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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2023-09-27 08:07:00 1

這天早晨,福爾摩斯收到了警察廳葛萊森警長的求援信。信中說,昨晚,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發生了一起兇殺案。現場有一具男屍,衣著整齊,口袋裡有一張名片,上有「E·J·錐伯,美國俄亥俄州人」等字樣。經過現場勘查,既沒有被搶劫跡象,也未發現任何能說明致死原因的證據。屋中雖有幾處血跡,但死者身上並無傷痕。此房門窗緊閉,長期無人居住。死者如何進去又如何死的,警方百思不解,便邀請福爾摩斯協助破案。

  福爾摩斯讀完信,便邀請華生同去現場。

  「停下,車夫,快停車!」當馬車駛到離出事地點還有一百碼左右時,福爾摩斯堅持要下車。馬車只好停住,福爾摩斯和華生緩慢地朝勞瑞斯頓花園三號步行而去。

  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是座空宅,臨街的三排玻璃窗上貼著「招租」的帖子。空宅前有一個花園,其間草木叢生,把房子和街道隔開。小花園中間有一條用粘土和石子鋪成的黃色小徑。昨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雨,到處泥濘不堪。

  福爾摩斯並不急於進屋,他在人行道上走來走去,一會兒注視著地面,一會兒又凝望著天空和對面的房子,以及矮牆上的木柵,好像在想著什麼。

  接著,福爾摩斯仍然不緊不慢地從人行道旁邊的草地走上花園小徑。他低著頭,目不轉睛地察看小徑上那些雜亂的腳印。

  這時,葛萊森警長從房子那邊走過來,他緊緊握住福爾摩斯的手,興奮地說:「你來了,實在太好了,這裡的一切都保持原狀。」

  福爾摩斯簡單地問了葛萊森幾句有關案件調查情況的話後,便大踏步地走進房中,徑直向案發地點——餐廳走去。餐廳是一間方形大屋子,門對面有一個壁爐,爐臺的一端放著一段紅色蠟燭頭。屋裡只有一扇窗戶,光線昏暗。

  死者躺在地板上,看上去有四十三、四歲,中等身材,寬肩膀,黑色捲髮,短硬的鬍鬚;身上穿著厚厚的黑呢禮服上衣和背心,裝著潔白的硬領和袖口,淺色褲子。死者緊握雙拳、兩臂伸張、雙腿交疊,一副垂死掙扎的樣子。死者身旁地板上有頂禮帽。

  福爾摩斯走到屍體前,跪下來全神貫注地檢查著。

  「你們肯定他身上沒有傷痕嗎?」福爾摩斯一邊問,一邊用手指著周圍的血跡。

  「確實沒有。」葛萊森回答道。

  「那麼,這些血跡一定是另一個人的,也許是兇手的。」福爾摩斯一邊說,一邊用手解開死者的紐扣仔細檢查。他俯下身,用鼻子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側過頭看了看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檢查完畢,福爾摩斯說:「可以把屍體送去掩埋了。」

  當四個抬擔架的人抬起屍體時,一枚戒指從死者身上滾落到地板上。

  葛萊森把從死者身上搜到的一些東西給福爾摩斯看,除了這枚戒指,還有一根項鍊,幾張名片和一些零錢。此外還有兩封信,一封是寄給死者本人錐伯的,另一封信的收信人是斯坦節遜。同時,還在牆上發現了一個用鮮血寫的德文字:「RACHE」。

  福爾摩斯非常仔細地測量了牆壁上每一處痕跡間的距離,又用放大鏡把牆上的血字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觀察了一遍,並從地上捏起一撮灰色塵土放到一個信封裡。

  之後福爾摩斯詢問了第一個發現屍體的警察的地址,臨走前,他又轉身對在場的人說:「據我觀察分析,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高個中年男子,穿著一雙粗皮方頭靴子,右手指甲很長,抽的是印度雪茄菸。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

  人們都面面相覷,露出一種懷疑的神情。

  「那麼兇手是用什麼手段謀殺他的呢?」其中有人問道。

  「毒死的。」福爾摩斯斬釘截鐵地說完,大踏步走到門口,然後又回過頭來補充道,「在德文中,『RACHE』是復仇的意思。」

  在馬車上,華生問福爾摩斯:「你怎麼知道兇手和被害者是坐四輪馬車到那裡的?」

  福爾摩斯回答說:「一到那裡,我首先便看到在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跡。由於昨晚下雨之前的一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這個深深輪跡的馬車一定是在昨天夜間到那兒的。」

