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奸後殺人嗎
2023-10-08 07:37:49 3
「這小還不到17歲呢,就被這條老給糟蹋了。還呢,簡直是禽獸!」
確認了死者周豔芳死前曾與工業教授陳景華有過性行為後,我憤憤不平地對大力說。
「明顯的奸後,這老東西算是死到臨頭了!」大力立即安排手下拘留了陳景華。
誰知,事情並不那麼簡單。
本來,小被發現死在自己的家裡,自己又被迫做了體檢,陳教授內心很是驚慌。因為只有他才最清楚昨夜他對小保姆都做了些什麼。因此,當我們接到報案,趕到現場為死者做外表檢驗並為他做體檢時,他一副誠惶誠恐的樣子。
可是,在拘留室裡情況就大不一樣了。當預審員讓陳景華交代殺人的過程時,子一下子就從椅子上跳了起來。他大聲地抗議說,他只是和小保姆發生了不正當的兩性關係,但人絕對不是他殺的。他歇斯底裡地喊著:「冤枉啊,我冤枉啊。你們公安局的都是些白痴,你們完完全全搞錯了。我和小芳幹完那事兒後,我是親眼看著她喝了一杯飲料才從她的房間離開的。早上一起床,我就過去看她,可那時她已經死了。這期間我根本就沒有再動過她一個指頭,你們怎麼能說人是我殺的呢?現在科技水平都高精尖了,你們怎麼還這麼主觀武斷!」
看到審訊陳景華的訊問筆錄後,我心裡真是有些慌亂。「把周豔芳的屍體剖開看看,再辦拘留手續就好了。」我不無遺憾地對大力說。
「周豔芳死於機械性窒息的結論不會搞錯吧?」聽了我的話,大力也有些緊張了。
「從屍表檢驗的情況來看,屍體體表的徵象完全符合機械性窒息的特徵,只是沒有在死者的頸部發現扼壓的痕跡。看來,要亮出這張底牌,只有耐著性子等著解剖了。」說這話時,我真有些坐不住了,恨不得立馬就剖開周豔芳的屍體看一看。
我再次來到周豔芳的屍體旁,仔細地觀察著屍體的外表徵象。
經過屍表檢驗,我推測周豔芳的是今晨5 時左右。根據屍體解剖的有關規定,死亡24小時之內的屍體是不許解剖的。因此,要對周豔芳的死因作出準確而的判斷,必須要耐心地等到明天上午做了解剖後才能作出肯定的結論。
看著周豔芳那張青紫的面孔,那紫紺的口唇,那些發紫的手指甲床、足趾甲床,那一個個散在於眼結膜下的針尖樣大小的出血點,還有出現早而明顯的呈紫紅色並伴有出血點的屍斑以及大小便失禁的現象,我心裡不禁升騰起對那位道貌岸然的老色狼的憎惡和鄙視。
「老東西,還敢跟我叫板!你以為你做得巧妙,以為你在周豔芳的頸部沒有留下扼壓的痕跡,我就治不了你了。哼,等著瞧吧,明天一早頸部的皮膚一剖開,我就把你作案時留下的證據全部抖給你!」
第二天早上一上解剖臺,我就迫不及待地剖開了周豔芳頸部的皮膚、皮下脂肪、頸部的淺肌層、頸部的深肌層。糟糕,越往深裡剖,我的心裡就越是沒了底。奇怪,一層又一層的頸部組織暴露在我的眼前,可一直剖到了甲狀軟骨和舌骨,我還是沒有發現作用於頸部的暴力痕跡。
我重新拿起了解剖刀,剖開了周豔芳的胸腔。我發現死者肺臟及心臟都出現了由於極度缺氧而導致心肺表面血管過度擴張破裂所產生的瘀血點。
既然不能證明周豔芳死於機械性窒息,而在她的屍體上又呈現出明顯的缺氧徵象,我不由把賭注下在了心臟的疾病上。然而解剖證明,這是一顆很的心臟。
是不是毒物致死?我將胃壁剪開後取出了其中的胃內容物留待化驗。突然,在位於迴腸上段約8 公分處的腸腔內,我發現了一條蠕動著的將近20公分長的大蛔蟲。
這下子,我可算是從迷宮中走出來了,我迫不及待地從喉頭處剪開了氣管,在氣管分岔處,我發現了一條又肥又大的大蛔蟲!
與腸腔內不同的是,在氣管內的這條蛔蟲早已不再蠕動了,它已經死了,是憋死的。
這條原本寄生在周豔芳腸道內的大蛔蟲,從腸道內逆行向上,經過了喉頭又向下進入了氣管,最後堵塞了呼吸道而導致周豔芳窒息死亡。
其實,這也難怪,蛔蟲本性就是喜好鑽孔。當人體不適時,生長在腸道內的蛔蟲就會到處亂竄。當蛔蟲沿著消化道向上竄行時,就可能經過喉頭進入氣管。進入氣管後的蛔蟲,最終只能是死路一條!而它賴以寄生的機體也就不可避免地被窒息而死。
如果不順著氣管往下追查,那個糟蹋了小保姆的老東西這輩子也逃脫不掉殺人滅口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