殺人滅口。

  是的,這一切都是我幹的。我腦海中的記憶就是證據。我抱住頭,覺得被警察抓住了,簡直是罪有應得。

  第二天上午一早,一名警員來抽取了我的血樣。

  中午,高毅和另一名女警察對我進行了審問。我當時已經徹底絕望。我決定無論法庭判我多少年徒刑,即使是死刑,我都願意認命了。

  審問很簡捷,沒有半句不相干的話。最後,高毅向我展示了一下幾個證據:

  證據一:他們在我的挎包裡發現了老闆的結婚戒指。

  證據二:他們在懸掛屍體的t型鐵架末端的一枚釘子上發現了血跡。釘子上的血跡和我的血型相符。

  當時我想,這就是為什麼酒瓶上會有我的血指印了。我一定是在將屍體架上鐵架的時候,戳破了手指,後來又用受傷的手掏酒喝。鐵證如山。

  證據三:警方把我的照片拿給楓葉酒店的前臺服務員看。因為我是熟客,她一下子就認出了我。我就是在宋達被害當晚入住頂樓6046房間的「梅豔芳」。和我一起入住的,還有我在酒吧認識的男子。當時我們大聲地講英語,所以服務員印象很深。

  證據四:警方在6046的房間內發現用來擊打宋達後腦勺的椅子。椅子上有他的頭髮。還有,在我房間的枕頭上,他們也發現了宋達的dna。我們先用椅子把他打暈,然後再用枕頭悶死了他。

  證據五:警方在我的手機裡發現幾個我撥出的電話記錄。一個是兇殺前凌晨一點三十分,我打給我們老闆的。我就是撥通這個電話讓我們老闆到楓葉酒店來的,然後行兇。

  警方問我是以何種理由讓老闆立刻在深更半夜前往楓葉酒店的?我搖搖頭。對於這個細節,我當時對老闆說了什麼,我一點都想不起來了。

  另外幾個電話是我在屍體被眾人發現後,偷偷打給茴香酒吧和楓葉酒店的。這表明,事發後,我做賊心虛。

   「證據確鑿,你還有什麼好說的?」女警員問我。

  是的,不但證據確鑿,而且對有些細節我還記憶猶新。這些證據把我所有零散的記憶都連貫起來了。我就是謀殺兇手。在我協助警方破案的時候,我蓄意隱瞞了兇殺的事實。

  我無顏以答,只好根據自己的記憶片斷老實交待,爭取寬大處理。大約十分鐘後,我交待完畢。

  「哎,你怎麼會這樣愚蠢?」我突然聽見高毅這樣說。我想,他一定是指我酒後殺人。我把頭低下來,沉默不語。

  「你知道嗎,你並不是兇手。」他的話,好像一個炸雷,在我的腦袋上空炸開。

  「你說什麼?」我急了,從椅子上躥起來。

  「坐下!」女警員對我一聲令喝。

  等我冷靜下來後,高毅才說我也是受害者。真正的兇手設計了這場戲。他說:「兇手僱用了你在酒吧認識的那個男子,讓他逗你喝酒,把你灌醉,引你上鉤。兇手對你的行為習慣了如指掌。在你喝醉後,讓那個男子提議一起入住楓葉酒店。然後,兇手用你的手機給你們老闆宋達打電話,把他騙到楓葉酒店,隨即將其殺害了。

「殺害宋達後,兇手摘下了宋達的戒指,放進了你的挎包。割破了你的手指,採下你的血樣。接下來,兇手和其僱用的男子再把屍體運到公司,掛到展示廳,並把你的血樣抹在鐵釘上,栽贓於你。此後,兇手把那名男子推下陽臺滅口,自始至終,你都在旅館床上睡覺。」

  「既然我不是兇手,我腦海中怎麼會有那些栩栩如生的,關於謀殺的記憶?」我不明白,如果我沒有參與行兇,我怎麼會知道謀殺的細節。

  「兇手用自己的手做模特,用攝像機錄製了摘取戒指的片斷。另外還錄製了穿雨衣戴手套,用帶血的手指拿酒喝的片斷。兇手在你醉得一塌糊塗的時候,把這幾個片斷用酒店的影碟機反覆播放給你看,就是為了讓你留下印象。」

  聽到高毅的解釋,我仿佛在聽天書一般。我不敢相信,我並不是兇手。我半信半疑地問:「這些,你又是怎麼發現的?兇手是誰?」

  「當一切證據指向你後,有幾個細節讓我十分困惑。首先,是誰替換了公司的監控錄像?不是你。那時候你還沒有喝醉,應該有十分清晰的記憶。其次,你為什麼要把戒指留在包裡?還有,你留下的其他痕跡也過於明顯,這裡面有賊喊捉賊的味道。是誰在利用你?這個人,必須清楚公司的監控程序,必須知道你有酗酒的習慣,熟知你在茴香酒吧喝醉後一定會去楓葉酒店過夜。」

