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民俗風情的特點(榆林風俗之社會習俗)
2023-09-13 17:44:31 1
榆林民俗風情的特點?村落鄉裡社會,也叫村落社會宋代,以縣領鄉,裡之名,始於明代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諭戶部,編民百戶為裡婚姻、死喪、疾病、患難,裡中富者助財,貧者助力,春耕秋獲,以教民睦鄉裡社會中鄉土意識和地域觀念是十分重要的紐帶榆林人鄉土觀念甚濃,美不美,家鄉水,親不親,故鄉人人不親土親,出門在外,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說不盡的家鄉話,道不盡的家鄉事,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於榆林民俗風情的特點?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榆林民俗風情的特點
村落
鄉裡社會,也叫村落社會。宋代,以縣領鄉,裡之名,始於明代。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諭戶部,編民百戶為裡。婚姻、死喪、疾病、患難,裡中富者助財,貧者助力,春耕秋獲,以教民睦。鄉裡社會中鄉土意識和地域觀念是十分重要的紐帶。榆林人鄉土觀念甚濃,美不美,家鄉水,親不親,故鄉人。人不親土親,出門在外,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說不盡的家鄉話,道不盡的家鄉事。
榆林村落形成時間多為明清。以子洲縣為例,據1985年地名普查,子洲現有村莊最早的建於隋大業年間,僅有1個,有16個村莊建於宋代,29個村莊建於元代,明代建村的有307個,較大的村莊都是明代建村,清代建的村莊最多,共有724個,民國年間新建102個村莊,1949年後,新增村莊43個。這些村莊中居住50人以下的有183個;50~99人的288個,100~199人的最多為345個,200~299人的168個,300~399人的99個,400~499人的59個,500人以上的村莊有80個。村落密度為0.58個/平方公裡。大村莊多形成時間長,分布在大、小理河、淮寧河的川道地區,100人以下的村落多集中在山區。比較起來山區村落密度大,有時一家一戶即是一個村落。這些村落的形成多是逃荒或躲難而來的。
以村落發展的歷史說,有一些家戶長期居住的老戶村落,綏德、米脂、清澗、子洲等地的老戶村落較多;也有住戶經常遷徙的村落,神木、府谷、三邊等地這些村落不少。陝北有單一家族村落,這些村落最初只是一家一戶定居,村落名字也以先定居的戶之姓命名,如寇家塬、張家山,馬家溝、劉家峁等,後來發展為大家族,再分若干支流、戶族。這樣的村莊家族和村政權一致,村長即是族長。現在,由於遷徙和招贅等原因,這些村莊大多住進了他姓居民,但仍以某一宗族為主。還有親族聯合體村落。這種村落,彼此之間或聯合,或鬥爭,在族中事務方面常有宗派鬥爭。這兩種村落在陝北各地都有,但以綏德、米脂、子洲、清澗、佳縣、吳堡等地為多。也有雜姓居民村落。這些村落大部分村民從各地遷徙而來,十數姓,甚至上百姓居住,三邊、神木、府谷等地這些村落很多。以神木為例。新編《神木縣誌》載:縣城以南,村落集中,多聚族而居。村民勤苦事農,耕作精細,安土重遷。不少村莊以姓命名(名張家溝、康家寨、王家莊等),同一姓氏,按字排輩,歷代相傳,於今無變。解放前,較大戶族立有祠堂、家譜,置備祖地、墳會。墳會組織族人定期公祭,祖墳收入供祭祀費用。若本族與他族發生爭執(人命、財產),一旦族中有威望者號召,即可群起而攻(俗稱「遭人命」),有時竟釀成械鬥之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此類事件雖已禁絕,但近族中每逢喪葬、嫁娶或遇變賣宅基、資財等,必先約請族人相商,定由長者委事、劃押(儘管僅只形式)等宗法遺風,至今尚在一些地方保留。北部地區,原屬口外,地廣人稀,雜姓散居。村民多系口內遷至,但因久受蒙族陶冶,性格豪放,好客敬友,喜遊輕徙。建國前,事農者女多男少,耕作粗陋,廣種薄收,農牧相輔。建國後,農科普及,耕作技術提高。此地人民不僅善於以牧養農,而且精於防沙造林,改土治田。
