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坐冤獄15年後改判無罪 為何等到15年後才改判無罪?
2023-03-28 20:49:54
男子坐冤獄15年後被改判無罪,這是一起發生在安徽蕪湖市某個村子的真實事件,2000年楊德武再嶽母家中發現嶽母已經死亡,警方來到現場之後直接把楊德武帶走至此一關就是十五年後來因為殺人證據不足改判,為何要等到15年後才改判無罪?接下來讓我們一起去看看男子坐冤獄15年的詳情。
男子坐冤獄15年:
2000年7月14日,楊德武的嶽母在家中被發現死亡,楊德武當天被警方帶走。當年11月,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德武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楊德武上訴,次年2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十六年間,安徽省檢察院相繼作出三次再審建議。2016年11月,安徽高院決定再審楊德武案,並於同年11月3日改判楊德武無罪,認為原判決認定楊德武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更多精彩文章關注微信公眾號:iwuyiqu
男子坐冤獄15年的起因:
2000年7月14日,村長陳江龍剛剛吃了早飯,準備下田幹活,小馬衝到自己家裡,臉色煞白,額頭上滲滿細密的汗珠,「我丈母娘被人殺了,我丈母娘被殺了。」陳德武的家在村子西南角,與母親、嶽母、女兒同住,最近的鄰居距離他家也有一百多米。事發當天,母親和女兒不在,楊德武是第一個看到現場的人。楊德武說,他是從窯廠上夜班回來,發現門從裡面閂著,叫嶽母沒人應,就把門託開進去,發現嶽母已經死亡。上午10點左右,警方趕到現場,勘查完現場後,把楊德武帶走了,從此楊德武再也沒有回到村莊。
楊德武審判過程:
2000年11月14日,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德武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書顯示,楊德武作案動機為,因妻子打工長期不歸,而對一起生活的嶽母心生厭嫌。2000年7月12日,楊德武將其妻子穿的一件舊連衣裙欲送給姘婦,次日,發現連衣裙不見了,楊懷疑是嶽母藏了起來,遂遷怒於嶽母。晚飯後,楊德武萌生殺人歹念,趁嶽母睡覺之機將其捂死,並偽造了盜竊殺人現場。
2001年2月楊德武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認為:楊德武採用捂壓口鼻的手段殺死嶽母,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並核准原判。直到十五年後,安徽高院再審該案發現,證人提供的連衣裙顏色與涉案連衣裙顏色不符,涉案的連衣裙並沒有提取到案,犯罪動機證據不足。並認定,楊德武作案時間證據存疑,安徽高院改判楊德武無罪。更多精彩文章關注微信公眾號:iwuyi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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