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表中結婚日期怎麼填
2023-03-30 03:04:29 1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第三十八條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填寫:
(一)《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項目的填寫,按照下列規定通過計算機完成:
1.「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當事人護照上的姓名填寫。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為「****年**月**日」。
3.「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號,並在號碼後加注「(香港)」、「(澳門)」或者「(臺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當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號。
證件號碼前面有字符的,應當一併填寫。
4.「國籍」:當事人是內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填寫「中國」;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護照上的國籍填寫;無國籍人,填寫「無國籍」。
5.「提供證件情況」:應當將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逐一填寫,不得省略。
6.「審查意見」:填寫「符合結婚條件,準予登記」。
7.「結婚登記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為:「****年**月**日」。填寫的日期應當與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一致。
8.「結婚證字號」填寫式樣按照民政部相關規定執行,填寫規則見附則。
9.「結婚證印製號」填寫頒發給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印製的號碼。
10.「承辦機關名稱」:填寫承辦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處的名稱。
(二)「登記員籤名」:由批准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親筆籤名,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算機列印。
(三)在「照片」處粘貼當事人提交的照片,並在騎縫處加蓋鋼印。
第三十九條 結婚證的填寫:
(一)結婚證上「結婚證字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國籍」「登記日期」應當與《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相應項目完全一致。
(二)「婚姻登記員」:由批准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籤字筆親筆籤名,籤名應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算機列印。
(三)在「照片」欄粘貼當事人雙方合影照片。
(四)在照片與結婚證騎縫處加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鋼印。
(五)「登記機關」: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印章(紅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