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碎屍案判決結果及事件經過回顧
2023-03-31 01:12:02 1
哈爾濱碎屍案,從吉林市的居民樓水管追查到內蒙古包頭,兇手終落網,我們都知道賣淫嫖娼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為賣淫玩仙人跳更是法律所禁止和嚴厲打擊的,但是發生在哈爾濱的碎屍案,兇手卻是利用賣淫嫖娼,綁架搶劫賣淫人員,非法獲利之後,還殘忍殺害被害人,碎石處理被害人屍體。
哈爾濱碎屍案事件經過回顧
2002年9月11日,吉林市某小區三樓,居民發現樓中的水管不通,結果發現裡面竟是油膩的肉餡,感覺到不對勁的居民馬上報警。警方經過現場調查,確認堵塞水管的是人肉。此事一出,吉林省吉林市碎屍案引起了全國轟動。經過調查,警方確認這就是遭到綁架又被殺害的失蹤的賣淫女。根據居民樓的設計情況,警方第一時間就鎖定了嫌疑人,並且展開了追捕。
而自覺事情敗露的楊樹彬,張玉良,吳宏業,戟紅傑等人馬上逃跑,並且改名換姓,逃往他地。2012年,幾個人均被抓獲。這一抓獲不但完結了2002年的殺人碎屍案,而且警方還發現了,在1998年到2004年的6年間,這四名嫌疑人使用相同手法作案多起。殺害賣淫人員多達10人,製造多起綁架搶劫案件,先後獲得贓款200多萬元。在每次行兇之後,四人都會合夥將被害人殺害,然後一殘忍手段碎屍,之後裝進袋子中,扔到小水道,河流或者直接丟棄在垃圾桶中。
哈爾濱碎屍案兇手連續作案
在多人組成的作案團夥中,楊樹彬是老大,並且定下規矩,每次綁架搶劫後,都必須將人殺死,並且將屍體處理乾淨。在後續作案的過程中,楊樹彬還又吸收了幾個通過,以相同手法另外謀財害命。因為作案細節設計精密而且每次的團夥作案,兇手都會辦理一個虛假的身份,以取得被害人信任,並且不至於留下太多的痕跡,再者也給警方製造假象,迷惑追查方向。
哈爾濱碎屍案兇手被捕
後來,幾個人以前期犯法積累的資金在內蒙古包頭換了一個假身份,經營著合法的生意,有的做煤炭,有的做娛樂場所。因為警方的不懈努力,最終在2012年的8月份,哈爾濱警方跨省追捕到了幾人。
哈爾濱碎屍案判決結果
1993年,楊樹彬夥同劉衛軍、李江濤,哈市通江街116號撞球室內,用刀將被害人郝某刺死,將被害人陳某、張某刺成輕傷。劉衛軍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江濤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楊樹彬從那時開始潛逃。1998年,楊樹彬夥同王世波在廣東實施綁架。案發後,王世波最終被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抓獲。哈爾濱10人碎屍案宣判王世波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