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轉走母親107萬真相是什麼?究竟是何原因導致母子決裂?
2023-03-28 21:37:03
世界上最好的感情恐怕就是母親跟兒子了,但是近日在江蘇卻發生一起兒子轉走母親107萬的事情,而且還是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也使得母親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兒子的刑事責任,究竟是何原因導致母子決裂呢?下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兒子轉走母親107萬的真相吧。
兒子轉走母親107萬:
兒子與母親做生意有矛盾,居然欺騙母親,把母親卡上的107萬給轉走了!逼使母親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兒子刑事責任。這個只有電視劇中才會發生的劇情,沒想到在現實生活中也會遇見。
今年4月28日16時40分,江蘇常州火車站派出所指揮室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指令:合肥南開往江山站的G7371次將停靠常州城際站,列車16號車廂內有一名公安部網上通緝人員,請組織警力實施抓捕。
接警後,火車站派出所副所長金小平立即組織4名當班警力趕赴站臺。待列車停穩後,隊員分兩組從16號車廂兩端向中間仔細盤查,僅過2分鐘就將涉嫌詐騙案的嫌疑人李某抓獲,並帶至派出所進一步審查。
兒子轉走母親107萬原因是什麼?
經查,李某,男,29歲,山東省淄博市人。原本與母親一起在新疆做生意,2017年初兩人因生意上問題產生矛盾,後李某自2017年4月份開始未經母親馮某的同意私自將其農業銀行帳戶上107萬元錢轉走。2017年4月11日,馮某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責任。2017年4月21日,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區分局刑偵大隊決定立案偵查。李某對上述案情供認不諱。目前,李某已移交山東警方處理。
未經同意私自轉走錢量刑標準: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更多精彩文章關注微信公眾號:iwuyi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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