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地下室轉手的時候好賣嗎(認購房屋五年還是)
2023-10-19 19:53:34 5
商品房地下室轉手的時候好賣嗎?作者:王鐘的據媒體報導,2016年6月,陝西西安的餘先生在與開發商陝西霈博實業有限公司籤訂房屋認購協議後,購買了該小區23號樓棟的一套商品房,並分兩次繳納了首付款206131元然而,近5年過去,收房日期卻一拖再拖,餘先生購房的樓棟仍只有一個地基坑而且由於樓棟施工未達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建設標準,餘先生至今沒能和開發商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於商品房地下室轉手的時候好賣嗎?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商品房地下室轉手的時候好賣嗎
作者:王鐘的
據媒體報導,2016年6月,陝西西安的餘先生在與開發商陝西霈博實業有限公司籤訂房屋認購協議後,購買了該小區23號樓棟的一套商品房,並分兩次繳納了首付款206131元。然而,近5年過去,收房日期卻一拖再拖,餘先生購房的樓棟仍只有一個地基坑。而且由於樓棟施工未達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建設標準,餘先生至今沒能和開發商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面對採訪,開發商給出了資金不足、施工工序和施工難度等解釋。餘先生購房的樓棟預計6月份開始施工,但交房日期無法保證。
對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說,買房無疑是人生中的大事。像餘先生這樣,向親戚朋友借錢湊首付的情況不在少數。在繳納購房款後,誰都不希望無法如期搬進新房。然而,開發商一拖再拖,不僅違背約定,讓購房者陷入焦慮,還造成了看得見的經濟損失——不能按時入住新房,餘先生只能在外租住,多了一筆租金開銷;有的購房者選擇退房,可是因為多年來房價上漲,以原有的價格恐怕難以買到同樣類型的房子。
在商品房預售制度的背景下,開發商以約定的時間保質保量地交付新房,是其信譽的基礎,也是基本的法律義務。但在全國範圍內看,餘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不管是地方不知名的小開發商,還是全國知名的大開發商,都可能出現無法按期交付的問題。有知名地產開發企業陷入債務糾紛以後,其在全國的多個「網紅樓盤」曾長期停工,施工進度嚴重滯後。
開發商無法按期交付,資金不足往往是主要原因。但是,開發商在制定房屋售價時,必定經過嚴謹的成本和盈利設計,只要嚴格進行資金管理,一般不會出現資金不足的問題。開發商聲稱資金不足,很有可能是購房款被挪作他用。有的開發商為了擴大業務規模,採取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一味擴張,拖累了已開發樓盤的建設進度,甚至造成資金鍊斷裂。
商品房預售制度製造了大量「期房」,「期房」無法如期交付,消耗著購房者的財富與耐心,滋生諸多社會矛盾。因此,監管部門對商品房預售提出了嚴格條件,如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方能進行銷售。《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方法》明確規定:開發商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並且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按照規定,「期房」並非開發商畫張餅就能上市銷售。其中,投資開發建設資金達25%的要求,明確「期房」必須有一定建設基礎,而非拿一張圖紙就開始忽悠人。在報導中,開發商未達到商品房預售條件就對外銷售,已明顯違反了商品房預售規定,也因此無法與業主籤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典型的違法銷售行為。
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在買房子時也要多一個心眼。不管開發商說得多麼好聽,樓盤的條件多麼誘惑,只要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就要堅決看好錢包,慎重決定,從而避免未來的糾紛和損失。
從長遠來看,單方面利好於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制度,恐怕也需要進行徹底改革了。目前,輿論場上已出現了不少取消預售制度的聲音。作為一項實施已有多年的制度,短時間內「剎車」似乎並不容易,但進一步規範開發商預售行為,嚴格資金監管和建設進度要求,是加強監管的必然要求。何況,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向市場提供「所見即所得」的房子,才能更好地保障購房者利益,防止住房成為一些人炒作的對象。(王鐘的)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