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被扣偷襲交警如何量刑?襲警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3-03-26 23:45:52
無證被扣偷襲交警,當今的天下竟然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襲警,事情發生在廣東佛山,一名男子因為無證無牌的摩託車被交警給查處扣留,男子找來一根鐵棍肆意報復交警,雖然逃跑但還是被抓住了,襲警罪該如何量刑呢?下面是51區小編帶來的分析。
無證被扣偷襲交警:
無證被扣偷襲交警,5月17日,在廣東佛山,一男子無牌無證開摩託車上路,被交警查扣了之後,在街上找了一條鐵棍,向查車的交警報復。最終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依法刑事拘留。
男子無牌無證開摩託車上路被攔,欲強突圍被交警拽住,查扣摩託車。男子在街上找了一條鐵棍回來,朝交警背後走去。交警被從背後擊中右腳倒地。男子得逞後迅速逃跑,最終被抓。
襲警該如何量刑?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
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06年3月1日起執行)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熱點文章推薦: