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葬
2023-03-29 07:23:04 1
合葬,傳統風俗,夫婦死後安葬在一起,稱之為合葬。
此習俗在我國傳襲已久,可溯源於原始社會時期。新石器時代的合葬,常表現為同一家族,或 兄弟姐妹,或一男子同其妻妾。
作為一種夫婦死後合葬的風俗,起源於西周。 《後漢書•鄧晨傳》曰:「是則周公初制此禮也,故周桓王之詩曰:死則同穴。
」宋代髙承《事物紀原•合葬》記載:「又季武子曰:『周公蓋拊。』注云:拊為合葬。」
又曰:「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是說孔子將自己的父母合葬在防這個地方。
《詩經•王風•大車》中寫了一個女子要和她的情人私奔,發誓:「谷則異室,死則同穴。」夫婦合葬之俗的盛行,則是在西漢中期以後。
據《漢書•衛青傳》載:「青薨,與平陽公主合葬。」除夫婦死後正常合葬外,亦有夫西漢時期的合葬墓婦離絕死後合葬的。
漢代樂府詩《孔雀東南飛》中,敘述了一對被封建禮教所拆散的恩愛夫妻焦仲卿和劉蘭芝,死後合葬的事。詩曰:「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
亦有生前素 不相識的未婚男女合葬的,即鬼婚。 亦有夫婦一方死後找不到遺骨,則招魂合 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