村風榆林的自然村一般不大,往往數個自然村組成行政村,村社習俗以自然村為單位,有時也雜以行政村的成分。行政村的領導一般由村民推選,或由上級指派,而不少民俗活動和廟會有關係,所以,廟會的會長(也叫糾首)是民俗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
村莊裡有共有財產,主要是山林、河灘、道路、橋梁、水井、池塘、水域、廟宇、戲臺、學校等公共設施。村民既有享用之權利,也有維修之義務,相約成俗,有很大的約束力。集體化時,村中公有財產增多,包括農田水利設施、大型工具、果園、公房和娛樂器具等。村莊民俗往往雜有傳統習俗、集體化的習俗和改革開放以來的習俗,交織一起,錯綜複雜。
村社民俗中最重要的是鄉社互助。鄉裡鄉親互助表現在各個方面。首先是紅白大事互助。誰家辦紅白大事,一請就到。有些人是操辦某項事務的行家裡手,駕輕就熟,得心應手,省時、省力、省錢,借家具的,採購的,辦筵席的,看客的,接待的,掌司禮儀的,登記禮帳的,甚至挑水、洗碗、提茶、遞煙都有專人。辦白事還有挖墓、殯葬等也予以協助。這些人不計報酬,不辭勞苦,只求把事情辦好。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辦別人的事,如同給自己辦事,勤快儉節,不生是非。村民以能為他人辦事為樂。相反,有個別刁鑽之人,遇事無人請,有力無處使,孤家寡人,反而覺得自慚形愧。此外還在經濟上予以幫助,舊時,榆林一些村莊約定紅白大事,出米麥若干,相沿不改。
生產中的互助也是隨處可見的。生產時共用場地、大型農具和牲畜,也有的夥種土地,農忙時互相幫助,幾家聯合,輪流幹活,這叫變工。工變工,力無窮。陝甘寧邊區時期,政府利用傳統的變工習俗,號召人們組織起來,開展生產互助,大大促進了生產。而對烈軍屬、抗屬的代耕代種,挑水、掃院子,也是有傳統的村民互助演化而來。群眾在修窯建房中的互助更為常見。包括備料過程中的伐木、採石、運沙、運土、運磚瓦,開工以後的和灰、遞料、備水等活,互相幫助,盡力而為。
經濟上的互助有請會等形式。有的地方建立義倉,困難時周濟貧苦之人,也是村民互助的一種形式。鄉社互助還有互相借用工具、借用牲畜的。碾磨千家用,井子不用問。辦紅白大事,借用牲畜、車輛是不作難的。
榆林群眾非常重視睦鄰。諺語:無千年的父子,有千年的鄰家。平素互相走動聊天,關心疾苦,互贈瓜果,互贈好飯好菜;遇上三災兩難,互相扶持,遇上不平之事,仗義執言,甚至拔刀相助。出門在外,常記家鄉的窯洞、炕頭、小米、酸菜,思鄉甚切,遇到老鄉,如同親人。
村社娛樂活動也有約定俗成的規矩。不少村莊有自己的娛樂項目,平時也有學藝、練功、傳藝、演出等活動。陝北說書、秧歌、道情、二人臺等民間戲劇曲藝是村社活動的主要內容。秧歌社火活動的道具、樂器有專人保管,有時也業餘練習,一到春節,鑼鼓一響,全村都忙。有的村莊沒有傳統文藝節目,也辦不起社火,鬧不起秧歌,但逢年過節,或請秧歌,或請演戲,或請說書,形成慣例,年年如此。這些文娛活動往往又和廟會或祭祀活動聯繫在一起,既娛神,又娛人。甚至祭祀活動就是娛樂活動。陝北春節秧歌謁廟活動就是如此,秧歌隊向神靈舞蹈,唱秧歌,是娛樂,也是祭祀。
村社活動中還有修橋、補路、挖井、建渠、防災疫、防偷盜、辦學校等集體公益活動,也有撫恤孤寡老弱等社會救濟活動,還有村與村之間的往來等活動,其主要特點是:自覺參加,公有公辦,大家受益以及維護村社集體利益和榮譽的鄉土觀念。
春鬧社火,夏求雨放牲,秋吃割事,臨年辦賽事,公村戒賭、戒盜等鄉規民約皆樂意參加和遵守。親如家人。村中群眾講究村風,村中有好人好事交口讚譽,競相仿效;村中有個別刁頑之人,大家深惡痛絕。群眾恥盜、恥賭、恥吸毒、恥娼、恥不務正業、恥為富不仁;喜按時交納國稅、喜勤儉持家、喜讀書知理之人、喜勞動致富。舊時尚有如下良俗
