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小知識:章回小說和敘事文學的民族風格
2023-10-12 20:42:00
文學史百題·章回小說和敘事文學的民族風格 何滿子
我國古代白話長篇小說的基本體裁是章回體,因此,「章回小說」幾乎成了中國舊小說的別稱,連「三言」.「二拍」中所收的獨立成篇的短篇小說,也加上了第幾回,第幾回的標目,以至「章回小說」儼然也包括了短篇小說在內的全部古代白話小說。
「回」的意思就是「次」,唐人孟郊《濟源寒食》詩:「一日踏春一百回」,可證古來就將「回」字解作「次」,現代語言中仍然保持著這一解釋。宋元說話人演說長篇故事,非一天一場所能了結,每場講演一段,為了吸引聽眾,講到緊要關頭,就宣稱「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下回,也就是下一次,下一場。因為每場講演的時間大致相同,所以每回故事的長短也大致相等。從而說話人所據以講唱的底本,即「話本」,(現在的概念,單稱古代白話短篇小說為「話本」,長篇的「講史」則稱「平話」,其實,當時凡說話人的腳本都稱「話本」。)其每回的篇幅長短也大致相等,顯得十分整齊勻稱。這一由宋元說話藝人因為實際需要而形成的藝術體裁,既為聽眾所習慣,也就為以後創作小說的文人所承襲。「章回小說」就被固定為中國舊小說傳統的體裁。
現存最早的分章小說的雛型,當推宋人話本《太唐三藏取經詩話》。王國維根據日本德富蘇峰氏收藏的刻本,因上面有「中瓦子張家印」的款識,斷定為宋槧。中瓦子是南宋京都臨安(今杭州)倡憂劇場所在的一處街坊。王在跋語中說:
此書與《五代平話》、《京本小說》及《宣和遺事》體例略同。三卷之書。節分十七節,亦後世小說章回之祖。
但魯迅疑此書為元刻本,王國維後來在《兩浙古本考》中,也列為元刻本。不論系宋刻或元刻,估計這一話本的成書年代當在宋末。王國維跋中所列的幾種小說中,《五代史平話》和《宣和遺事》都分卷不分目,王氏沒有提到的《武王伐紂平話》(今存有元至治間[1321—1323]建安虞氏刊本)則卷前有目,內容並不分章。惟有《取經詩話》,則目錄和正文都分有《行程遇猴行者處第二》(第一章目缺),《入大梵天王宮第三》、《入香山寺第四》等十七章的章目。所以王國維稱它為「後世小說章回之祖」。
這種分章的題目的格式,顯然是取法子古代的典籍的。例如,列為十三經之一的《孝經》,它的分章格式就是《開宗明義章第一》、《天子章第二》、《諸侯章第三》,先秦子書如《墨子》也採取這種分章格式,如《親士第一》、《修身第二》等等。《晏子春秋》的分章題目,更和後世的小說章回接近,如《莊公矜勇力不顧行義晏子諫第一》、《景公飲酒酬願諸大夫無為禮晏子諫第二》之類,《取經詩話》的章目和這些古代典籍幾乎是一樣的.
最初的白話小說,章回題目大都是單句題,以後又將詩歌中對仗的句法引入章回的命題,變成了偶句。例如,元末明初人羅貫中所作的《三國志通俗演義》,共二百四十回,每回的回目就都是單句的,第沒有齊集之前的「墊場」。但說話藝人或書會先生(為說話藝人編撰話
本的作者)在刨作「入話」時,也注意到這種原來為「墊場」之用的「入話」和小說整體結構上的聯繫,所以「或取相類,或取不同」,「取不同者由反入正,取相類者較有淺深,忽而相棄,轉入本事,故敘述方始,而主意已明」(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用比興、映帶、陪襯等藝術表現方法,使「入話」成為整篇小說的有機部分。這種「入話」有的是詩詞,有的是歷史掌故,有的是可以獨立成篇的小故事。那作用,正象是正文的導論。這在當時,純粹是為說話藝人的「營業」需要而設的,但一經行之有效,就不但為當時的藝人,並且為後來的小說作家所承襲。明代的「擬話本」作者,也大都採取了小說前冠以「入話」的結構,從而成了古代白話短篇小說的普遍使用的體裁。
由於我國最初的通俗小說是由說話人來傳播的[歐州中世紀也有「行吟詩人」講述故事,但由於西方語言的特點,其文字和語言的距離不象中國書面文字和口頭語言之間的差距之太,所以特徵相對地不很明顯),也就是說,這種藝術基本上是訴之於聽覺的,這就造成了中國小說藝術的特點,即它帶有嚴格的可敘述性。它要求情節連貫,故事完整,意象明朗,頭緒儘量不紛繁,儘量不使用倒裝手法,等等。困此,和西洋小說不同,忌用跳躍式的表現方法,忌用多線索的、幾種戲劇衝突交叉進行的結構,忌用倒敘手法,忌用需要聽眾較長久的思索才能理解的內容,忌用需要記憶(因為它不象訴之於視覺的、可以覆按以前的敘述內容的書面作品)才能前後連貫的表現手段,凡此種種,都制約著中國古代的小說藝人,使他們的創作具有獨特的表現性格。這種藝水錶現的特點,不僅為後來的作家所承襲,更因為如同馬克思所說的:「藝術對象——任何生產物也一樣——創造若有藝術情感和審美能力的群眾」(《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一旦群眾習慣了這樣的審美習慣和欣賞需要,藝術家就不得不適應群眾的習慣來從事他們的創作。所謂民族形式、民族風格也不外於這種歷史的傳統。至今還有廣大的讀者,特別是較少接觸外國文藝的讀者,仍然覺得章回小說合他們的胃口, 是他們所喜聞樂見的藝術。這除了小說所反映的生活內容比較熟悉,易於理解以外,藝術形式的這一審美上的習慣,也不能不是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