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心以火
2023-10-09 19:37:09 1
01
「河灣村,碎屍案。」
「幾個拋屍現場?」
「目前就一個,在橋洞裡。」明哥的回答,讓我寬心不少。
「有幾個人進入過現場?」
「只有一個。據報警人稱,他早上下到橋洞裡小解,聞到橋洞裡有惡臭,就用鋤頭把橋洞東頭的編織袋給扒開了,發現編織袋裡裝有人腳,忙報了警。」
案發現場除了報案者的鞋印外,幾乎沒有什麼痕跡。只有兩個灰綠色的編織袋上看不見任何字跡,袋子的頂端由細麻繩捆綁。
我盯著地面上惟一的一種鞋印分析道:「基本上可以確定為嫌疑人所留。」
我測算了一串數據之後說道:「嫌疑人為男性,45歲左右,身高不到一米七,身體素質很好,穿的是橡膠底布鞋,經濟水平不是很高。」
前幾天雲汐市時有陰雨,農村的泥土路相對比較鬆軟,嫌疑人在路面上留下了大量清晰的鞋印痕跡。「我懷疑嫌疑人就住在這附近的村子。以石拱橋為界,嫌疑人的鞋印全部集中在橋南地面上,說明嫌疑人是從南邊過來拋屍,又原路折返了回去。我觀察了很長一段距離,所有的鞋印都一會兒是左腳的鞋印較深,一會兒是右腳的鞋印較深。也就是說,他身體左右邊交替負重。從鞋印深度的數值來看,他的負重量還不小。」
「你是說,嫌疑人徒步扛著編織袋進行拋屍?」
「你只說中了一半,案發現場有兩大包屍塊,扛是不好扛的,他應該是藉助了某種工具。剛剛裝屍體的編織袋,嫌疑人使用的打結方式正是系木結。系木結最早由山民發明,用繩索各捆上一堆柴火,兩垛柴火之間用木棍一穿,利用槓桿原理,以自己的肩膀為支點保持平衡把柴火挑下山。」
「你是說嫌疑人用扁擔挑著兩包屍塊步行拋屍?」
「對。而且嫌疑人拋屍的具體時間應該在四天之內。室外的鞋印,裸露時間長了,每天都會有細微的差別,風力會導致足跡凸起花紋邊稜漸漸塌陷;水分的蒸發導致土色發生變化。無人破壞的鞋印保持時間較長,半日內鞋印邊稜整齊銳利,土色較深,特徵明顯;一晝夜之後,邊稜開始脫落,鞋印與周圍泥土土色一致;兩日後稜角脫落,水分蒸發,土壤開始鬆散,邊緣和特徵不再清晰;當到了三四日之後,足跡表面的泥土會因為水珠的張力黏合在一起形成片狀。」
「我去喊明哥他們進來。」
很快,編織袋被解開,明哥從編織袋中捧出一顆沾滿凝血塊的人頭,頭顱頂上有一處凹陷狀鈍器傷口。他用力剝開黏附在面部的長髮,露出一張蒼白的女性人臉。「從盆骨以及容貌特徵來看,死者的年齡在45歲左右,有文眉化濃妝的習慣;手繭較薄,說明她不經常從事體力勞動;皮膚缺乏保養、黑而粗糙,說明她的經濟條件並不是很好。死者的下體有很嚴重的性交史。根據屍體切面來看,嫌疑人使用的應該是菜刀。傷口砍切方向以及力度符合一個人作案的特徵。嫌疑人分屍必須要有一個獨立的空間,從這一點來看他有可能是獨居。45歲應該已經結婚,考慮離異或者老婆長期不在身邊的男性,把這一類劃撥成調查的重點。」
02
「我起先認為嫌疑人應該住得距離拋屍現場不遠,可後來我和葉茜沿著鞋印一路尋找才發現,他竟然挑著屍塊步行了將近四公裡,鞋印最終消失在村子最南端的大路上。範圍太大,沒有抓手。」
明哥開口說道:「屍塊總重量在74千克左右,他能挑行這麼遠,極有可能是長年累月挑扁擔討生活的人。」
老賢翻開報告:「我在屍體傷口處提取到了大量氯化鈉,也就是食鹽,說明嫌疑人分屍用的菜刀可能是他經常使用的。」
明哥開始逐條分析,「死者的致命傷是後腦部的鈍器傷,他在知道自己殺了人之後,可能是為了移屍方便才想到分屍。老賢的檢驗結果判明,他並沒有事先為分屍準備工具,只是順手拿起了自己平時使用的菜刀,從這一點分析,嫌疑人很有可能是激憤殺人後分屍。」
「案發時嫌疑人和死者必定共處一室,能在一起說明兩個人相互認識。」
老賢起身打開了投影儀,一塊長滿毛點的東西出現在投影布上:「我們在現場只注意到了屍塊,沒有人注意到在屍塊的旁邊還有一塊這個。」