  「這看來好像很簡單,」華生說,「但是兇手的身高你又是怎樣知道的呢?」

  「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上知道。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的距離的。接著我又發現了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法。一般人在牆壁上寫字的時候,很自然會寫在和視線相平行的地方。現在牆上的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

  「那他的年齡呢?」華生又問道。

  「好的,假若一個人能夠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小花園裡的甬道上就有那樣寬的一個水窪,他分明是一步邁過去的,而漆皮靴子卻是繞著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面邁過去的。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嗎?」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菸呢?」華生又追問道。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血寫的。我用放大鏡看出寫字時有些牆粉被颳了下來。如果這個人指甲修剪過,決不會是這樣的。我還從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菸灰,它的顏色很深而且是呈起伏狀的,只有印度雪茄的菸灰才是這樣。一個幹練的偵探是不會放過這些細枝末節的地方的。」

  在他們談話的時候,車子不知不覺來到一條巷子的入口。福爾摩斯找到了昨晚發現屍體的警察,警察說他是見這無人居住的房子裡有燈光才進去察看的。發現屍體後,出來喊同伴時曾碰到一個高大的醉漢,並描述了醉漢的特徵。

  「昨晚你碰到的那個醉漢,就是這件神秘案子的線索,現在我們正在找他。看來你錯過了一次高升的機會。」福爾摩斯對那個警察說。

  在回家的路上,華生忍不住問福爾摩斯:「那個警官說的醉漢和你所想像的罪犯的特徵正好吻合,但我不理解這罪犯為什麼要去而復返呢?」

  「戒指,他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東西。我們現在可以拿這枚戒指當釣餌,讓他上鉤。」福爾摩斯胸有成竹地說。

  於是福爾摩斯設計在報上刊登於某街拾到戒指招領的廣告,內容是:「今晨在布瑞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拾得結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請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B華生醫生處領取。」

  不料前來認領戒指的竟是位老太婆。在一番交談後,福爾摩斯暗示華生把戒指還給了她。

  這個老太婆說了千恩萬謝的話以後,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後拖拖拉拉地走下樓去。

  她剛出房門,福爾摩斯立刻穿上大衣,匆忙地說:「我要跟著她,她會把我帶到兇犯那裡去。你別睡,等著我。」

  約莫深夜12點鐘,福爾摩斯回來了。華生從他的臉色上看出他並沒有成功。

  福爾摩斯告訴華生,那老太婆出門沒走幾步,就叫了一輛過路的馬車。看見老太婆上車以後,他也跟著跳上了馬車後部。

  快到目的地時,福爾摩斯先跳下了馬車。奇怪的是,馬車夫把車停下來,打開了車門,卻沒有人——老太婆不知什麼時候已溜之大吉了。

  「難道那個步履蹣跚的老太婆竟能瞞過你和車夫,在行車過程中跳車而逃嗎?」華生驚奇地問。

  福爾摩斯嚴肅地說道:「咱們兩個才是老太婆呢,竟受了人家這樣的騙。他一定是個精明強幹的小夥子,還是個了不起的演員,乘我不備,跳車溜走了。」

  第二天晚飯時,華生聽到過道和樓梯上響起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

  福爾摩斯說:「這是偵緝隊的貝克街分隊。」話音未落,只見六個在街頭流浪的頑童衝了進來。

  原來,福爾摩斯早已指示以維金斯為首的這群孩子四處探聽消息,他們是來復命的。福爾摩斯獎賞了他們每人一先令,又將他們派了出去。

  不久之後,福爾摩斯收到了消息,在一家小旅館中發現斯坦節遜已被人刺中心臟而死,身上的錢分文不少,臉上被人用血寫上了「RACHE」,床邊有隻小匣子,內有兩顆藥丸。來到現場後,福爾摩斯說這就是導致錐伯死亡的毒藥,他把其中一顆溶水後給一條狗吃,狗立即倒斃而死。福爾摩斯說根據現場觀察,對血字的研究及綜合情況分析,他已經知道兇手是誰。