  「兇手是一個了解我的人。是一個我認識的人。」我喃喃自語,感到不寒而慄。

  「對。兇手是一個熟悉你的心態和生活的人。我在公司裡了解了一下,很抱歉,大家都說你平時毛手毛腳,很一般。但是,你們老闆的太太卻把你介紹給了我,說你最優秀,讓你協助我們調查。」

  「難道是她?範琳?」我睜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正是她。為了證實我的猜測,我把範琳的照片出示給楓葉酒店的服務員看。他當即確認範琳案發當晚也住在楓葉酒店,就住在6042。」

  「我的隔壁?」

  「是的。我們剛剛對她進行了審訊。她一開始拒不承認,後來,我們說楓葉酒店的服務員認出了她,她才全線崩潰。

  「她說,別人都以為她紅杏出牆,其實是宋達四下散布的謠言。真正亂來的人,是宋達。他和很多女人不明不白。他用她父親所有的積蓄創辦了這家公司。她也在公司的創立過程中和宋達一起打拼。可等到公司發展穩定了,他卻提出離婚。他要甩掉她。

  「當時創辦公司的時候,她和她的父親都十分信任宋達,就沒有按照法律程序加入股份。如果離婚,範琳只能得到一部分經濟補償,其他的,她一分錢也拿不到。公司是用她父親一生的積蓄創辦的。範琳咽不下這口氣,才冒出了殺死宋達的主意。

  「酒吧裡的男人,是她在社會上僱用的。她觀察了公司裡所有的職員,偶然發現你有酗酒的毛病,就精心設計了這個謀殺計劃,並且在兇殺過程中拍攝了部分細節,以便反覆播放給你看,目的是把這些片斷印入你的腦海,變成你自己的記憶,讓你確信自己就是殺人犯。

  「在你們入住6026房間後,她住進了隔壁。那時候,你已經爛醉如泥。她用你的手機撥通了宋達的電話,裝出有點酒醉的聲音,告知他,她已經同意在離婚協議上簽字,讓他現在就到酒店來取。如果他現在不來,說不定她立刻反悔,撕毀協議。宋達中計,開車及時趕到。兇殺地點是在她登記的房間,也就是你的房間隔壁。她和她僱用的那名男子一起實施了謀殺。行兇後,他們調換了用來殺死宋達的椅子和枕頭,把他的戒指放進了你的包。之後,他們反覆播放錄像給你看。就算你第二天沒有錄像上的記憶,你也被設計進了她設的局。警方只要按照她留下的線索偵查,最後都會把矛頭指向你。

  「因為她是老闆太太,所以輕而易舉地搞到了公司所有房間的鑰匙。他們一起把屍體搬進公司。當時監控錄像已經被她替換掉,所以保安們什麼也看不到。她在酒店裡就戳破你的手指,摘取了你的血樣,然後把你的血抹到鐵架的釘子上,留下證據。事成後,她把那個男子誘騙到你的辦公室,把他推下陽臺滅口。整個過程,你都沒有離開過酒店,你在睡覺。」

  4. 後來呢

  「後來呢?」你一直安靜地聽我講述,這時才又發問。

  「後來,我被釋放了,並且參加了範琳的開庭審訊。範琳在走下法庭經過我身邊時,把一個揉成團的小紙條扔到我的腳邊。我悄悄撿起紙條,躲到僻靜處攤開看,上面寫著:你以為那一夜,你真的全然酒醉沒有參與謀殺嗎?我放過你,是因為社會需要你這樣的細菌。

  我掏出打火機,憤怒地點燃了紙條。幾天後,我收到了一個包裹。包裹寄出的時間是舉行慶典當天清晨八點半,也就是宋達死後六小時。沒有寄信人的地址。包裹裡面有三件雨衣和三雙塑膠手套。這可能是範琳開的另一個惡意玩笑。但我卻沒有勇氣把這些東西交給警方證實。我將其焚之一炬了,因為我一直懷疑我可能也參與了謀殺,高毅的解釋無法將我說服。

  當然,我離開了那家公司,並且開始強迫自己戒酒。

  我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愚蠢的酒鬼。酒不但亂性,還會喪智。要不是警方的細緻,我恐怕正在坐牢,也就無法對你講述這個故事了。關於那夜的真實記憶,始終沒有重返我的腦海。在我腦海中留下的,只有實施謀殺的片斷。」

  「你對真相真的一點都無法確定嗎?」你問。

  「是的,無法確定。那一夜,我爛醉如泥,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那些記憶片斷,成為夢魘,不斷地將我拉回到那個迷亂的夜晚。我此刻唯一能確定的,就是這些噩夢將糾纏我一生。」

  你不說話了,兩隻眼睛專注地看著我。好像這樣,你就能看透我的靈魂。

  其實,我也在叩問我的靈魂,我是兇手嗎?範琳不會告訴我,而我自己,也永遠無法找到正確的答案。

  我的故事講完了。

  此時,我正透過書頁看著你,問你:「你說,我到底是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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