公莊戒賭《米脂縣誌》載:「公村會議限期戒賭,期內無論男婦老幼,不得玩錢。先須宰殺豬羊會食一次,然後寫立字據,呈縣署蓋印,村頭收執,如有犯者,公同處罰。亦有究紅究黑諸各色,有不服者稟官懲辦。過期再議。再戒取決多數,少數人不得違議。」至今,不少村莊有不成文法,嚴令戒賭,大家樂於遵守。
莊窠地公用舊時土地私有,鄉村居民多屬同姓,村莊周圍土地俗稱莊窠地,村民約定,莊窠地公用。群眾言明:凡建筑陽宅,殯葬營墓,不分彼此。子洲縣牛家溝之「活分碑」即記載其事:
「米脂縣上西區牛家溝牛姓立活分碑序:活分雲者,分多潤寡,濟苦活貧之義,譬如貧無立錐之地者,無論著到某處某家某主人之地,即得依其修造,至於囗者亦然。再如
溝壑不關緊要之地,沒有人栽種樹株,即準自用之物,不與地主相干。走水出路,但有利益,彼地主也不得阻擋,是意也,蓋先人恤貧之意,願世世常存此恤貧之意也。今我
等恐其年深日久,族人愈處而愈疏,世風愈遭而愈敗,恐一時起變莫可明證,始而口傳繼承褚墨,今勒諸貞珉,以垂永遠不朽云爾。民國十三年九月上浣牛家溝牛姓立」。
請會村民或因天災或因人禍,生活困難,手頭急需錢,自己一時難以措辦,就自己出面,或者請一個村裡有威信的人替他出面,把親朋鄰居邀約一起,備辦酒席,主人殷勤招待,酒過數巡,主人訴述苦難,請親朋好友,高抬貴手,給以扶助,並說日後永記大恩,定當歸還,有時主人因有痛苦之事,竟說得聲淚俱下,與會者,皆生惻隱之心,或給湊錢,或給湊糧,盡了責任,也有吝嗇者,推三阻四,不願幫忙,可在眾目睽睽之下,也只好答應幫忙。借錢,借糧,有時不用歸還,大多數需要歸還,也可以收利息。有的數家或十數家辦會,大家湊錢輪流使用。請會是親幫親、鄰幫鄰的古老習俗。現在有政府救濟,還有銀行貸款,群眾有了困難,一般不請會了。但尚有「我請會也要把事辦成」等俗語。
舊時每個村莊中都有不成文的村規民約,大家遵守。有的村規民約寫成條文,勒諸碑石,有的口口相傳,共同遵守。村規民約很多,各村也不相同。世易時移,村規民約也有變化,但是,基本條款大同小異。一般說來,有禁賭博、禁吸毒、禁鬥毆、禁欺壓弱小、禁賣淫嫖娼、禁虐待父母、禁欺矇詐騙、禁損害村莊利益和榮譽等。辛亥革命時期,有禁種、禁吸、禁販大煙,禁纏足,力主放足、剪辮子等村規民約。陝甘寧邊區時期,不少村莊都有村民公約。1943年5月19日《解放日報》登載汪洋和田方寫的綏德縣延家川張家圪嶗村民公約:
一、全村人,勤生產,豐衣足食,生活美滿。
二、不吸菸,不賭錢,人人務正,沒個懶漢。
三、不吵嘴,不撕鬥,鄰裡和睦,互相親善。
四、多上糞,仔細按,人畜變工,大家方便。
五、秋翻地,鋤四遍,龍口奪食,搶收夏田。
六、婆姨們,多紡線,不買布匹,自織自穿。
七、多栽樹,多植棉,禾苗樹木,不許遭踐。
八、識字班,好好辦,不誤生產,又把書念。
九、抗工屬,優待遍,吃的又飽,穿的又暖。
十、公家事,認真幹,公糧公款,交納在先。
十一、生產事,議員管,服從檢查,接受意見。
十二、好公約,要實現,誰不遵守,大家懲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不少村莊也制定了各種公約,如擁軍擁政公約、抗美援朝公約、治安公約、愛國衛生公約、護林公約、護渠公約等,村風甚好。「文化大革命」後,沉渣泛起,歪風邪氣,有所抬頭。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開展文明村活動,文明村的標準多為:思想政治工作好,村風好,開展五好家庭活動,執行計劃生育,村貌庭院整潔,普級小學教育,生產發展快等,使不少村莊村風有所好轉。1990年後強調道德建設,不少村莊又建立了村規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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