正在這時,門外有人敲門,原來是少年偵緝隊的維金斯。

  「先生,馬車夫已經喊到了。」維金斯舉手敬禮說。

  福爾摩斯從抽屜裡拿出一副鋼手銬,對維金斯說:「去叫馬車夫來幫我搬箱子。」

  房間裡只有隻小小的旅行皮箱,福爾摩斯把它拉了出來,忙著系箱上的皮帶。這時,馬車夫走進屋來。

  「車夫,幫我扣好這個皮帶扣。」福爾摩斯屈膝在那裡擺弄著皮箱,頭也不回地說。

  馬車夫緊繃著臉,不大情願地走向前去,伸出兩隻手正要幫忙。說時遲,那時快,只聽見「喀嚓」一聲,馬車夫的兩隻手腕被鋼手銬緊緊鎖住了。

  福爾摩斯突然跳起身來,他兩眼炯炯有神地說道:「讓我給你們介紹介紹傑弗遜·侯波先生,他就是殺死錐伯和斯坦節遜的兇手。」

  面對這一戲劇性的變化,在場的人都驚呆了。這時,馬車夫突然掙脫了福爾摩斯的雙手,向窗子衝去,窗框和玻璃被撞得粉碎。正當他要鑽出去的時候,眾人一擁而上,把他揪了回來。

  當發覺已無能為力時他便溫順地微笑起來,隨即講述了一個故事。

  在北美洲,一支萬餘人的摩門教徒隊伍在遷徙途中救起了瀕臨死亡的父女倆,條件是必須信仰摩門教。摩門教徒們最後定居於猶他州,建立了城鎮莊園。經過十年的努力,獲救者約翰已十分富裕,女兒露茜也長成亭亭玉立的美女。露茜與不信仰摩門教的青年獵手侯波相愛,引起了教主的不滿。教主命令約翰只能把女兒嫁給教內人,並指定在錐伯和斯坦節遜兩人中選一位,否則處死父女倆。錐伯和斯坦節遜都是教中有地位的年輕人,第二天他們就派人包圍了莊園。侯波設法救出父女倆遠逃。兩天後他以為他們已逃離魔掌,不料出外覓食回來時發現約翰被殺,露茜被虜。不久,他聽說露茜與錐伯結婚後僅一個月便鬱郁而死,於是在露茜下葬前夜潛入靈堂,吻別露茜後取下戒指留念,並發誓要報仇,但一直沒有機會下手。五年後,摩門教派內部起了紛爭,錐伯與斯坦節遜出走。侯波便盯住他們,兩人發覺後東躲西藏到英國。之後,侯波以馬車夫身份邊謀生邊追蹤,最終毒死錐伯。斯坦節遜不肯服藥出逃,終被侯波刺死。

  講完故事後,侯波說他已經患了動脈血瘤,一旦破裂便會死去,蒼天有眼使他能在死前復仇。

  就在當天晚上,侯波的動脈血瘤迸裂了。第二天早晨,人們發現他躺在監獄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臉上露出平靜的笑容。

  「你是怎麼斷定兇手是馬車夫,又是怎麼找到他的呢?」雖然事情告一段落了,可華生心中的疑團還沒有解開。

  「其實我早已斷定:和錐伯一同走進那個屋中去的不是別人,正是那個趕馬車的。因為我從街道上的一些痕跡看出,拉車的馬曾經隨便行動過,如果有人駕御,是不可能有這種情況的。趕車的人要是不在這個屋中,那麼,他又能到哪裡去呢?還有一點,兇手不會傻到在一個肯定會洩露他秘密的第三者面前進行一樁蓄謀已久的罪行,這也太荒謬可笑了。最後一點,如果一個人要想在倫敦城中到處跟蹤著另外一個人,除了做一個馬車夫外,難道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考慮了這些問題以後,我就得出這樣一個必然的結論來:兇手肯定是一個馬車夫。

  「如果他曾是馬車夫,就沒有理由使人相信他會就此不幹了。恰恰相反,從他那方面著想,突然改變工作反而更可能引起他人對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時間內,會繼續幹這個行業。如果認為他現在用的是一個化名,這也是沒有道理的;在一個沒有人知道他真名實姓的國家裡,他為什麼要改名換姓呢?於是,我就讓少年偵緝隊到倫敦城每家馬車廠去打聽,一直到他們找到了我所要找的這個人為止。」

  「真是妙極了!」華生聽了,不禁大叫起來,「我的大偵探先生,你應該把這個案件寫成小說發表。如果你願意的話,我來幫你寫!」

  福爾摩斯有點得意地點點頭,說:「如果要寫的話,這個案子的名稱應該叫『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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