「這是一塊長滿黴菌的饢。雖然這塊饢並沒有牙齒咬痕,也就是說嫌疑人並沒有食用過,但饢有它自己的特點。這饢在製作的過程中為了美觀,往往會在麵餅中央拓上『饢花』。拓印『饢花』有專門的工具,特製的工具扎出來的『饢花』整齊、好看。現在這塊饢饢花孔很不規律,說明賣饢的老闆使用的是傳統工藝,拓印饢花的工具是他自己做的。這樣每一個『饢花』都有各自的特徵。」
「這就意味著,咱們只要拿著饢花的照片一家一家地找,就可以找到嫌疑人購買這塊饢的地方!」我已經徹底明白過來。
「還有沒有?」明哥記錄完畢之後問道。
老賢拿出了最後兩份報告:「我在死者的下體檢測出了混合型DNA,被害前她曾和三名男性發生過性關係。其中一個叫劉傳龍的之前因為聚眾鬥毆被處理過,在公安局建了檔,估計找他能問出死者的一些情況。」
賣饢的地方就位於案發現場不遠的集鎮上,而劉傳龍也在當天晚上被傳喚到了刑警隊訊問室。
瘦骨嶙峋,弱不禁風,再加上鞋碼與嫌疑人鞋印極度不符,他基本被排除在嫌疑之外。
明哥直奔主題,把死者的面部照片遞給了他。
「她叫什麼?」
「我只知道她叫花姐。」
「她是做什麼的?」
「站、站、站街的。」
「好,說說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我們是在北湖公園裡認識的,白天有很多上年紀的人在裡面消遣,我在那裡擺攤賣碟,花姐也經常在公園裡拉客。我是光棍,平時只要我想幹那事,就會去找花姐。」
「最後一次見面是在哪裡?」
「北湖公園的小樹林裡。那天我收完攤路過小樹林,看見花姐從裡面出來,我倆打了照面之後就聊了幾句。我問她生意怎麼樣,她告訴我她站了一天就接了兩個客,於是我照顧了一次她的生意。」
「我們在死者體內檢測出了三種男性的DNA,按照劉傳龍的描述,他應該是最後一個和死者發生性關係的人,另外兩個人離開時,花姐還活著。嫌疑人的殺人動機是激憤殺人,公園裡的嫖客不存在激憤的可能。」
「焦磊,饢的情況有沒有跟進?」一條線索中斷,明哥很快把注意力轉移到另外一條線索。
「賣饢的地點找到了,雖然攤位的正上方就是一個城市監控攝像頭,但是這三天內,符合特徵的人太多了,菜市場內根本不缺拎著扁擔的買賣人。」
03
第二天早上,有人報警稱她的姐姐花娟娟失蹤了,花娟娟應該就是死者。報警人馬蘭被帶到明哥辦公室。
馬蘭很悲傷地說,「我和花姐長年一起工作、生活,就像親人一樣。四年前的一個晚上,我和花姐收養了一個棄嬰糖糖,但一年前因為我的疏忽糖糖從樓上掉下來。醫生告訴我們,糖糖腦部受到了重創,需要長時間住院治療。就在幾天前,醫院給糖糖做了最後一次手術,糖糖腦部的淤血被清除。糖糖從出手術室就一直喊著要見花姐,可我怎麼都聯繫不上她。」
「你最後一次見花娟娟是什麼時候?」明哥打斷道。
「一個星期之前。」
「把你們最後一次見面的經過仔細地說一遍。」
「十天前,糖糖的主治醫師告訴我們她顱腦內還殘存一定的淤血,需要做徹底的清創手術。我們要承擔將近三萬元的手術費用。可是我和花姐所有的積蓄早就全部花在了糖糖的身上,我們在雲汐市無親無故,去哪裡弄這三萬塊錢?就在我快要絕望的時候,花姐突然告訴我,她認識一個朋友,可能會幫我們。」
「朋友?什麼朋友?」這應該是案件進展到目前為止,最為關鍵的矛盾點。
「我不清楚,她沒有跟我提起過。花姐是七點多從醫院走的,十點多就帶著四萬塊錢來到了醫院。花姐在醫院待了一天,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現在糖糖手術都做完兩天了,我擔心她出了什麼事,所以就報了警。」
當天晚上,整整7000元人民幣擺在了我的面前,這些錢是糖糖手術之後剩餘的。死者和朋友(A某)都曾接觸過這些錢幣,理論上說,A某的指紋應該就隱藏在這上百枚樣本指紋當中。我接下來的工作就是要把這些樣本指紋進行細緻的比對,看能否查實一些人的身份(補辦二代身份證或者被公安機關處理過都會採集十指指紋)。
由於很多錢幣上油汙較重,很多指紋難以判斷,所以忙了半天也就查出了幾個人的身份信息而已。但令人興奮的是,其中一個叫「庫爾班·熱合曼」的,就是那個賣饢的大叔。
「我在三張紙幣上都提取到了他的指紋,而且三張紙幣連號。這三張紙幣上都有兩種新鮮程度相同的手印,一種是庫爾班·熱合曼的,另外一種手印未知。去銀行取錢基本上使用的都是點鈔機,除去銀行工作人員,我有理由懷疑那幾枚未知手印是嫌疑人所留。」
「而且他們家的饢一個六塊錢。如果嫌疑人只是正常購買饢,庫爾班·熱合曼的指紋怎麼可能會留在百元面值的人民幣上面,而且一留還是三張?也就是說,這三百元錢不是嫌疑人遞出去的,極有可能是他從庫爾班·熱合曼手中賺回來的。這樣才說得通!」
「根據之前的分析,嫌疑人有可能是一個行腳商販,店老闆會不會跟嫌疑人做過某種交易,而交易額是三百元?貌似只有這樣才合理。」
「我完全贊同你的假設。咱們去一趟摸摸底。」
04
我和胖磊走上前,客氣地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證。
「您好大叔,是這樣的,我們正在辦理一個案件,需要向您打聽幾件事。」
「你們儘管問,知道的我都說。」
「您最近有沒有取過錢。」
「有,取了三千元。」
「您還記得您用這些錢買過哪些東西嗎?單筆超過三百元的有哪些?」
「記得。葡萄乾240元,蜜餞450元,蔗糖410元,腰果310元,核桃330元……」庫爾班大叔照著帳單一一讀了出來。
「有哪些是在行腳的小販手裡買的?」
「核桃。市場裡經常有人挑著擔子吆喝,那天我正好碰上,就買了一些。我看他人蠻不錯,還給他切了兩個烤饢帶上。」
「您能不能形容一下這個人的體貌特徵啊?」我強忍著興奮,繼續問道。
「身高嘛,和你差不多,40多歲,身體蠻壯實。黑色褂子,藍色褲子,前幾天下雨,他腳上穿的是短膠鞋。」
很快,嫌疑人清晰的照片被從視頻中截取出來。刑警隊依據照片開始連夜摸排,最終在行動技術支隊的配合下,嫌疑人許力在雲汐市馬巷村一民房內被抓獲。老賢在許力的房間內提取到了死者的人體組織碎末,用於分屍的菜刀也一併起獲。三張百元面值的鈔票上,未知指紋正是許力所留。
「許力,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許力哭喪著臉:「我本來不想殺她的,是她逼我這麼做的。」
「我是花山市眉山縣人,我們那裡只長核桃,為了生存,我們紛紛挑著扁擔走出大山,當起了貨郎。我一個大老爺們常年在外,也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就是因為這個,我認識了花姐。我覺得她是挺善良、溫柔的一個人,我對她沒有任何的戒心,經常喊她來家裡過夜。可半個月前我一到家就發現屋子的木門被撬開,屋子裡沒有任何翻動的痕跡,但我塞在核桃堆裡的整整四萬塊錢沒有了,我藏錢的地方,除了花姐沒有第二個人知道。」
「之後的幾天,我滿世界去找她,她總是跟我打遊擊戰,我當時實在氣不過,就發簡訊告訴她,如果不還錢,我就報警。結果當天晚上,花姐來我家找我,親口承認錢是她偷的。我那麼信任她,她卻騙我。我當時很生氣,就掐著她的脖子讓她把錢給我吐出來,她說錢已經花了,可以給我打個欠條慢慢還,要不就是掐死她,她也沒有錢還。我當時實在忍不住怒火,抓起核桃錘子,就往她頭上砸了幾下,可沒想到,我下手過重,把她給活活砸死了。」
「等緩過勁來,我害怕極了,認為只要把屍體給處理掉,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了。可是花姐太胖,不好扛,我就用菜刀把她肢解了。」
「你出門的時候有沒有帶吃的?」
「有。肢解屍體太費體力,出門的時候我覺得有些餓了,就把頭天的饢帶了幾塊在身上,到石橋時還有一塊沒吃完,扔進了橋洞裡。」
(摘自《屍案調查科3:無間行者》 文/九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